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運動modern sports」此一關鍵詞的義涵,必需加以釐清;它不單指近代創新的運動諸如英式足球、籃球。我在之前的著作3中曾提及,現代運動最佳的定義,端看其系統內形式結構相關之整體特徵,出現亦或消失,而非依照特定編年順序來論定。與傳統體力競賽作對比分析,可歸納出現代運動明顯特徵,如下:
1. 世俗主義:縱使現代運動趨向儀式化並能燃起激情,但現代運動與某種神性或神聖之超然領域無關,不像前現代運動往往如此。
2. 平等:至少理論上,現代運動要求任何人不因其所屬特徵(如:種族或民族)遭排除無法參與。而且,比賽規則之於所有選手,均一視同仁。
3. 官僚化:現代運動通常由國家與跨國官僚體系(例如,United States Olympic Committee「美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和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Football Association「國際足球協會」)專管,既非由祭典秘會支配,亦非由儀式祭司支配。
4. 專業化:許多現代運動項目,如橄欖球、英式足球、棒球和美式足球,由早期差異較少的體育項目發展而來;且其中諸多項目,如板球、棒球以及足球等,擁有各式專業角色與攻守位置。
5. 合理化:現代運動之規則,不斷被詳細審視,並從手段-目的理論觀點,頻繁進行修訂;採用先進技術設備,為運動員進行科學化訓練,裨益其最有效地應用他們的技巧。
6. 量化:我們身處數字世界,於現代運動,於生活各方面亦然;「統計資料」已成為體育運動顯而不可或缺的部分。
7. 追求記錄:卓越量化成就,此一獨特的現代用法,即我們所稱的「記錄」。凡戮力追求超越紀錄的,透過永無止息的挑戰,便可以現代的方式名留青史。
自古以來,男性、女性和孩子們一直在進行跑步競賽;以上簡要列出的七項正式結構性特徵,得以將西元一九九二年西班牙巴塞隆納奧運兩百米賽跑,與古代奧林匹亞、中世紀倫敦以及二十世紀巴西廷比拉(Timbira)印第安人之跑步競賽區分開來。當我提及現代運動之傳播時,不僅指如足球之類被全世界接納的體育項目,亦指傳統體育運動的現代化,如,阿富汗搶羊比賽(buzkashi,阿富汗的民族運動運動),4將之帶入前述七項正式結構性特徵的框架內。
至於現代運動之演化,與其先起於英國後起於美國,原因極其複雜且備受爭議。偏向認同英國人和美國人主導地位的運動史學家們,極力否定十七世紀滋生於英國、由英國皇家科學促進學會(Royal Society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推動並於現代大學臻至成熟之科學技術革命,以及資本主義發展、5工業化、6城市化7等因素所佔之分量。8對我而言,堅持以形式結構性特徵區隔現代運動與早期體育競技、觀察到大多數現代運動確實起源於英國和美國、檢視其散佈全球9傳播之過程,最後──大膽闡釋和評價;能達成當前這些目標,即已足矣。
闡釋與評價是項困難的任務,建議待我將歷史資料探索完成後再談;但,容我先做若干初步評論。思想之潮流,變幻莫測,然而,知古可以鑑今。在一本名為《運動地緣政治》(Géopolitique du sport)的重要文集中,克勞德.裕爾特比茲(Claude Hurtebize)觀察到,現代運動於全球擴散,與「世界市場及殖民帝國之興起」10同時發生。大英帝帝國勢力從殖民地取得最大利益,與其成為現代運動發展之首,難道純屬巧合?當然不是。約翰.加爾通(Johan Galtung)暗示道,開發地區將「〔現代〕運動大量輸出」至未開發地區,沿著「舊殖民貿易及其掌控之路徑…及至天涯海角。」11印度孟買與加爾各答的板球場,就像德里紅堡(Red Fort in Delhi)英國的統治遺跡那樣多。由此可知,現代運動助長帝國主義的擴張,亦隨之傳播四方;此即因果關係,並非巧合,有哪個能比這個更顯而易見?帝國主義者本身亦堅持因果關係。西元一八八六年六月,一位匿名投稿者於《Cambridge University Magazine(劍橋大學雜誌)》發表論點:
