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序
人工智慧的發展,並未因新冠疫情而放慢腳步。相反的,新冠肺炎在改變人類工作或生活態樣(如遠距辦公、遠距學習等)的同時,加速推進人工智慧的發展,尤其是2022年底,以ChatGPT為首的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問世,使得人工智慧與人類的連結更加緊密,成為後疫情時代人工智慧發展的焦點。
同樣地,本會的學術專論叢書出版工作,也未因疫情而停歇。雖然,因為疫情及其他因素的影響,本書《人工智慧與法律因應》作為本會第三本學術專論,距離前一本學術專論的出版,間隔了好一段時間,但本會排除萬難,在疫情期間持續耕耘,終於順利出版。本會作為台灣人工智慧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之一,希望藉由學術專論叢書的持續出版,能夠促使台灣人工智慧法制的進步。
本書主要是集結2020年底,本會分別在臺北市、臺中市舉辦的人工智慧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的論文,主題是「智慧醫療」、「智慧製造」。當時的研討會,獲得產官學界的高度關注,臺北的智慧醫療場次,行政院鄧振中政務委員、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衛生福利部薛瑞元次長、臺北榮民總醫院李發耀院長、立法院邱泰源立法委員、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彭芳谷董事長、艋舺清水巖祖師廟周昇平董事長等,臺中的智慧製造場次,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法務部陳明堂次長、科技部人文司林明仁司長、中科管理局許茂新局長、東海大學王茂駿校長、高雄大學陳月端校長、立法院高虹安立法委員、中部上市櫃公司菁英聯誼會梁進利會長、鴻海集團方光宇法務長等諸多政府官員、產業菁英、社會賢達參與,惠予鼓勵及支持。
本書收錄當時參與會議的十九篇論文(含翻譯文章),相信精彩可期。論文作者均是對於智慧醫療、智慧製造有嫻熟掌握的學者專家,就相關人工智慧的發展脈動,提出值得省思檢討的人工智慧法律見解,以及立法或修法的意見。國際學者的部分,德國伍茲堡(Würzburg)大學法學院希爾根朵夫(Eric Hilgendorf)教授發表二篇鴻文,分別是針對智慧醫療的<醫學與數位化(智慧醫療)──科技法律的新挑戰>,以及針對智慧製造的<從刑法觀點論述工業4.0之責任擴散及自我學習系統>(二文均由德國伍茲堡大學法學院李睿祥博士生翻譯;智慧製造的文章由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陳俊榕副教授監譯),分別就智慧醫療、智慧製造的議題,以德國法的角度,供臺灣借鏡。日本立命館大學法科大學院松宮孝明教授<有關自動駕駛的刑事法諸問題>(孫文博士翻譯;研討會由洪士軒律師口譯),對於與自動駕駛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以及應急程式的妥當性問題,提出高見。
臺灣的學者專家(按文章順序),在智慧醫療方面,先由本人撰文探討人工智慧醫療刑事責任風險,其介紹智慧醫療運用的場域、特色、倫理準則及其衍生的刑法風險,並提出應對之策。臺灣大學醫學院吳振吉教授,以人工智慧之醫學影像判讀出發,解析探討人工智慧判讀醫學影像的原理及其侷限性,並延伸至人工智慧醫療應用之法律責任。臺北榮民總醫院葛謹醫師探討智慧醫療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IRB)面臨的挑戰,以新藥研發產業法制化為中軸線,對於國家及國際認證、產學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
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李崇僖教授,撰文討論醫療資料的倫理治理與契約模式,對於醫療資料的個資保護議題、資料合作類型與契約要項等,進行深入討論;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王紀軒副教授,以李教授的大作為基礎,對於數據資料的交易與保護,提出個人意見。陽明交通大學生物醫學資訊研究所吳俊穎教授、國家衛生研究院楊增暐博士後研究員,針對後疫情時代遠距及智慧醫療的發展,深入討論醫病關係及創新技術,其點出一重要問題,智慧醫療的法律責任,究竟是醫師責任抑或產品責任,值得深思。政治大學法學院劉宏恩副教授,則是針對智慧裝置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s)法律管制議題進行討論,在智慧裝置日益普及,如穿戴的智慧手錶、手環等,此議題深具意義。
在智慧製造方面,陽明交通大學傳統醫藥研究所林東毅教授與其研究助理共著文章,討論金屬材料的發展、金屬產業的現況,以及金屬材料發展與智慧製造之間的連結。邱奕賢律師討論人工智慧的著作權保護,討論人工智慧創作是否該當著作權保護要件。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林更盛教授,以德國工作時間法制為例,佐以歐洲法院的裁判,反思第四次工業革命對勞動法可能產生的衝擊,並提出因應之策。
高雄大學法學院周伯翰教授,比較美國、歐洲及臺灣法制,剖析人工智慧發明的專利適格性與進步性。中興大學法律學系陳龍昇副教授,也是將討論重點放在人工智慧研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其思考人工智慧創作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必要性,並以日本法的角度切入,就當時的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草案提出評析。夏普公司朱宸佐法務長,即本會秘書長,針對工業數據治理的法律問題探悉,對於工業大數據的運用及治理,以及各國數據法規的比較,進行相應分析,針對數據產權、數據壟斷的議題討論。
本書是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學術專論叢書的第三本,象徵本會研究業務已經「過三關」,會務步上軌道。基金會的運作,誠屬不易,本人參與本會的播種、生根、茁壯,體會甚深。於此,必須特別感謝許宗賢董事長,以及楊銀明、陳敏純、邱昌其、陳照、葉坤城、朱萬鈞、潘永豐、吳建慶、陳志銨等董事們的無私奉獻,為臺灣人工智慧法制建設作出貢獻。此外,感謝社會各界對於本會的支持;本書得以順利出版,仰賴元照出版公司的協助。在此,本人致上由衷感激。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張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