傳統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主要對象為英美等西方國家,然而,香港的地緣政治與其他西方國家不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社會應對政策中的意涵亦因而有其獨特之處。
殖民地時期與回歸後,香港社會處理過不同的青少年罪行議題:六七暴動牽涉的青少年罪行,回歸前後提高刑事責任最低年齡的爭議,以至研究多時但毫無寸進的復和司法發展及青少年性罪行等等。從「着重紀律及福利並重」的更生政策發展出刑罰精英管治模式,本書作者透過研究殖民地時期與回歸後政府對上述青少年議題的回應,結合社會及政制研究,並附以訪問、調查數據,揭示回應青少年犯罪的政策背後,不僅是為針對青少年罪行本身,還有樹立管治權威的作用。
作者希望此書能夠作為一個歷史紀錄,探討上世紀六七暴動至2012年國民教育事件期間,香港社會和政府在不同年代對青少年犯事的回應手法,並深入研究刑罰精英式管治模式及思維,以反映香港社會的價值、社會環境及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