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們以神為最大的滿足,神就得著最大的榮耀
約翰派博(John Piper)
聖經中的人生目標是要神得榮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靈命成熟的目標是要擴大神的榮耀,好叫人們得以看見,並且仰慕。不過,我們擴大神的榮耀,不是藉著努力以增添,乃是喜樂地去享受,這對很多人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
我們要頌揚一條川流不息、滋養百物的山泉,不是藉著從河谷送來桶桶污濁的水倒進山泉,而是要屈膝跪下來享用,直到精神抖擻,感到滿足與得到充沛的體力。當我們以神為最大的滿足,神就得著最大的榮耀,聖經中一切屬靈生命的精髓,就是不斷地以神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的一切為滿足。
這絕對是天大的喜訊,因為這意味著,我們渴望被滿足的渴求,和神要得榮耀的旨意,並不衝突,我們可以徹底地放下自己的恐懼,不必害怕我們追求喜樂便是高舉自己、輕看神。情況恰正相反:我們追求,便是承認自己虛空,神是豐滿;我們貧窮,神是富足;我們有病,神是偉大的醫生;我們飢餓,神是生命的糧;我們乾渴,神是活水。我們在神裡面追求喜樂,並不是高抬自己,乃是謙卑地承認自己一貧如洗,且神是全然豐足,我們可以帶著純全的良心和神的稱許,來追求這喜樂。
這追求就是基督教靈命塑造的過程,其目標和核心,就是以神為滿足。這是靈命塑造的目標,因為神的榮耀就是萬有的目標;這是靈命塑造的核心,因為那使人一舉一動變得屬靈的,正是聖靈所賜的,即從內心以神為滿足。滿足於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成就和預備的,除了是我們追求靈命塑造的動機,也是這塑造的核心實質。屬靈生命的中心和最後的回報,就是以神為樂。
我們可以從聖經簡略地看這些靈命塑造的步驟:
痛悔的心
路加福音五章8-10節中,記載西門彼得的痛悔事蹟,實在有一個驚人的緣由。耶穌吩咐那些漁夫們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捕魚。
彼得不服氣地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五5)不過,彼得到底還是順從了耶穌的吩咐(但不太積極地),下了網,網到極多的魚,以致漁網幾乎破裂。彼得的回應和我們現代人蒙恩後自吹自擂的回應很不一樣:「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五8)
此處值得留意的,不是一番審判的話,而是一個滿有恩典的神蹟,刺入彼得內心,叫他痛悔,這是從這段經文中可找到的重大發現。
在1745年,布銳內德(David Brainerd)向新澤西州克羅斯衛森森林中的印第安人傳福音,發現有種意想不到的方式,可喚起人們為自己的罪傷心痛悔。他在8月9日的日記中寫道:
「我公開佈道的時候,有多人哭了……有些人因著幾句具力量的話,便深受感動,心靈痛苦地喊叫起來,但我沒有說威嚇的話,只是告訴他們基督的好處有多充足全備,願意拯救一切來到他跟前的人,他們便被吸引前來,沒有遲疑。」(Pettit, 1985, p.310)
又在11月30日,布銳內德講到路加福音十六章19至26節,說到有關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
「神的話語,使得會眾中很多的人也深受感動,特別是說到當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裡』得著祝福時,他們更受感動,他們幾乎都是如此的被神安慰的話語所感動,過於那令人畏懼的真理。這致使許多人因憂傷而承認己罪,是因為找到了他們盼獲得,卻無法得著那屬天的喜樂。」(Pettit, 1985, p.342)
這指出一些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有關福音派痛悔的屬靈基礎,是所有真正靈命塑造的起始,痛悔的基礎就是發現喜樂。與其說印第安人流淚,是由於懼怕懲罰,不如說他們是因怕失去恩典;與其說怕地獄中會受的痛苦,不如說是怕失去天國的喜樂。人們嚐到在神右手中福樂的屬靈滋味(詩十六11),受到鼓舞,便因自己愚蠢的罪行而生出痛悔的心。
然而,並非所有流淚認罪的,都屬福音派的痛悔。為罪流淚,可能不是因為愛神,和想享受神在基督裡所賜給我們的一切,而是因為懼怕懲罰。很多罪犯聽到法官宣讀出自己的判決時,也會流淚,卻不是由於這人突然喜愛公義,而是被剝奪了行更多不義的自由,這不是福音派的痛悔。
