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火是營地活生生的、賦予生命的、跳動的心臟。沒有它,一切都是死的,毫無生氣。 ——丹尼爾.卡特.比爾德( Daniel Carter Beard)
營地不只是帳篷、睡袋或本書描述的其他單一元素,「火」是所有其他活動圍繞的中心。大衛.韋斯科特稱火是「娛樂的王子,待客之王」,缺了火,露營的景象或記憶就不完整、少了感動。所有曾經露營過夜並從零開始生起營火的人都知道,就算是燒得焦黑的熱狗或是一罐再加熱的普通豆子,味道也遠比最精心準備的家常飯菜要好。一些長期露營的人可能會說,營地食物外層的深色煙燻色,是任何超市都無法提供的祕密成分。 火是支撐人類文明的核心技術之一,對火的控制已有近兩百萬年的歷史――源遠流長且遠超出有記錄的歷史,更不用說本書研究的範圍了。1863 年,著名的美國風景畫家阿爾伯特.比爾施塔特和他的同伴來到加州優勝美地山谷,試圖喚起火的原始本質,後來他在紐約市的工作室完成了右圖的景象,並命名為〈優勝美地瀑布〉(The Yosemite Fall, 1864)。這幅畫作的背景是巨大的花崗岩構造,畫布右下角是一個簡樸的露營區,描繪了一個人間的故事,時代遠近無涉。不知藝術家能否想像,這幅畫和其他畫作將在大眾文化中扮演什麼角色?在寒冷的夏夜,優勝美地山谷的數百個露營區裡,到底有多少營火在燃燒?在優勝美地的上松林或圖奧勒米牧場生火的露營愛好者可能會發現,活跳跳的火不管是其特徵、發出的光、氣味和聲音,都與150 年前比爾施塔特和同伴在他們的露營區享受的火,沒有什麼區別;甚至與幾百、幾千年前的阿瓦尼奇人(Ahwahnechee)在同一地區生的火也沒什麼不同。要達成本書的整體目標,但又能知道「營火帶來的無形喜悅,無法被分析」,這樣一來,營火的歷史到底應該從何時、如何開始講述? 引用20 世紀早期的戶外活動者霍勒斯.凱普特(Horace Kephart, 1862-1931)說過的話來思考這個棘手的問題,可能會有幫助。他寫道,露營的基本規則是:「永遠不要在你身後留下火,就連火花也不行。把它熄滅。」作為休閒露營愛好者和最重要的早期倡導者之一,暱稱「凱普」的凱普特滔滔不絕地描述了露營基本的方方面面,他最著名的著作《露營與木工》(Camping and Woodcraft, 1917)有將近900 頁,是他早期著作《露營與木工之書:荒野旅行指南》(The Book of Camping and Woodcraft:A Guidebook for those Who Travel in the Wilderness, 1906)的延伸,這本書後來擴大至廣泛的主題,含括裝備、服裝、糧食、烹飪、帳篷、露營、找路、用斧,甚至是洞穴探險;特別是關於營火,凱普特說了很多,諸如營火的用途,以及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該如何生火及維持。然而,作者對於營火的生命終結時果斷的態度,說明了一個有趣的矛盾之處,如果照顧不善,營火可能會熄滅,但同樣地,如果照顧不善,火也可能會持續存在,或更糟的是,危險地蔓延開來,遠超出預期的用途。法蘭克.布里默認為:「不小心扔出的一根火柴可能是那片林木的百萬分之一,但它可能會引燃數十億英尺寶貴的、生長中的林木。」在高度規範的現代露營區內,露營聚會在同一個地點的同一張野餐桌上舉行,但每個營火的壽命有限,通常與早餐或晚餐有關。可以肯定的是,不論是出於常識或禮貌,當露營者離開營地時,不應該留下任何營火。 那麼,書寫營火的歷史,也許要遵循一連串平行的軌跡:首先,了解每座營火的不連貫性,它是熟練的木工技藝表現,點燃並維持一定的時間;第二件事是在營火被熄滅後留下的基礎設施(如火坑和烤架),這些標記有助於之後的露營者判別升起營火之處;最後,最近出現取代營火效果(光、熱等)的技術,並徹底重組了露營的空間和氣氛,如果不加以檢視,營火的歷史就不算完整。
展現木工技能
露營者以其火知名。――霍勒斯.凱普特
博物學家、探險家兼作家海雅.維里爾(A. Hyatt Verrill, 1871-1954)描述:「生火看似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你可能會以為不需要敘述如何生火。」維里爾這句話是在19 世紀末、20 世紀初發表的,是第一次休閒露營熱潮席捲美國的鼎盛時期;在100 年後的今天,這句話無疑是正確的。 可以肯定的是,火是人類生活中如此熟悉的一環,以至於我們現在似乎擁有近乎魔法的能力,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召喚它,因此很少去思考火最初是如何形成的。現在,火安全地包在包裝內,以火柴、拋棄式打火機、浸有燃料的煤、電子點火瓦斯爐的形式呈現,即使是最沒有經驗的人,也能成功安全地解開古老的方程式:木材+火花=火。 