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故事的場景
我們活在一片黑暗陰影下,一個由無數巨大問號所形成的陰影。
我們是誰?
來自何方?
將歸何處?
我們一再深入探究這些問題,進度雖然緩慢,然而不曾失去追問的勇氣。我們將目標設於遠在地平線之外的遙遠邊際,希望能在那裡得到想要的答案。
可是我們還沒有走多遠。
我們知道的依然非常有限,雖然說已經可以對許多東西猜上一猜,而且準確度也還過得去。
所以從現在開始,我要告訴你按照我們最有把握的想法來看,當人類首度出現在歷史舞臺上時,臺上的背景布置是什麼模樣。
如果我們將動物在地球上可能已經存在的時間,用上面那條長長的線來表示,那麼下面那條短短的線,代表的就是人類,或者說某種多少近似於人類的生物,到目前為止生活於地球上的時間。
最晚才登場的人類,卻是最早運用自己的頭腦,來克服大自然力量影響的動物。這就是為什麼這本書要研究的對象是人類,而不是貓兒、狗兒、馬兒,也不是任何其他種類的動物;即便在牠們的背後,也都有自成一格、饒富趣味的歷史發展過程。
就目前所知,我們所居住的這個星球,在一開始,是由不停燃燒的一團物質所構成的大火球;雖說它是個大火球,但在宇宙無邊無際的汪洋裡,也只是一撮微乎其微的雲煙罷了。漸漸地,經過了幾百萬年後,地球表面能燃燒的東西全燒盡了,只剩下一層薄薄的岩石層鋪在上面。隨後,傾盆如注的大雨,一刻不停地落在那些了無生氣的石頭上,沖蝕著堅硬的花崗岩,再將沙土帶向山谷低地。即便如此,這時候的地表依舊冒著蒸氣,山谷兩側的峭壁也仍舊非常險峻。
過了許久,陽光終於撥開籠罩地球表面的雲層,太陽公公看到:這顆小行星表面出現的幾個小水窪。而這些太陽眼中的小水窪,日後將會擴大成覆蓋我們東西兩半球的大海。
然後,有一天,一件非常神奇的事情發生了:生命,就這麼從無,誕生為有。
第一個有生命的細胞,開始在海水中隨波逐流而活。
之後的幾百萬年,它就這麼漫無目的地隨著潮水東漂西流。這段期間它逐漸發展出一些習性,讓它在這個不適合生命居住的地球上,存活起來能夠更加輕鬆。這些細胞之中,有些覺得湖水池子裡黑漆漆的深處,是它們待起來最愉快的地方,便在水底那些黏答答,由山頂沖積下來的沉積物上面生了根,成為植物。有些細胞寧可到處移動,於是它們長出了怪形怪狀,帶有關節的腿足,就好像蠍子一樣,開始沿著海底,在四周已經出現的種種植物之間,以及在那些長得像水母、全身一片慘綠色的生物之間爬行。還有一些,則在身上覆起了甲殼,靠著自己的游水動作,不時游來游去地尋找食物過活,漸漸地,成為遍布海中那些五花八門的魚類。
同一時間,植物的數量變得越來越多,海底已經沒有足夠的空間容身,必須找尋新的居所。於是它們心不甘情不願地離開了大海,前往沼澤地,或山腳下沖積出的淤泥堆中,建立新的家園。這些地方離海不遠,潮汐讓它們每天有兩個時段可以重回海水的懷抱。剩下的時間,這些植物就努力把面前這令人不適的環境做最大的利用,設法在覆蓋地表的這層稀薄空氣中生存下來。經過不知幾個世紀的訓練之後,它們終於學會如何在空氣中也能過得像在水裡一樣快活。這段時間,它們的體格變大了,能長成灌木或是大樹的樣子;最後,它們還學會如何開出美麗的花朵,吸引忙碌的大黃蜂和鳥兒,來替它們把種子帶到遙遠的他方,直到整個地表都鋪上了如茵綠草,或是蓋上了大樹頂篷。
另外,也有些魚類開始離開大海,為此牠們學會除了用鰓以外,還可以用肺來呼吸。我們叫牠們做兩棲動物,意思是說不管在陸上或水中,牠們棲息起來都同樣輕鬆。光是那隻從你面前跨過小路而去的青蛙,就完全可以告訴你:水陸兩棲的生活有什麼樣的雙重樂趣。
這些動物一離開水,就努力讓自己能越來越適應陸地上的生活。其中有些後來變成爬蟲類,也就是各種像蜥蜴那樣在地上爬行的生物。有了牠們,再加上昆蟲的出現,森林裡不再靜悄悄了。為了可以在軟軟的泥土上走得更快,牠們的腿越來越有力,體型也越來越大,一直到全世界都布滿這些頭尾可以長達將近十公尺,甚至是十二公尺多的龐然大物(牠們後來都被收進生物學的書本裡,被分門別類在魚龍、斑龍、雷龍等名目之下)。假如牠們與大象活在同一個時代,再假設牠們在一起快樂地玩耍,那情景看起來,就會像是成貓在跟自己的幼貓打鬧一樣。