政客們利用條約與多邊的公約擘劃宏圖,將我們與我們的殖民地相聯結…但是…我們也敢說,只消加上一個拿大訪問團到亨利選區(Henley)造訪,…比起任何數量的外交與貿易條約,更能將我們與同文同種的兄弟之邦,緊密聯結。12
類似的感受來自英國菁英中學。西元一八八一年至一八九五年擔任哈羅公學(Harrow School)校長的J.E.C.韋爾登牧師(Reverend J.E.C. Weldon)聲稱,「大英帝國的歷史」「記載著,英格蘭統治權要算上體育運動的一份功勞。」13他們的言論,不過是來自帝國主義者的二部合聲。
無數學者採納了韋爾登和他極端偏見同儕的言論。例如,彼得.魯梅特(Peter Rummelt)認定現代運動遍佈於非洲,多少歸因於殖民主義而促成。14魯梅特向許多學者分享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奈及利亞伊博(Ibo)族人,在過去曾照著鼓聲的節奏比賽摔角,現今則專心一意聽著足球裁判的哨聲,這就像蘇丹女性用奶瓶取代乳房來哺育孩子,二者皆是殖民主義的受害者。其他受到安德烈.岡德.弗蘭克(Andre Gunder Frank)、費爾南多.恩里克.卡多佐(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15,或是伊曼紐爾.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著作影響之運動研究專家,將現代運動的全球擴張,視為「世界體系」周邊「依賴性發展」迄今仍被忽略的一個面向。17尚有其他專家深信,原住民傳統餘興活動被現代運動取代,乃不折不扣的文化災難,於是,便以葛蘭西(Gramsci)學派西方體育「霸權」一詞書之。18各派理論論述方式雖有別,但對原住民傳統餘興活動,或遭滅絕或受威脅的現況,同表惋惜。
儘管霸權之概念因被過度使用顯得有些俗套,卻是用以呈現體育運動傳播過程中英國與美國的主導地位最精準的術語。因為,現代運動永遠是塊兵家「必爭之地」。對運動毫不感興趣的安東尼奧.葛蘭西(Antonio Gramsci),其《獄中札記(Prison Notebooks)》,讓egemonia「霸權」此希臘文字眼再度出現,為了強調一個事實,亦即,於政治關係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特徵,並非前者絕對宰制,後者絕對屈服;最穩固的統治之道在於先讓弱勢者(非全然無能者)擁有表達意見之機會,強勢者(非全然能力者)再付諸行動。19
縱使葛蘭西的理論具學術優勢,文化領域與政治界皆適用,多數針對運動傳播的討論仍指向文化帝國主義(cultural imperialism),而非文化霸權(cultural hegemony)。約翰.湯姆林森(John Tomlinson)將之具體定義為「不僅止於政治與經濟範疇,亦於造就群體生活意義之實務上」一種「統治形式」。20雖然,我準備於結論再簡要地回到文化霸權的概念;我現在要談文化帝國主義,因為,此學說被運用得更為頻繁,而且,能讓我以相對簡單、相對為人熟知的術語,來設定一個複雜的問題:自歐洲與美國傳播至世界各地的現代運動,能否被視為文化帝國主義的一種形式?