布銳內德發現,真正為罪痛悔的根源,是醒覺在神裡面的喜樂。人們先嚐到神的美好,才會為自己虧缺神的榮耀,心中悲傷。這是個奇怪的發現:福音派悔罪的重心,就是醒覺到快樂。然而,這點也不足為奇,因為我們也知道,男人必須先愛上女人,才能體會疏離之苦。
悔改和信心
除了痛悔的心,悔改和信心也是源於在神裡面喜樂的醒覺。悔改和信心是一體兩面:悔改轉離罪惡,信心轉向神,兩者缺一不可。我們從聖經發現,人們會出現這種轉變,重點在於更換了自己引以為樂的對象。
耶利米書二章12至13節中,神形容罪人的境況:「諸天哪,要因此驚奇,極其恐慌,甚為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這幾節經文中所暗示悔改的緣由,是醒覺到不能靠破裂的水池滿足自己靈魂的乾渴。罪的本質就是無法經歷到神是可滿足人心的活水泉源,悔改的精義就是轉離這世界種種破裂的水池,回到能滿足一切之神的泉源。這種轉變的根源,在於重新嚐到主恩的滋味,因而看神比世上一切更可羨慕。
信心也是源自同一種醒覺,約翰福音六章35節中,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這應許說明,信心就是以耶穌為滿足,就是在屬靈上吸取神在基督裡所賜給我們的一切。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8)相信耶穌,就是在我們心中擁有最深切的渴望,以神在耶穌裡所賜給我們的一切為滿足。
在使徒保羅和彼得看來,喜樂位於真信心的深處,例如,保羅說:「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因為你們憑信才站立得住。」(林後一24)在這節經文中,喜樂和信心二字實質上可以互換。保羅也向腓立比的教會說:「(我)知道還要活下去,並且要繼續和你們大家在一起,使你們有長進,有信心的喜樂」(腓一25,譯自KJV)。「信心的喜樂」指出,喜樂與信心的經驗難分難解。羅馬書十五章13節說明,相信的時候便會經歷喜樂:「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彼得也同樣說:「(你們)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從聖經的角度為信心下定義,便不能不包含這層面的愉悅(delight),指以神在耶穌裡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為滿足。信心的定義若只局限於認同教義的事實,或作出宗教的決定,這便是為何在某些佈道工作後,靈命塑造很少發生的原因之一了。信心帶來轉化生命的能力,正是由於真正的喜樂勝過短暫的罪中之樂。
克勝罪惡
我們生命中要克勝罪惡,就要堅持以神在耶穌裡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為滿足,「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六12),以神長久、好得無比的喜樂,對抗短暫的罪中之樂。
希伯來書十一章24至26節以摩西為例,表明信心可以如何克勝罪惡:「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在摩西的生命中,「因著信」打破了罪的勢力,因為摩西仰望那將要得的賞賜,想到埃及的罪中之樂是多麼短暫不足,又想到神右手中的喜樂是如此無限深廣(詩十六11)。「因著信」克勝罪惡,是「藉著在神裡面更大的滿足」克勝罪惡。
愛的犧牲
因著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而滿足,除了可克勝罪的誘力,也會驅使我們作出捨己愛人的行動,保羅以馬其頓教會作為這種愛的榜樣:「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林後八1-2)
馬其頓信徒「樂捐的厚恩」從何而來?不是來自他們物質的財富,他們「極之貧窮」,而是來自「他們滿足的快樂」(their overflowing joy),經文正是這樣說,「(他們)有滿足的快樂……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為什麼他們有滿足的快樂?因為「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換句話說,因著神的恩典,馬其頓的基督徒深深地以神為心滿意足,能夠為窮人奉獻僅有的少許物質資財。
神很喜悅這種樂捐的心──由於滿足快樂而樂捐的心。在下一章中,保羅清楚地說明這點:「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這種神所喜悅的愛,就是從愛神而來的愛。