維里爾和凱普特一樣,融合技巧和第一手經驗,撰寫了幾本最早的露營指南書,當時這種做法仍然具有很大的鄉村魅力。現代露營通常與專用的裝備連結在一起,但因為營火(目前)還不能像帳篷或睡袋一樣購買到,而上述兩位作者都同意,生營火是對木工技藝和應變力的一項重要(也許是最重要的)考驗。對這兩位作者來說,生營火是一種成年禮,是加入新興露營者兄弟會的代價,只有在解出方程式〔木頭〕+〔火花〕=火之後,露營者才能聲稱自己已完全上手。不過這個方程式已喪失大部分的神祕感,甚至我們會把火焰視為一種基本產品(舉例來說,Bic 打火機),顯示出自休閒露營誕生以來,這150 年間我們取得的進步。 如今,閱讀這些已有些年代的書籍內容,既有教育意義,又很有趣。這個時期的常見比喻是讓更聰明、更有經驗的露營者與新手作比較,就算他們的目的是指導,維里爾和他的同年代的人都會忍不住嘲笑那些想要成為露營者的人,他們一邊尋求這些人的金錢和關注,但同時也嘲笑這些人缺乏技能,用「逃避者」、「放棄者」、「真的是,粗心、自私的新手」、「軟腳蝦」和「溫室白痴」等字眼給他們貼標籤。在他們筆下,露營區――尤其是營火――其間的滑稽景象是如此可笑和誇張,以至於他們覺得是臨時編造出來的。例如,據自然保護活動人士兼《娛樂》(Recreation)雜誌的作家喬治.奧利弗.希爾茲(George Oliver Shields, 1846-1925)的觀察:「絕大多數人,當他們著手生營火時……就好像想要把它熄滅,而不是讓它更旺。」丹尼爾.卡特.比爾德也說,他發現到:「如果沒有周日版的報紙、一罐煤油和一大堆引火柴,一百個人裡沒有一個能夠成功(生起營火)。」凱普特指出,〔更多木柴〕+〔火花〕=生火機率更高,他對某些人可能為了這樣一項不起眼的任務,而投進大量的資源表示擔憂,據他說是:「一堆亂七八糟的冒煙木塊……它們會讓鐵扭曲並融化一切。」讓人搞不清楚,這些作者到底是想激起人們對這領域的熱情,還是排斥新的露營者? 生營火是如何從一項巧妙且需要高度技術的專業,轉變為一種純粹的商品,這會讓當代讀者不禁驚嘆,但在這些描述中有個面向,在今天依然真實。被其他人觀察,甚至被評判的感覺,不是從一本舊書而來,而是在現代露營區的公開舞臺真實上演,一排排密集排列的營地,只會把技術上的困難放大為真正的、持久的恥辱。附近的露營者站在30或40英尺外(約9 或12公尺)的近處,可能距離太遠而無法享受營火的光和熱,但這些旁觀者可以見證並批評生火的表現。 凱普特、維里爾、希爾茲和比爾德描述這些荒謬情景有幾個目的:首先,他們在劃分新手和老手的同時,(通常相當公然地)抬舉他們自己是公認的專家,更不用說提升他們在該領域的書籍銷售量。例如,法蘭克.布里默指出,他在兩年內「親自閱讀並回覆了上萬封汽車露營者的來信」。或許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建議有助於將責任直接交給人類。要推給傾盆大雨?木頭潮濕?狂風呼嘯?熊湖步道學校(Bear Lake Trail School)的創辦人兼作家:法蘭克.切利(Frank H. Cheley, 1889-1941)表示:「如果你的火生不起來,十之八九是你的問題,不是燃料或天氣的問題。」丹尼爾.卡特.比爾德則建議說:「若有人可以在每樣東西都濕透爛掉的狀態下,不用火柴在森林中生起火來,那他就有權在他的緊身褲和開襟衫上佩戴流蘇,因為他為自己贏得了『正港』的稱號,是真正的鹿皮人(Buckskin Man)。」對於比爾德來說,方程式:〔木材〕+〔火花〕=火,可能會被重寫,考慮到地點和環境,帶來更複雜的命題,例如:〔新木〕+〔濕木〕―〔斧頭〕+〔風〕+〔雨〕+〔黑暗〕―〔火柴〕=火(和鹿皮人)。 即使對於最會生火的人來說,也有很多事情需要考慮。例如,並非所有木柴燒起來都一樣,維里爾就表示:「每種木材都有它的特性,在某種用途有最佳效果的木材,可能非常不適合另一種用途。」就像專業匠師為桌子挑選合適等級的木材一樣,霍勒斯.凱普特對木柴的觀察,從生火者的角度來看,他的知識和對各種樹種特性的洞察力,是真正值得一看的奇蹟。在他的凝視下,木材不再只是木頭,甚至在被砍下、乾燥或點燃之前,就已經具有神奇的煉金特性,這些特性是由他一生的經驗累積而來。凱普特對山毛櫸、白橡木和糖楓等硬木給予最大的讚揚,他稱這些硬木為「過往獵人和測量員最喜歡的燃料,因為它很容易點燃,燃燒時火焰乾淨、穩定,並留下優質木炭。」在凱普特看來,山核桃木為最佳,「是特別的……美國樹種」,不論是新木還是乾柴,「都會產生熾熱的火焰,但持續時間很長,燃燒成一層硬炭,可以在幾個小時內維持均勻、充足的熱源。」毋庸置疑他很有經驗,因此警告說,山核桃木「在起火後必須觀察一段時間,因為它們噴出的餘燼壽命很長,因此比軟木的餘燼更危險。」
〈營火——從撿拾木頭到便攜式爐灶〉
