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媽祖歷代褒獎與封祀探述官方對媽祖信仰之影響化
蔣忠益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基礎教育中心副教授、主任
楊淑雅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基礎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摘要
關於媽祖歷代的褒封,石萬壽、蔡相煇等教授曾依據史料探討分析之。媽祖信仰由宋至清,由民間叢祠至國家祀典的重要過程已可約略呈現。近年來因大陸開放媽祖信仰研究,並動用官、學力量投入調查研究。新史料不斷被整理、刊行,甚多為前此研究學者所未見,可以訂正、補充《天妃顯聖錄》之不足。媽祖的封祀經過各朝代的記載與流傳,產生一些不同的記錄。有些僅存留封號,卻未記錄受封爵的原由;有些受封祀的原因可以從各種文獻的記載得知,但封祀的年代與封號眾說紛紜。本文以前賢研究的文獻為基礎,參考引用2007年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出版,蔣維錟、周金琰輯纂的《媽祖文獻史料彙編》(第一輯)碑記卷的資料,將媽祖歷代的封祀做一統整與溯源,探究歷代官方褒獎與封祀媽祖對媽祖信仰的影響。
關鍵字:媽祖、媽祖信仰、褒獎與封祀
一、前言
關於媽祖歷代的褒封,石萬壽先生曾於民國七十九年(1990年)12月「中國政教關係學術研討會」發表〈宋元明媽祖的封諡〉及《台灣文獻》41卷第1期發表〈清代媽祖的封諡〉。蔡相煇先生以《天妃顯聖錄》〈歷朝顯聖褒封共二十四命〉為對象,考釋其誥封緣由,釐訂其訛誤;次以光緒朝《欽定大清會典事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媽祖檔案史料匯編》資料增補雍正朝以後相關祀典,媽祖信仰由宋至清,由民間叢祠至國家祀典的重要過程已可約略呈現。
近年來因大陸開放媽祖信仰研究,並動用官、學力量投入調查研究。新史料不斷被整理、刊行,甚多為前此研究學者所未見,可以訂正、補充《天妃顯聖錄》之不足。媽祖的封祀經過各朝代的記載與流傳,產生一些不同的記錄。有些僅存留封號,卻未記錄受封爵的原由;有些受封祀的原因可以從各種文獻的記載得知,但封祀的年代與封號眾說紛紜。
本文試圖以前賢研究的文獻為基礎,參考引用2007年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出版,蔣維錟、周金琰輯纂的《媽祖文獻史料彙編》(第一輯)碑記卷的資料,將媽祖歷代的封祀做一統整與溯源,探究媽祖從地方神發展成航海保護神,進而成為全國民間信仰重要神祇的歷程。
二、文獻記載歷代封祀
(一)宋元時期
關於媽祖的封祀,最早的文獻記載見於南宋紹定二年(1229年)丁伯桂所撰的〈順濟聖妃廟記〉。茲節錄概要如下:
神莆陽湄洲林氏女,少能言人禍福,歿,廟祀之。……宣和壬寅,給事路公允迪,載書使高麗,中流震風,八舟沉溺,獨公所乘,神降於檣,獲安濟。明年奏於朝,錫廟額曰「順濟」。紹興丙子,以郊典封「靈惠夫人」。逾年,江口又有祠;祠立二年,海寇憑陵,效靈空中,風揜而去,州上厥事,加封「昭應」。……郡以聞,加封「崇福」。越十有九載,福興都巡檢使姜特立捕寇舟,遙禱嚮應,上其事,加封「善利」。淳熙甲辰,民災,葛侯郛禱之;丁未旱,朱侯端學禱之;庚戌夏旱,趙侯彥勵檮之,隨禱隨答,累其狀聞於兩朝,易爵以妃,號「靈惠」。慶元戊午,甌閩列郡苦雨,莆三邑有請於神,獲開霽,歲事以豐。朝家調發閩禺舟師平大奚寇,神著厥靈,霧障四塞,我明彼晦,一掃而滅。開禧丙寅,虜寇淮甸,郡遣戍兵,載神香火以行;一戰花黡鎮,再戰紫金山,三戰解合肥之圍。神以身現雲中,著旗幟,軍士勇張,凱奏以還。莆之水市,朔風彌旬,南舟不至,神馬反風,人免艱食。海寇入境,將掠鄉井,神為膠舟,悉就擒獲。積此靈貺,郡國部使者陸續奏聞。慶元四年,加「助順」之號;嘉定元年,加「顯衛」之號;十年,加「英烈」之號。……
