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於107年已達14.5%,進入高齡社會。截至112年12月底止,老年人口數達429萬6,985人,占總人口數18.35%。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老年人口比率將在115年超過20%,達「超高齡社會」,老人照顧成為政府重要的施政工作;透過立法及研訂相關重要政策、積極布建多元且連續之長期照顧服務網絡,以讓長輩獲得良好之照顧。在長期照顧服務中,除了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外,機構式照顧更是能提供失能長輩高密度的生活照顧與醫護服務,減輕家庭照顧負荷,爰老人福利機構係整體長照服務不可或缺的一環,為重要的服務資源與基石。
增進機構照顧服務品質及永續發展,為本部業務推動重要工作之一,其中,機構評鑑更是協助機構檢視自我辦理成效、提昇機構照顧品質、彰顯機構責信、保障老人權益及永續經營之重要機制,爰依據老人福利法規定,定期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以落實評鑑機制。本次評鑑係委託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辦理,計137家公立、公設民營、財團法人附設及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受評,評鑑出優等機構14家、甲等機構72家,接受本部頒發獎牌及獎勵金以資表揚;另外,有6家評鑑成績列為丙、丁等機構,則由各該主管機關依老人福利法處以罰鍰,並公告其名稱與負責人姓名及令其限期改善,同時加強輔導。
機構評鑑是健全老人照顧服務發展之重要機制,為發揮其積極性意義,茲將老人福利機構評鑑緣由、執行過程、統計分析及建議編輯成冊,提供政府機關、學術單位及機構參考。值此評鑑報告付梓之際,除對評鑑委員的辛勞與貢獻表示敬佩與感謝外,也對各機構工作夥伴表達敬意,在109年起COVID-19疫情嚴峻之際,仍全力以赴提供照顧服務及配合完成評鑑工作。最後,期盼各老人福利機構能不斷自我策勵,提升機構服務品質,為機構長輩建構幸福、健康、快樂、有品質、有溫度及有尊嚴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