營火是營地活生生的、賦予生命的、跳動的心臟。沒有它,一切都是死的,毫無生氣。 ——丹尼爾.卡特.比爾德( Daniel Carter Beard)
在神創造天地的六天內,完全忽略了野餐桌、戶外爐火、人行步道和許多其他人類即使在自然環境中也屬必要的設施,真慘。——阿爾伯特.古德(Albert H. Good)
清理營地、搭帳、砍柴、生火、在明火上炊煮――佔用、搭建一個營地過夜的前景,會給人一種心滿意足的參與感。毫無疑問,這會讓人聯想起美景、營地,以及在偏僻之地探險的刻苦生活。每年夏天,四千萬美國人踏上公路,尋找這種強烈的自然體驗。他們會前往州立公園、國家公園和其他聯邦管理的土地,他們在KOA(Kampgrounds of America,美國露營區)等商業露營區,或Airbnb 和Tentrr 上廣告的私人豪華露營區避暑;更不挑剔的露營者甚至在沃爾瑪量販店(Walmart)的停車場過夜。儘管在受歡迎的設施內已有數百個營位,但需求量還是大到必須提前好幾個月預訂,結果,與露營有關那種近乎神話般的偶然和冒險感――就是這裡!――也大幅降低。 美國內戰後,休閒露營在美國興起,成為逃離城市喧囂的一種方式。 大眾受到1869 年出版,作者是綽號阿第倫達克(Adirondack)的威廉.亨利.哈里森.默里牧師(William Henry Harrison Murra, 1840-1904)的《荒野歷險記:阿第倫達克山脈的露營生活》(Adventures in the Wilderness; or, Camp-Life in the Adirondacks)啟發,遊客們紛紛湧入阿第倫達克地區,想要讓靈魂和身體煥然一新,歷史地理學家特倫斯.楊(Terence Young)記述這種行為就是今天為人熟知的「露營」的濫觴。 從一開始,露營就帶來了破壞性的影響,早在1896 年,負責優勝美地(Yosemite)的陸軍指揮官塞繆爾.鮑德溫.馬克斯.楊(Samuel Baldwin Marks Young, 1840-1924)上校就發現:
我2000年6月第一次露營,是在位於南達科塔州(South Dakota)惡地國家公園(Badlands National Park)邊緣的KOA 露營區內,搭起朋友借我的帳篷;而我開始寫這本書的原因,有一部分是為了重溫當時我所感到的震驚與不解。我原本期待在這片土地上能自由地找到自己的陰涼一角,相反地,我發現露營區是高度結構化的空間環境,停著一排排嗡嗡響的露營車、草坪椅……諸如此類。我該如何將許多人心中對露營的神話形象,與我經歷到的現實情況結合在一起?甚至,這兩者有相關嗎?我要說清楚,我對重新描繪以前露營者的那種原始神話形象不太感興趣,對這方面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閱大衛.韋斯科特(David Wescott)的《老式露營》(Camping in the Old Style, 2009)一書,他是該主題的權威之一。對美國露營全史感興趣的讀者,應參閱沃倫.詹姆斯.貝拉斯科(Warren James Belasco, 1910-1945)的著作《路上的美國人:從汽車露營區到汽車旅館》(Americans on the Road: From Autocamp to Motel, 1979);查理.海利(Charlie Hailey)的《露營區建築:期間與空間》(Campsite: Architectures of Duration and Space, 2008);特倫斯.楊(Terence Young)的《出發――美國露營史》(Heading Out - A History of American Camping, 2017);或菲比.楊(Phoebe Young)的《露營地:美國生活中的公有自然區,從內戰到佔領運動》(Camping Grounds: Public Nature in American Life from the Civil War to the Occupy Movement, 2021),都是有關這個主題的傑出著作。我特別感興趣的是19世紀末休閒露營者的形象,與現代露營區的當代現實之間嚴重的脫節。
在神創造天地的六天內,完全忽略了野餐桌、戶外爐火、人行步道和許多其他人類即使在自然環境中也屬必要的設施,真慘。——阿爾伯特.古德(Albert H. Good)
清理營地、搭帳、砍柴、生火、在明火上炊煮――佔用、搭建一個營地過夜的前景,會給人一種心滿意足的參與感。毫無疑問,這會讓人聯想起美景、營地,以及在偏僻之地探險的刻苦生活。每年夏天,四千萬美國人踏上公路,尋找這種強烈的自然體驗。他們會前往州立公園、國家公園和其他聯邦管理的土地,他們在KOA(Kampgrounds of America,美國露營區)等商業露營區,或Airbnb 和Tent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