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現代運動之發明與傳播
語言提供探究文化史一道簡便的線索。軍事用語中常見的法文(lieutenant 「副官」、reconnaissance「偵察」),以及音樂術語常見的義大利文(aria 「詠嘆調」、allegro 「快板」),皆是舊時政治或藝術強權遺留於語言上的痕跡。我們暫且忽略如tennis「網球」與judo「柔道」之類的例外,用稍加誇張的說法,現代運動語言,即是英語。德國足球迷們表達讚賞時,會高喊einen guten Kicker「了不起的球員」;法國短跑選手們在le starting-block「起跑架」上,緊張地等待;拉丁美洲人民為futbol「足球」而瘋狂;日本人也透過對supotsu「體育」的熱愛,展現他們的現代化。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現代運動算是英國的發明。於是,世界各地的人們便自英語借用前述及其他的運動術語;1現代運動也因而從不列顛群島開拔,前進征服全世界。
關於現代運動起源於英國的主張,誠然有些誇大。畢竟,棒球、籃球和排球皆發明於美國,且由美國人廣為傳播,而非英國人。法國人亦扮演重要角色;西元一九○三年,為提升體育報L’Auto的發行量,亨利.戴斯格朗傑(Henri Desgrange)創辦頂級國際自行車盛會,Tour de France「環法自行車賽」,啟發了西元一九○九年的Giro d’Italia「環義大利自行車賽」以及其他許多艱難的賽事。2(在現行的術語中,法國影響力可見一斑,如,velodrome「自由車室內、外比賽之場館」、peloton「比賽中的主集團」以及derailleur「變速器」。)儘管如此,自十八世紀至二十世紀中葉,相較其他國家,大不列顛王國對於現代運動之發展,發揮了更重要的作用。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人才取代英國人,成為現代運動傳播主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