這篇廟記是宋代丁伯桂(1171-1237年)在南宋紹定二年(1229年)守杭州錢塘時撰寫的。文中的重點如下:
1.媽祖第一次受到官方重視賜廟額「順濟」是在宣和年間(1119-1125年)。
2.官方首次賜封號給媽祖是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宋高宗建立南宋政權後舉辦郊典,媽祖被列入祭祀範疇並受封號為「靈惠夫人」。
3.歷經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至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年),媽祖不斷在海上顯靈協助官員擒拿海寇;或在莆田地區指示甘泉治瘟疫等。官方歷次加封號,從「靈惠、昭應夫人」、「靈惠、昭應、崇福夫人」,一直到夫人爵級最高的「靈惠、昭應、崇福、善利夫人」。
4.第五次的封爵,媽祖地位由「夫人」晉升為「妃」。主要的原因是媽祖多次保佑莆田地區民眾。如縣令葛郛、朱端學、趙彥勵等人在莆田遇到災害時,多次向媽祖祈求獲神助。官府因此向朝廷請封,宋光宗紹熙三年(1192年)庚戌,頒詔進封「靈惠妃」,這是媽祖在妃爵的第一個封號。
5.慶元四年(1198年),浙江、福建地區遭受大雨侵襲,莆田地區民眾向媽祖祈求,天氣遂轉為晴朗,官府於是加封為「靈惠、助順妃」。嘉定元年(1208年)媽祖助戰兩次:一是助舟師平大奚寇;一是現身抗金兵,媽祖的封號增為「靈惠、助順、顯衛妃」。嘉定十年(1217年)媽祖為運糧船送來順風,商人得以運糧食到莆田地區,解決民眾的糧食問題,以及擊退海寇,於是封號累加為「靈惠、助順、顯衛、英烈妃」。
6.這篇廟記的作者是福建莆田人,文中共記錄宋高宗至寧宗年間媽祖八次受褒封。主要受封爵的原因有助戰、治病、變化天象等。可見到宋寧宗期間,媽祖除了是地方保護神之外,也具有助軍作戰、擒拿海寇等海上救助的能力,已具有海洋保護神的雛形。
元代程端學在〈靈濟廟事跡記〉一文,更完整記載宋元兩朝媽祖的封祀,其摘要如下:
……嘉熙三年,以錢塘潮決堤至艮山祠,若有限而退,封「靈惠助順顯衛英烈嘉應妃」。寶祐二年旱,禱之雨,封「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協正妃」。三年,封「靈惠助順嘉應英烈慈濟妃」。四年,封「靈惠協正嘉應慈濟妃」。是歲,又以浙江堤成,加封「靈惠協正嘉應善慶妃」。景定三年,禱捕海寇,得反風,膠舟就擒,封「靈惠顯濟嘉應善慶妃」。寶祐之封,神之父母、女兄以及神佐,皆有錫命。皇元至元十八年,封「護國明著天妃」。大德三年,以漕運效靈封「護國庇民明著天妃」。延祐元年,封「護國庇民廣濟明著天妃」。……
本文作者程端學於元至順四年至元統二年(1333-1334年)完成此文,文中記宋寧宗嘉定之後的褒封事跡,是接續丁伯桂〈順濟聖妃廟記〉的考證。其重點如下:
1.宋理宗在位年間(1224-1264年),媽祖受封六次,主要是救水旱災及擒
拿海寇。而封號不再是累封,而是改封。
2.記載媽祖的家人初次受到朝廷的封爵,但詳細的年月及封號未記錄。
3.文中共記載元代媽祖受封三次。至元十八年(1281年)封號由宋末一般
的妃爵,晉昇為「天妃」。大德三年(1299年)清楚記錄護漕運成功因而受封爵。
上列兩則文獻記載宋、元兩個朝代媽祖十七次受封爵。宋代媽祖受封爵的事蹟不只是為了解救海難而已,而且還能幫助擒拿海寇、救助疫、旱、飢各種災難,以及協助消退錢塘潮水、築成浙江的堤岸等。
然而這些記錄並未見於正史中,其主要因素可能是媽祖的信仰在宋代之所以受到朝廷的重視,一方面是南宋遷都南方,建都南方後,沿海治安成為重要的問題;海上貿易和海上運輸也都與海路脫離不了關係,人民自然選擇普遍受沿海一帶人民信奉的媽祖,成為他們在海上的一位保護神。