愛要付出代價,但所付出的代價和所得到的回報無法相比。相信愛,依賴愛,人其實也喜歡這樣做。耶穌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我們能夠不指望地上的回報,皆因確信在天上有神無限滿足的賞賜。
希伯來書十章32-35節中提供真實的例子,可見確信在神裡面的喜樂,會如何生出犧牲自己的愛: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顯然,早期的基督徒曾經面對他們當中有些人被關在監獄裡的處境,他們必須決定,「是否要以安全為上,一切暗中行事?還是,我們要冒著可能失去財產和生命的危險,去探訪在監獄中的弟兄姊妹?」他們決定探監。結果,他們的家業「被人搶去」(充公),但這事卻沒有嚇阻他們,他們「甘心忍受」(或譯作:以喜樂的心接受)。他們從何處得到這種能力的?是來自確信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以神在耶穌基督裡賜給他們的一切感到滿足,這份喜樂就是推動力,推使他們捨己地服事那貧乏受苦的聖徒。
耶穌說:「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太十三44)這比喻的重點是說,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同在和掌管,比起世上的一切更有價值;世人可能會認為愛的「犧牲」十分激進,但實際上這樣做最後不是犧牲,而會被沒可能再深的滿足來維繫和延續下去,就是滿足於神在耶穌裡所賜給我們的一切。
彼得曾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這話聽來有點自憐,所以耶穌答道:「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來世必得永生。」(可十29-30)耶穌回答的重點是要提醒彼得,他那「撇下所有」的「犧牲」,最後實在不會是犧牲。基督徒為愛犧牲時,沒有自憐的餘地。
這也是眾聖徒為基督的緣故幾乎犧牲一切時往往會有的經驗,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e)在1857年12月4日也為此作見證,這位偉大的非洲拓荒宣教士向劍橋大學的學生作出呼籲:
「人們談論我一生投上大部分時間在非洲所作出的犧牲……這犧牲為我帶來蒙福的回報,有健康的工作,行善的良心,內心的寧靜,又有死後榮耀之日的光明盼望,這到底是否犧牲?不要用這角度來看犧牲了!也不要有這種想法!我鄭重地說,這根本不是犧牲,不如說是特權。偶爾,我們會憂慮、生病、受苦或遇險,以及想到要拋開今生的生活設施和福樂,可能會使我們卻步,心靈顫抖,靈魂下沉;但這只是一會兒的境況。若比起那顯在我們裡面、將會賜給我們的榮耀,這一切算得什麼?我從來沒有作出犧牲。」(Winter & Hawthorne, 1981, p.259)
愛的犧牲是靈命塑造的中心,但這些犧牲的行動不僅是源於責任感,也是來自喜悅神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一切。愛是由信而生:「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這信心的意思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來十一1),我們確信在神裡有永遠的喜樂,便會為愛的緣故,有忍受艱難的能力:「(讓我們)仰望……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
禱告
我們如何可以變成深深以神為滿足的人,「放開財產和親人,甚至放開生命」,過簡樸和愛心的生活?這答案關鍵的部分就是禱告。
如果我們渴望經歷神裡面叫人得釋放的滿足,便應該學效摩西在詩篇九十篇14-15節中向神的祈求:「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求你照著你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
如果我們想以神的愛為滿足,以神的善良為喜樂,便應在禱告中大聲迫切的呼求。「我們有時得不著,是因為我們不求」(雅四2)。
神叫我們禱告,是為了滿足我們的喜樂,又歸榮歸給神,所以耶穌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十六24,十四13)禱告是承認我們軟弱,天父剛強;我們空虛,天父滿足;我們缺乏,天父全備。禱告是為了叫我們喜樂,又歸榮歸給神。
默想神的話語
當禱告在我們生命中與神的話語交融時,便能發揮最深刻和令人滿足的工作。離了禱告,神的話語放在我們面前,便如同白紙一般。我們必須再三如詩人一樣呼喊:「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耶和華啊,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詩一一九12)