這支爬蟲類家族中,有部分成員也開始居住在樹木上─當時的樹木可是常常能長到超過三十公尺高。這群傢伙於是不再需要用來行走的腿足,反而必須要能迅速地從這根樹枝移動到另一根去的工具。因為這樣,牠們把自己皮膚的一部分改造成某種降落傘。這張降落傘從牠們身體的兩側,一直延伸到前腳腳趾。然後,牠們慢慢地用羽毛包覆起這張皮膚做成的降落傘,再把自己的尾巴當作方向舵,就可以在樹與樹之間飛翔了。就這樣,牠們演化成道道地地的鳥類。
之後,發生了一件詭異的事。那些巨大的爬蟲類,在很短的時間內全部死光了。我們並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或許是因為氣候突然發生劇變。或許是因為牠們長得實在太大,害牠們游不動、走不動,也爬不動;那些蕨類和樹葉就在眼前,但是牠們卻看得到、吃不到,就這麼活活地餓死。無論原因是什麼,延續百萬年之久,領土曾經涵括全世界的巨型爬蟲類帝國,到此走入歷史。
從這個時候起,未來將要占據整個世界的,是一些與過去大不相同的生物。牠們是爬蟲類的直系子孫,不過看起來卻一點也不像,因為牠們用「奶奶」,也就是母親的乳房,來哺育自己的小孩。基於這個理由,現代科學叫這些動物為「哺乳類」。牠們脫下了從魚類時代就留下來的鱗片,不過並沒有換上鳥類的羽毛,而是選擇用毛髮來覆蓋身體。必須說的是,哺乳類倒是發展出一些不同的習性,替牠們取得一項明顯勝過其他動物的優勢。哺乳類的雌性把受精的卵子保留在自己體內,直到這些卵子成熟孵化為止。另外,一直到那個時代,其他動物都還是讓自己的小孩暴露在風吹雨打、冷熱交迫,還有別種野獸的攻擊之下,但哺乳類則是把小孩帶在自己身邊很長一段時間,在孩子還不足以和各種敵人對抗以前,保護著牠們。這麼一來,哺乳類幼兒存活下來的機率大了很多,因為牠們可以從母親身上學到很多東西。只要你曾經觀察過,母貓是如何教導小貓們照顧自己,譬如臉要怎麼洗、老鼠要怎麼抓,那麼你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確實,關於這些哺乳類動物,我無須向你介紹太多,因為你對牠們非常熟悉。牠們就環繞在你周遭,是你每天每天不論在街上或在家裡都遇得到的夥伴。甚且,在動物園展示區的鐵欄杆後面,也可以看到那些和你比較生疏的親戚。
回到哺乳類出現的時間點,就是在此時,我們來到了一個分岔路口,人類從這裡開始,突然跳出原本他那默默地出生、過活、然後死去的無窮輪迴,開始運用思考能力來塑造自己物種的命運。
這種哺乳類比其他哺乳動物更精於找出食物,或找到遮風避雨之處。牠學會怎麼用前腳來抓握獵物,受到這個動作的影響,牠的前腳慢慢變成像手一般的指爪。然後,在經過無數次的練習之後,牠也學會了怎麼讓後腳可以平穩地撐起整個身體。(這是一個高難度的動作,即使人類已經做了超過一百萬年,每一個人類的小孩卻都還是得從頭學起。)
這種既像猴子,又像人猿,但是比兩者都還要優秀的生物,一躍成為最傑出的獵人,而且不管在地球上哪個地帶,都可以存活下來。為了安全之故,牠們通常是成群結伴地移動。牠們學會了該怎麼發出一些奇怪的嘟噥聲,來警告自己的小孩有危險逼近。經過幾十萬年以後,牠們開始用這些從喉嚨中發出的聲音來講話。
雖然你可能不太相信,但是這麼一種生物,就是你第一位「人模人樣」的始祖。
2 我們最早的祖先
最早出現的那些「貨真價實」的人類,我們對他們的了解幾乎是微乎其微,就連他們的長相都從未見過。有時候,在某片古老的地層底下,最深的那片泥土層中,會發現幾塊屬於他們的骨頭碎片,跟其他動物的殘骸一起埋在地底,而那些動物都早已經從地表上消失了。人類學家(也就是以「人類也是動物界的一員」這種角度,畢生致力於鑽研人類的淵博學者)設法取得這些骨頭來做研究,逐漸累積了足夠的知識,能夠用一定的準確度重現我們最早的祖先。