另一方面,與許多莆田人在朝廷當官有關。在宋代,莆田人中狀元的有六名,進士八百二十四名,恩賜進士九名。他們在朝廷中人數眾多,積極向皇帝宣揚家鄉媽祖的靈驗的事蹟,才使媽祖的信仰受到朝廷的重視。但是媽祖在這一時期仍然是沿海地區的民間信仰,政府的重視和賜封,主要的因素是為了要撫慰民心。
(二)元朝時期
媽祖信仰傳至元代得以承繼主要是漕運的因素。元代滅宋之後,定都於北方的燕京,在糧食方面需要江南地區的供給。在當時,船隻簡陋,人民又無法準確的預知海上氣候的變化,漕運的發展與安全,成為朝廷關注的問題。負責運送糧食的官員和水手,承襲宋代沿海人民信仰的習慣,除了依賴媽祖的保佑,也別無其他辦法。
因此,元代文獻所載媽祖的神蹟,多偏重於保護海上漕運方面,與宋代救災、助戰、除疫等多重功能不同。如《天妃顯聖錄》〈歷朝顯聖褒封共二十四命〉記錄元代媽祖五次受褒封,其中四次就是庇護漕運。《元史》也記載了媽祖受官方重視五次受封爵的事蹟及朝廷對媽祖的祭祀。
今依上列兩本書所記載的誥封,以《元史》記載為依據,條列如下:
1.世祖「至元中,以護海運有奇應,加封天妃神號。」(元史卷七十六祭祀六)。關於至元中這個時間,文獻記錄有二種說法:至元十五年(1278年)及十八年(1281年)。元史專家陳高華認為至元十五年確定有加封,是臨時性的。至元十八年,則正式加封。「以庇護漕運封『護國、明著天妃』」。
2.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詔加封南海明著天妃為廣祐明著天妃。」(元史卷十五世祖本紀)。「二十六年(1289年),以海運藉佑加封『顯佑』」。
3.成宗「大德三年(1299年)二月壬申,加泉州海神曰護國庇民明著天妃。」(元史卷二十成宗本紀)。「以庇護漕運加封『輔聖、庇民』」。
4.文宗天曆二年「十月己亥,加封天妃為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賜廟額曰靈慈,遣使致祭。」(元史卷三十三文宗本紀)。
5.順帝「至正十四年十月甲辰,加封護國輔聖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元史卷四十三順帝本紀)。
《元史》除了記載賜給媽祖的封號之外,也記錄朝廷五次遣官祭天妃。
綜上,元代雖然立國不滿百年,但對媽祖的封號及賜祭卻不少,在《元史》祭祀五〈名山大川忠臣義士之祠〉記載如下:
……惟南海女神靈惠夫人,至元中,以護海運有奇應,加封天妃神號,積至十字,廟曰靈慈。……祝文云:「維年月日,皇帝特遣某官等,致祭於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元代是異族入主中原,但從上文可見元代沿海地區從河北、江蘇、浙江、福建等地皆有建廟祭祀媽祖,官方亦遣使官員致祭,漕運官員奏請朝廷以庇護漕運有功褒封媽祖,可見媽祖為海神的地位在元代已屹立不搖,官方更視之為航海之神。
(三)明朝時期
明代在太祖洪武年間曾經為了防範海寇的侵犯,因而下令鎖國一段時期,但至成祖永樂年間為了尋找失蹤的明惠帝而派鄭和下西洋。但《天妃顯聖錄》在朝廷誥封的部分,直到明朝末年,僅記載媽祖二次受朝廷誥封,這樣的記錄與頻繁的海洋活動似乎不成比例。
1.第一次朝廷誥封
皇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媽祖以神功顯靈,朝廷敕封「昭孝、純正、孚濟、感應、聖妃」。《天妃顯聖錄》錄太祖御祭文摘要如下: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國家崇報神功,郊社旅望而外,非有護國庇民,豐功峻德者,弗登春秋之典。明著天妃林氏,毓秀陰精,鍾英水德,在歷紀既聞禦災捍患之靈,於今時懋出險持危之績,有裨朝野,應享明禋。朕臨御以來,未及褒獎,茲特遣官貤詔,封為:「昭孝、純正、孚濟、感應聖妃」。其服斯徽命,宏佐休光,俾清宴式觀作覩之隆,康阜永著赫濯之賜。欽哉!