縱使文化帝國主義的概念相對常見,然而,我的問題看起來可能奇怪,原因是,主流學術論述,罕見涉及運動領域。其焦點之一,落在藝術表達──尤其文學上的。早在任何人創造出「文化帝國主義」的專門詞彙之前,浪漫主義的作家們,例如,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即對美國習俗受英國影響表達不滿。他大聲疾呼,各個國家都需要自己的語言和文學。雖然,愛默生在《美國學人(The American Scholar)》中聲明:我們已經「傾聽歐洲溫文儒雅的繆斯太久」;儘管他認為,獨特的美式英文乃適當媒介,表達他所謂──於自然界中─「和宇宙原始的關係」21。不過,在我們的時代,主要的後殖民主義作家,如,奇努阿.阿切貝(Chinua Achebe)與利奧波德.桑戈爾(Leopold Senghor)等人,為了繼續以英文與法文寫作及發表作品,備受自己國人批評。這種責難是否適當?,能否抨擊政治獨立國家的作家繼續使用殖民者的語言為文化奴役?詹姆斯.恩古吉(James Ngugi)做下肯定的結論。他放棄寫下《大河兩岸(The River Between)》(西元一九六五年)以及許多敘述部落生活作品所用的語言,改用非洲姓名,以恩古吉.瓦.提昂戈(Ngugi wa Thiongo),發表著作《去除殖民心靈(Decolonising the Mind)》(西元一九八六年),「記錄他告別英文、嘗試透過探索非洲語言與文學來推動解放的原因。」22
不過,對於曾被殖民的作家而言,僅僅是避諱殖民者的語言並不夠。到處有作家以西方的文學體裁來寫作。現代日本小說家,如,谷崎潤一郎(Junichiro Tanizaki)、印度寓言作家,如,薩爾曼.魯西迪(Salman Rushdie),他們願以歐美文體來呈現想像力。 對於非西方文化,此類文學體裁是否不適當?像谷崎和拉什迪之類的藝術家們,是否為了讓文章詞藻華麗這般糟糕的理由,背叛他們與生俱來的文化傳承?此問題一直受熱議,卻沒有定論。23
文化帝國主義論述之相關議題,其一在於語言及文學,另一則在於大眾傳播媒體。近二十年,大量理論與實證工作焦點著重於西方掌控國際資訊和通訊系統。24為數眾多的大眾傳播媒體研究斷定:世界新聞內容與發佈,由四個西方通訊社──美聯社(the Associated Press)、合眾國際社(United Press International)、路透社(Reuters)與法新社(Agence France-Presse)─—鑑定與掌控。例如,拉丁美洲報紙所刊登的國際新聞,百分之五十由美聯社與合眾國際社提供;多數為美國和歐洲的新聞。七〇年代各主要通訊社的記者,百分之三十四派駐美國、百分之二十八派駐歐洲──僅百分之四派駐非洲,所以,又如何會有其他可能呢?25西方電台掌控無線電頻譜有限的頻率。坦尚尼亞人民得透過倫敦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的廣播,才能得知發生鄰近肯亞地區事件的消息。實證研究亦記錄世界各地電影院上映美國與歐洲影片的百分比;例如,西元一九七四年,泰國上映的影片百分之九十來自美國。26歐洲限制美國影片放映數量的法律,是造成美國與其最親密盟國間某些嫌隙的源頭。許多研究呈現:紐約掌控全球電視台黃金時段的霸權,且其規模之廣,幾乎等同好萊塢主宰電影螢幕一般。27
為回應此情勢,以塞內加爾籍阿馬多爾.馬薩.姆博(Amadur Matha M’Bow)為首的聯合國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UNESCO)多數成員,呼籲建立「世界資訊傳播新秩序(New World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rder)」,來達到資訊傳播的「平衡」。28就馬克思主義觀點,「不平衡」的指責未免過於溫和。赫伯特.席勒(Herbert Schiller)抨擊「文化統治」,並以反詰語氣問道,「倘若,民族運動歷經多年奮鬥,爭取解放;一旦獲得後,如果這努力的成果,被已然消失的統治者留下的價值與理想削弱降低,有何關係?」29安東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分析資訊流中的全球差異,幾乎抱持同樣悲觀的看法。他總結:「或許在這當中,和在其他課題中一樣,結果發現,那些被譴責是觀察對象而非觀察者的文化,不是現代化的受益者,反而是受害者。」30
為何現代運動不應像語言、文學及大眾傳播一樣,放在文化帝國主義之標題下被深入研究?板球對抗賽為成千上萬西印度人所熱愛,他們未曾讀過一行德里克.沃爾科特(Derek Walcott)的詩。英式足球會在美聯社、合眾國際社、路透社與法新社尚未觸及的地點,進行比賽。即使在喜愛印度電影勝於美國電影的人民間,籃球依然受歡迎。倘若,馬克思主義的學者們能揭穿唐老鴨是美國帝國主義的代言人31,那不正是時候,讓我們提出一些關乎貝比.魯斯(Babe Ruth)的嚴肅問題?