人類這種物種的遠祖,是一隻長得非常醜陋,一點也不吸引人的哺乳動物。他身形相當矮小,比當今的人類還要短小許多。酷熱的陽光,冷冽的冬風,把他的皮膚塗成深黑的棕色。他的頭和身體的大部分都覆蓋著又長又粗的毛髮,手臂和腿部也是。他的手指很細,但是非常有力,就像猴子的手一樣。他的前額很低,而且下顎就有如野生動物一樣有力;也就是說,他們的牙齒可以拿來當刀子,也可以拿來當叉子用。他是不穿衣服的,而且從來沒有見過火,除了從轟轟作響的火山口冒出來的烈焰以外。當然,不只大火,這些火山還讓各處都有岩漿與灰煙。
他住在潮溼又黑暗的廣大森林裡,而非洲的匹美人一直到今天也依舊如此。每當飢餓感在腹中翻擾,他就去找植物的葉子和根來生吃,或者是從生氣的鳥兒眼前搶走牠們的蛋,好給自己的小孩們充飢。每隔一段時間,他會有辦法抓到一隻麻雀、一頭小野狗,或是一隻兔子來加菜,不過當然是在他極有耐心,追上一段不短的時間之後才能成功。這些他也是生吃,因為他還沒發現:煮過的東西更美味。
整個白天,這位原始人就這樣來回尋覓,到處看看有什麼可以吃的。
當夜晚降臨大地,他會把妻子和孩子藏在大樹洞裡,或者藏在一些巨石後面,因為他知道,四周都是一些到了晚上就開始出來覓食的凶猛野獸,這些野獸也在幫自己的同伴和小孩尋找果腹的東西,人肉的滋味牠們可愛著呢。這是一個吃,或者被吃的世界。這種完全由恐懼和痛苦構成的人生,真是相當不幸。
夏天,他暴晒在灼人的烈日下;冬天,子女或許會在自己的懷裡凍死。這麼一種動物,若是有天傷到了身上某處(而在狩獵動物時,骨折扭傷總是免不了的),也不會有人照顧,只能在驚恐煎熬中淒慘地死去。
就像動物園裡充滿著許多動物發出來的怪聲怪響,處在早期階段的人類,早就以做出各種嘔啞吱喳的聲音為樂。聽到自己的聲音,會讓他感到開心,所以,他不停重複著各種他覺得好玩,但是對旁人來說不具任何意義的咿咿呀呀聲。有一天,因緣際會下,他突然明白,利用這些從喉嚨發出來的聲響,他可以在每次發現危險時,向自己的人類同伴示警,方法就是發出某種短促的尖叫聲,這些尖叫聲可以代表:「那邊有隻老虎啊!」或是「有五隻大象往這裡過來了!」聽到他的叫聲之後,別人也會大聲回他幾句,意思也許是「看到了!」或者「咱們快跑去躲起來吧!」很有可能,這就是所有語言的起源。
但是,如同我之前所說,關於起初的這些種種,我們知道的非常有限。早期的人類沒有什麼工具,也不會幫自己蓋房子。他的一生從出生到死去,除了幾根鎖骨、幾片頭骨碎片之外,一點痕跡也沒留下。但是那麼一絲絲的線索,還是告訴了我們:在好久好久以前,世上住著這麼一種哺乳動物,跟當時任何別的動物都大大不同。這種早期人類很有可能是從另一種未知的,跟猿類很相像,而且學會只靠後腳走路,把前掌當成手來運用的動物演化而來。早期人類最有可能是與這種猿一般的動物有所關聯,而沒人能預料,他們後來竟然成為近代人類,也就是我們的直系祖先。
關於他們,我們就只知道這麼多,其餘的全是一片看不透的黑暗。
3 史前人類
史前的人類已經開始會替自己製造東西了。
早期人類並不曉得時間的意義。他不會特地記下生日、結婚紀念日,也不會替每個人的死亡時刻做紀錄。他不知什麼是「一天」、什麼是「星期」,或者「年」。不過,他還是以某種籠統的方式記下了四季的歷程,因為他已經注意到,寒冷的冬天之後,一定會有宜人的春天。春天會漸漸地變化,等到果子成熟,野生穀類的穗實快要可以吃了,就表示炎熱的夏天快要來了。而當樹上的葉子紛紛被突然吹起的強風颳落,夏天就到這裡結束,許許多多的動物們也要開始做些準備,迎接漫長的冬眠。
然而這一次,這位野人遇上了一件不太尋常而且相當可怕的事。問題出在氣候身上:夏天該有的溫暖日子很晚才來,所以果實都沒有成熟。原本綠油油的山頭,現在深埋在一層厚重的積雪之下。