當神靠近人,應允禱告時,神的話語便成為生命改變的喜悅源頭:「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
「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詩十九8)。「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十九9-10)
以禱告的心默想神的話語,是在神裡面重新滿足的首要方法,叫我們能夠犧牲去愛。神的話語帶來生命(雅一18、彼前一23)、生出信心、又持守信心(羅十17、約二十31)、激發盼望(羅十五4)、叫我們得以自由(約八32)、帶來聖潔(約十七17)、甦醒人心(詩十九7)、能明亮人的眼目(詩十九8)、增加確據(約壹五13)、抵擋魔鬼(弗六16、約壹二14)。
難怪,耶穌論到自己的話:「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五11)難怪,耶利米和詩篇作者「吃下」神的話語,明白了,便感到歡喜雀躍:「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一一九97)「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詩一一九111)「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
過去多個世紀以來,神的子民也一直有這種經歷,例如「小比爾尼」(Little Bilney)的故事,他是早期的英國宗教改革者,生於1495年,表面上很嚴格地為宗教努力,但裡頭卻沒有生命,後來他偶然得到伊拉斯姆(Erasmus)的希臘文聖經拉丁文譯本:
「我碰巧讀到提摩太前書一章中保羅的話(這是我心靈中感到最甜美和最安慰的一段話):『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我從前並不領會這話,但藉著神的教導和神在我裡頭的工作,這句話非常振奮我的心,我因自己的罪疚遍體鱗傷,幾乎絕望……突然……我感到奇妙的安慰和寧靜,甚至『我被壓傷的骨頭也雀躍喜樂』。自此之後,我更喜愛聖經,勝於蜂房滴下的蜜。」(Anderson, 1981, p.25)
另一位祈禱和信心的偉人也在自己靈修時,發現神話語使人滿足和成聖的能力。莫勒(George Mueller)生於1805年,死於1898年,在英國建立很多孤兒院,仰賴神供應一切需要,並以此聞名。在莫勒的《自傳》中,說到自己發現如何每天早上用聖經滿足自己的心靈:
「我比從前更清楚看到,每天第一要緊應該做的,就是叫自己的心靈在主裡快樂。先要關心的,不是我事奉主有多少,榮耀主有多少;卻是要關心我的心靈有多快樂,我裡面得到多少滋養……
我看見,我所要作最重要的事,就是全心全意地閱讀和默想神的話語,好叫我的心得到安慰、鼓勵、提醒、責備和教導;默想神話語的時候,我的心也得以與主相交。因此,我開始每天早上從頭開始默想新約的經文。」(Bergen, 1906, pp.152-154)
結語
如莫勒所言,叫我們的心「在主裡喜樂」,不只是基督徒委身的點綴,而是一切真正靈命塑造、基督樣式和聖潔的源頭。
追求聖潔和追求喜樂原為一體,沒有衝突,這真是好消息。就如我們「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我們非喜樂便不能聖潔,這種喜樂是因信而來的喜樂──因神在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一切,感到滿足喜樂。這種喜樂既不浮誇,也不迂腐或表面,亦不是對聖徒生命中的痛楚和苦難天真無知,卻是明白使徒「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經驗(林後六10),知道如何「與哀哭的人同哭」,卻又堅持憐憫的眼淚也是喜樂的眼淚,這種喜樂非旁人所能領會。
這種神聖的喜樂最終也不會動搖,因為這是扎根在神裡面,源自那必會顯出來的榮耀中:「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因此,保羅說:「(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2)又再更簡要地說:「(我們)以神為樂。」(羅五11)在神裡面的喜樂是榮耀神的,就如我出於喜樂為妻子買禮物,比起當這是例行公事,更尊榮我的妻子。我們飲用泉水,渴至滿足,便是對這水泉最大的尊榮。我們以神為最大的滿足,神就得著最大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