重要的是,提出嚴肅的問題時,我們應當效法最好的媒體研究,莫要陷入對唐老鴨及「出其不備的帝國父權」32意識形態式煽動的措詞。同樣要緊的是,在一開始即體認到,非洲、亞洲及拉丁美洲被殖民的原住民,並非唯一受惑拋棄傳統體育文化的民族。在「核心」的工業化地區及「周邊」的農村地區,在歐洲、美國及第三世界,現代運動已取代了傳統體育活動。試想比利時法蘭德斯(Flanders)與荷蘭自行車選手,如,艾迪.莫克斯(Eddy Merckx)及約普.祖特梅爾克(Joop Zoetemelk)的職業生涯。他們看不上眼klinkslaan和kolf(類似門球和冰上曲棍球)傳統活動的樂趣,而於一九○三年由法國體育報L’Auto創辦,現今由各式各樣跨國公司集團資助的環法自行車賽(Tour de France)中,尋求並獲得國際聲譽。這些自行車選手與熱衷英式足球的城市祖魯族(Zulu)及巴布亞新幾內亞人民,基本上有何差別?33比起幾近滅絕的瑞士本土運動霍努斯(Hornuss)冰球比賽,摩洛哥柏柏爾族人(Berbers)逐漸消失的馬布扎(maabza),難道更為可悲?
我意圖針對此類反問句提出若干答覆,但在詳細介紹運動傳播過程之前,我不願這樣做。它的迂回轉折令我著迷,或許也會引起其他人的興趣。既然沒有學者腹笥寬廣到足以敘述每項現代運動於世界各地被接納的情節,既然預料僅有少數讀者能耐心地遍讀這百科全書式的記載,倘若有任何一部的話;於是,我做了選擇性的記敘──現代運動某些項目如何被傳播到某些多少具代表性的地方。近來,我在談及從埃及哈特謝普蘇特女王(Queen Hatshepsut,西元前十五世紀)到美國佛羅倫斯.格里菲斯-喬伊娜(Florence Griffith-Joyner,西元二十世紀)的女子運動歷史時,因為對格拉迪斯.帕爾默(Gladys Palmer)著墨太少,而遭致批評。預料將會有讀者因我忽略了他們喜愛的運動項目,覺得有被冒犯。在此,我先致上歉意,並遺憾地承認:我對於自己喜愛的運動,亦未能追踪其軌跡。
那麼,我究竟完成了哪些部分?我考察並概略記述了:
(1)板球運動於不同的類型社會中之發展,例如,美國及印度
(2)英式足球運動於歐洲、拉丁美洲和非洲許多國家之登陸
(3)棒球運動對日本、加勒比海和澳洲之輸出
(4)棒球運動於遠東和西歐之傳播
(5)美國職業美式足球大聯盟(The National Football League)近來對歐洲運動市場之入侵
(6)奧林匹克運動會自歐洲發源地向全球之擴展
此六章構成第一部分內容:傳播。其中,主要解說體育運動從國家至國家地理上的傳播;此外,亦評論現代運動由一個社會階層至另一個社會階層的傳播。我亦根據資料來源所及,指出早期女性為爭取參與多數人認為屬於男性的體育運動,所付出之努力。在這些章節,我著重的是團體而非個人運動;因為,比起個人運動,團體運動競賽項目更需集體的承諾,而且,它們似乎能喚起更強烈的集體心理認同。
現代運動於傳播過程中遭遇的,無非是冗長的抵制與快速的接納。既然如此,第二部分內容探討了:
(1)日耳曼與斯拉夫民族,將現代運動國際主義,塑造成民族主義替代方案所做的嘗試;
(2)人類學家、民俗學者、歷史學家和政治活動家,為保留或復興傳統運動所付出的努力。
除了此之外,其本身的歷史,第一與第二部分之敘事,擬予後續第三部分作為論證的資料庫──或以較不張揚的說法,一份個案研究範例。我的最後一章內容包含自認合理之總結概要(雖然擔憂它們會激起某種意識形態的憤怒)。無論如何,針對「現代運動自英國傳播至美國,是否為文化帝國主義的實例?」此中心問題,第三部分是我能給的最好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