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一 序分(此中分三:乙一禮敬,乙二造論姻緣,乙三略詮持戒。)
乙一 禮敬
敬禮孺童相妙吉祥菩薩摩訶薩。
敬禮運大悲心者。荷極難荷歷劫行。
現證大覺演妙音。廣覺有情諸眠惑。(讚釋迦佛)
此由大覺法界主。授以補佛法王位。
世間自在無能勝。以清淨藏護有情。(讚彌勒菩薩)
觸彼如意蓮足塵。隨應成滿諸吉祥。
恭敬依戴補佛子。敬禮聖者無著足。(讚無著菩薩)
無能勝尊演妙法。於菩薩行所受學。
修習次第如理示。樂上乘者應諦持。
其有妄許為大乘。而於菩薩取捨處。
盲無慧目失分別。或有唯持語念誦。
而於上乘所應修。諸菩薩行第一道。
聖教不能決定求。放逸捨失牟尼義。
彼彼內心迷正道。有如無鈎大象馳。
若上乘種非下劣。於此具緣極樂聞。(讚《菩薩地》)
乙二 造論因緣(此中有二:丙一無著菩薩撰菩薩地因緣,丙二宗喀巴上師造此論因緣。)
丙一 無著菩薩撰菩薩地因緣
《妙吉祥本續》中記莂云。
有名無著苾芻者。解了論藏真實義。
善能抉擇諸契經。一切了義不了義。
復能開演世間智。又能分別論本義。
此是圓證持明者。亦名世間調御使。
彼有真言具威力。善能生起殊妙慧。
為令聖教久住持。撰攝契經真實義。
住世之年百五十。寂後現身於佛國。(或譯天趣,即兜率天)
雖於生死輪迴中。永得嘗諸安樂味。
當來究竟最第一。獲得無上大菩提。
謂聖者無著菩薩。行勝妙法。發廣大願。於多生中。積集無量無等資糧。精誠修習。證法光定。能令自他究竟解脫。如度大海。悉到彼岸。善具抉擇諸法之力。為餘有情之所難量。於慈尊所。廣聞無量無算之法。別於上乘行果廣大理趣。圓滿聽受。結集要義。撰述大論《菩薩地品》。
丙二 宗喀巴上師造此論因緣
若有於上乘道。本少修習。知解力弱。精進力微。於諸學處。不能觀達。為令此等劣慧有情。易於知解。故釋《菩薩地•戒波羅蜜品》。簡述其義。
乙三 略詮持戒(此中有二:丙一總論持戒,丙二顯密二乘並應持戒。)
丙一 總論持戒
菩薩行者。以何等處為所依止。應如聖教。最先發起勝菩提心。於菩薩學願修學者。應以持戒為其要行。若或不能學菩薩學。於任何時。不能趣得無上菩提。是故持戒。乃為三世菩薩行處第一要道。《菩薩地》中。說此三戒。即是一切求大菩提過去菩薩已學。一切未來菩薩當學。十方世界無量無邊現在菩薩今學。又《戒疏》云。「凡諸士夫。啟發無上菩提心者。入大乘門。求自他利。復求精進福慧資糧。而自誓為大乘行者。即應住於菩薩淨戒。」若於波羅蜜中所說菩薩學處。不事修習。或不敬信。即自許為大乘行者。僅是言音。決非真實。
是故發菩提心。不於學處如實深信而修習者。不能取得無上菩提。求菩提者。應以學處而為要道。精勤修學。《聖三戒經》云。「護光。若有趣菩薩乘善男子善女人等。適聞此法。不能生於如實深信。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修學故。證彼菩提。非不修學。而能得證。若不修習得菩提者。貓兔等類。亦應證得無上菩提。何以故。不正行者。不能證得無上覺故。何以故。若不正行得菩提者。音聲言說。亦應證得無上菩提。作如是言。我當作佛。我當作佛。以此語故。無邊眾生。應成正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