祭文中記載「朕臨御以來,未及褒獎」,此次誥封可能是明太祖建國後依禮郊天,推恩誥封百神之例行公事。而查《明史》太祖本紀並無誥封諸神,〈禮志〉亦無誥封記載,按明太祖即位後,於祀典頗為嚴謹,一面查訪保護,一面禁官員祭淫祠。《明史》謂:
洪武元年,命中書省下郡縣訪求應祀神祇、名山大川、聖帝明王、忠臣烈士,凡有功於國家及惠愛在民者,著於祀典,令有司歲時致祭。二年,又詔天下神祇常有功德於民,事蹟昭著者,雖不致祭,禁人毀撤祠宇。三年,定諸神封號,凡後世溢美之稱皆革去。天下神祠不應祀典者,即淫祠也,有司毋得致祭。
洪武三年(1370年)更革去諸神封號,《明史》謂:
(洪武)三年,詔革諸神封號,惟孔子封爵仍舊。
明朝建國之初,南京諸神廟僅十間,所祀神為:北極真武、道林真覺普濟禪師寶誌、都城隍、祠山廣惠王張渤、五顯靈順、漢秣陵尉忠烈公蔣子文、晉咸陽忠貞公卞壺、宋濟陽武惠王曹彬、南唐忠肅王劉仁瞻、元衛國忠肅公福海路方面,永樂三年(1405)六月,派中官鄭和率舟師下西洋諸國,以宣揚國威,同時暗訪惠帝下落。《明史》(卷304)〈鄭和傳〉如下記載:
鄭和,雲南人,世所謂三保太監者也。初事燕王於藩邸,從起兵,有功,累擢太監。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跡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永樂三年六月,命和及其儕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將士卒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多齎金幣,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復自福建五虎門揚帆,首達占城,以次徧歷諸番國,宣天子詔,因給賜其君長;不服,則以武懾之。
因明成祖下令,明朝大規模且密集的海上遠航,天妃媽祖的護航功能即再顯現,成祖因而誥封天妃,並於都城外建廟崇奉。明成祖〈御制弘仁普濟天妃宮之碑〉內文如下:
朕承鴻基。勉紹先志,罔敢或怠,撫輯內外,悉俾生遂,夙夜兢惕,惟恐弗逮,恒遣使敷教化於海外諸番國,導以禮義,變其夷習。其初,使者涉海洋,經浩渺,颶風黑雨,晦暝黯慘,雷電交作,洪濤巨浪,摧山倒岳,龍魚變怪,詭形異狀,紛雜出沒,驚心駭目,莫不錯愕。乃有神人飄飄雲際,隱顯揮霍,上下左右,乍有忽無,以孚以侑。
旋有紅光如日,煜煜流動,飛來舟,凝輝騰耀,遍燭諸舟,熇熇有聲。已而煙消霾霽,風浪貼息,海波澄鏡,萬里一碧,龍魚遁藏,百怪潛匿。張帆蕩艫,悠然順適,倏忽千里,雲駛星疾。咸曰:此天妃神顯靈應,默加佑相。歸日以聞,朕嘉乃績,特加封號「護國庇民靈應弘仁普濟天妃」,建廟於都城之外,龍江之上,祀神報貺。
據上述資料,可知明朝之崇祀媽祖天妃,係由成祖開其端,而庇佑鄭和下西洋則為媽祖受崇封的原因。《天妃顯聖錄》載有〈廣州救太監鄭和〉故事一則,云:
永樂元年,欽差太監鄭和等往暹邏國,至廣州大星洋遭風,舟將覆。舟工請禱於天妃。和祝曰:「和奉命出使外邦,忽遭風濤危險,身固不足惜,恐無以報天子;且數百人之命懸呼吸,望神妃救之!」俄聞喧然鼓吹聲,一陣香風颯颯飄來,宛見神妃立於桅端。自此風恬浪靜,往返無虞。歸朝復命,奏上。奉旨:遣官整理祖廟。和自備寶鈔五百貫,親到湄嶼致祭。
故事年代署永樂元年,與《明史》所載鄭和奉使年代早了兩年。綜合上述媽祖在明代兩次的褒封,直到明朝末年都沒有相關媽祖受封的記錄,媽祖的封號仍僅止於在明永樂年間受封的天妃,其神格並未提升。
(四)清朝時期
滿清朝廷對媽祖的推崇,始於康熙十九年(1680年)二月,清軍攻佔金門、廈門,謀取台灣、澎湖,想攻滅明朝的鄭成功。滿清為謀爭取明鄭官民的
向心力,清朝首次誥封媽祖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即恢復明永
樂七年的封號。《天妃顯聖錄》所錄詔誥如下: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國家懷柔百神,武隆祀典,海嶽之祭,罔有弗虔。若乃明祇效靈,示天心之助順,滄波協應,表地紀之安流,聿弘震迭之威,克贊聲靈之渥,豈係人力,實惟神庥。不有褒稱,曷彰偉伐?鍾奇海徼,綏奠閩疆,有宋以來,累昭靈異。頃者島氛不靖,天討用張。粵自祃牙,以逮奏凱,歷波濤之重險,如枕蓆以過師,潮汐無虞,師徒競奮,風飇忽轉,士氣倍增,殲鯨鯢於崇朝,成貔貅之三捷。神威有赫,顯號宜加。特封爾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載諸祀典。神其佑我兆民,永著安瀾之績,眷茲景命,益昭重潤之休。敬遣禮官,往修祀事,維神鑒之!
康熙二十三年,施琅率師攻取台澎後,被康熙皇帝許為「恃功驕縱」,恐因之遭殺身之禍,乃創造媽祖神蹟四項25,奏請敕封媽祖,以酬「神靈顯助破逆」。康熙皇帝因之晉封媽祖為天后,稱「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后之神」,有十二字,並賜台灣府治大天妃宮御匾,題「輝煌海澨」,以壓抑施琅的氣燄。
康熙以後,朝廷對媽祖的加封尊號、頒賜御匾,次數甚多,所加封的尊號,共有十三次,以下分敘之。
清周煌《琉球國志略》卷七,記載乾隆間媽祖兩次受加封的紀錄,摘要如下:
……乾隆二年,福建總督郝玉麟疏稱:「臺灣守備陳元美等在洋遇風,虔禱天后,俱獲安全,褒封宜加」,亦經臣部議准加封,其字樣交內閣撰擬進呈,欽定「福佑群生」四字,欽遵各在案。是向來冊封琉球使臣所祭,實係天后而非南海昭明龍王之神,已確有可據。……內閣謹奏為請旨事。據禮部來文,內稱「本部議覆翰林院侍講全魁、周煌題請加封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福佑群生天后,以酬神貺。其加封字樣,交內閣撰擬」等因,移咨前來。臣等謹擬加封字樣,進呈御覽,伏候欽定。(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十八日奉旨:用「誠感咸孚」。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