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住民散文中的飲酒禮儀
第一節 飲酒與祭儀及巫術的關係
萬偉成(1997:3-30)提及人類最初飲用的酒為「猿酒」,是由一種含糖的野果所自然醱酵而成的。因著人類的需求,利用自然醱酵的原理,人們開始研究生物的生長及其作用,研發成以人工的方式來進行釀酒。人類將酒視為一種大自然的恩惠,因而用酒來取代水作為祭祀神祖靈的一種祭祀物,以表達對大自然神靈的一種崇拜、尊敬,進而感恩大自然的賜予。酒對人們而言也是一種神聖、吉祥之物,更是一種美味的食物,要敬天事神必用最虔誠尊敬的心及最好的食物來祭祀,酒比水更佳美味,因而取代了傳統祭物中的水,人們期望藉由酒作為一個媒介,來向天地的萬靈祈請賜福、消災或農作物豐收,酒在泛靈信仰中是一種祭物。再者在酒文化的創造中,先民們發現酒可以避邪消災,如端午節的雄黃酒,可驅避蛇害。
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2009a:720)提及西方宗教進入原住民部落宣教時,希望藉由部落的頭目或巫師、祭師來讓族人接受這種外來的宗教,進而改信基督教或天主教。因為頭目是部落的領導者,任何部落中的事頭目說了算;巫師、祭師在表面上雖然沒有實際的權力來決定部落的大小事,但有關部落祭儀的進行卻必須靠祭師來主持,再加上能與神祖靈進行直接交通並傳達祖靈旨意的也只有巫師,所以在有關祭儀或部落的安全上,祭師與巫師在主導或建議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著西方人利用部落的領導者或是原住民傳統宗教的傳承者來進行西方宗教的宣揚,而使得族人慢慢的背離了傳統的祖靈信仰。再加上西方宗教大量利用物資的吸引如奶粉、麵粉等,及統治者將原住民生活的空間如聖山、耕獵區等劃歸為國有地後,使得原住民在生活上更加匱乏,精神及心靈也因土地的國有化找不到歸依的方向,而陷入了困境,於是族人紛紛改信西方宗教。
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2009a:720)更指出在族人改信基督教或天主教後,原有的文化如巫術、語言、雕刻等都遭到禁止,只因西方宗教的一神信仰。如:
從《聖經》舊約摩西十誡,第一條「除了我有以外不可有別的神」的信念下,「新教」對族人傳統宗教就產生很大的排斥及破壞,如牧師砍伐神樹、禁止信徒參加戰祭、反對孩子做初登會所禮……使鄒族原始宗教加速消失於無形。(依憂樹.博伊哲努(浦忠勇),1997:40)
因西方宗教以其主神為世界唯一的神靈,倘若有其他的靈存在,都是惡靈、邪靈,因著排他性的教義而否定了原住民的泛靈信仰,導致原住民因祖靈信仰而發展的巫術、祭儀、藝術等文化也被視為一種邪惡的表現,所以已改奉西方宗教的族人被禁止再進行任何與傳統祖靈信仰有關的儀式或是活動。這些西方宗教就是所謂的創造觀型文化(詳見第三章),發展方向是以救贖為其終極承諾,因此原住民以祖靈信仰為主所發展的文化,就這樣在族人逐漸改信西方宗教下,而使得其傳統文化因創造觀型文化的終極信仰凌駕而一點一滴的消失中。在原住民作家的散文著作中,對於巫術的提及少之又少,倘若有也只是象徵式的提點。為了更明確的將飲酒與祭儀及巫術密不可分的關係呈現出來,所以在此部分的文章呈現將以相關的原住民巫術著作來補足其關係,以補原住民散文中所缺少的原住民文化中一環。本節將就祭儀及巫術這二個部分,來探討飲酒在這個層面的關係。
一、飲酒與祭儀的關係
(一)作為祭儀中的供品
巴代(2009a:72-76)提及在卑南族的收穫祭、部落祭司的祭典及一般居民的祭祀中,酒是一種供品,當然還有檳榔及水。
(二)祈請或感謝祖靈賜福物
這個動作與巫師呼請祭儀中的祖靈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呼請祖靈的人為族人而非巫師。這樣的方式有點類似漢人在廟宇向神明祈求賜福,都是希望神明或祖靈能夠讓自己的祈求如願:
祖靈祭完成後,頭目和一些長老會留下來繼續與lyutux(祖靈)說話,一邊將酒倒在地上給獻給祖靈,自己也一邊喝一點酒,最後剩下的酒則必須留在祭祀的地方,不可帶回去。(林建成,1996:89-91)
阿美族的豐年祭祀中,少不了米酒的襯托,首先,頭目會將一口酒含在嘴裡,再將之噴出,唸唸有詞的與祖靈溝通,祈求今年風調雨順大豐收,感謝祖靈的保祐,部落永遠平安順利,並且祝豐年祭圓滿成功。(林嘉鴻,2000:183)
(三)象徵意
王梅霞(2006:85)提及在泰雅族的播種祭中,祭主在進行祭儀時,會用左手倒一點小米酒在小米糕上,接著再喝一點小米酒吐在小米糕,並說著祝禱詞:希望將來收穫小米所釀的酒可以多到讓我喝到吐出來。祈請祖靈能讓今年的小米收成能多一點,有足夠的小米供族人食用,還能有多餘的小米能拿來釀成小米酒。而釀成的小米酒,能讓族人在明年的祭典後的慶祝活動上,能因小米酒很多而無限暢飲,猶如祭主在祭儀中呈現的狀態——喝小米酒喝到吐。
(四)成為祝賀物
在原住民的社會中,未成年的男子不可以飲酒,要飲酒必須要等舉行成人禮後始可喝酒。所以在成年禮祭儀結束後,族中的長老通常會賜予酒來祝賀其成年。依憂樹.博伊哲努(浦忠勇)(1997:90)提到阿里山鄒族男子在舉行成年禮時,族中的長老會賜一杯酒給舉行成年禮的男子,並告知其從此可以飲酒。
(五)作為購買祭儀中儀式資格的一種交換物
在部落中,毎個家族都希望能借由各式祭儀來讓自己的家族能有豐收或平安的生活,所以如能在祭儀中以家族的名義來進行祈福更是求之不得:
(排灣族的五年祭)代表包春琴頭目發言的族人林文川指出:祭竿的尖端視階級大小而設置不同的「刺」,有三枝或數枝,一般平民則單獨一枝直立,要擁有一些「刺」,必須準備小米酒、豬肉向頭目「買刺」。(林建成,199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