接著,有一群野人從高山地區一路遊蕩下來,在某天早上,來到他所定居的地方。在他眼裡,這些野人跟附近部落的那些傢伙不太一樣,他們看起來很瘦,而且似乎餓壞了。他們口中吐出來的聲音,這裡沒有人聽得懂;大概是在說他們想吃東西吧。但是,食物並不足夠讓全部的人,也就是不夠讓我們先住在這裡的,跟你們這群才剛來的,一起共同分著吃。所以,當這些不速之客想要多賴上幾天不走,就引發了一陣慘烈的戰鬥,雙方都拿出獸爪般的手和腳往對方身上攻擊,有一些家族甚至全家都陣亡了。結果,這群新來的野人逃回他們原本的山坡上,而被下一場暴風雪吞噬。
但是,住在森林裡的人們被整個大環境的演變嚇壞了。白天變得越來越短,夜晚變得越來越冷,程度遠超過它們原本該有的樣子,且此趨勢似乎沒有停下來的跡象。
最後,從兩座高山的隘口之間,冒出了小小一片透出碧光的冰塊。冰塊大的速度很快,不久,形成一條巨大的冰川,從山坡上滑下來,連帶將大大小小的石頭都擠進谷裡。突然之間,伴隨著比大雷雨還要震撼十幾倍的聲響,冰塊、泥沙,甚至一塊塊的花崗岩,開始從天上傾注在森林上方,連高大的百年老樹都被削碎,變成如拿來生營火的木柴那般小,更不用說還在睡夢中的人們,當然全被活活砸死了。等這些東西下完之後,天空就開始下起雪來。
大雪一連下了好幾個月,植物全凍死了,動物們則慌忙逃向南方,尋找那裡的陽光。人類把孩子背起來,想要跟隨其他動物的腳步。但是卻沒辦法像這些野獸一般跑得那麼快,於是他只剩下兩個選擇:快快反應,或者快快赴死。日後看來,這位史前人類似乎比較喜歡第一個選項,因為他確實成功地設法從惡劣的冰河時期存活下來─而這種有可能會消滅地表上所有人類的冰河期,自人類出現以來一共發生過四次。
為了在冰冷中存活,頭一件必須要做的事就是穿上衣服,免得自己凍死。為此,人類學會了挖些大洞,然後在上面蓋上一些枝葉,用這樣的陷阱來困住熊或土狼,再用夠分量的石頭把這些獵物打死。這樣一來,就可以用牠們的皮幫自己和家人做件大衣。
接在「衣」後面的就是「住」了,不過這問題好解決。許多動物都有睡在黑暗洞穴裡的習性。人類有樣學樣,把這些動物趕出牠們溫暖的窩,再把這些洞穴占為己有。
即便有得穿有得住,對大多數人來說,氣候還是太過嚴酷,尤其老人與小孩凍死的特別多。這時候,有位天才突然想到可以拿火來用。他回想起有一次外出狩獵,被困在一場森林大火中的經驗;他永遠記得,那次他差點就要被活生生地烤焦了!在此之前,火一直是人類的敵人。如今,它搖身一變成為人類的朋友。人們把一棵乾枯的樹拖到洞穴裡,再從另一棵正在燃燒的大樹上,取下還在悶燒的樹枝當作火引,於是洞穴成了一個舒適的小房間。
某天晚上,有人不小心將要吃的死雞掉入火堆裡。它被撿出來的時候已經烤熟了,這時人們才發現,肉在料理之後會更好吃。二話不說,人類從此屏棄了原本與其他所有動物共有的生食習慣,開始烹調起食物來。
就這樣,幾千、幾萬年過去,唯有最聰明的人才有辦法活命。日日夜夜,人類都必須與飢寒交戰,逼得他們發明出工具,學著怎麼樣把石頭削利成斧頭,又該怎麼樣做出一把槌子。為了應付冰河時期漫長的嚴冬,人類必須屯積大量的食物,結果他們發現:把泥土做成碗、罐的形狀,再放到陽光底下晒硬,就可以拿來當作容器使用。於是,有可能帶來大滅絕的冰河時期,成了人類最偉大的導師,因為它迫使人類不得不去動腦。
4 古埃及文
埃及人發明文字,歷史於是開始有了記載。
前面說到,在歐洲的大荒野中,我們最早的祖先正用很快的速度,學習許多新的事物。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如果照這樣下去,只要時機成熟,他們將會脫離野蠻的生活型態,發展出自己原創的文明。但是,突然間,他們再也不是與世隔絕、獨自存在─他們被人發現了!
有一位從南方大地出發的旅人,無畏地越過海洋,穿過高山隘口,成功來到這些歐洲大陸的野人面前。他,來自非洲;他的家鄉,叫作埃及。
早在西方人連叉子、輪子,甚至房子的觀念,都還未出現的時候,尼羅河流域卻在這幾千年前,就已經催生出一個高度發展的文明。因此,讓我們姑且把這些西方人的遠祖留在他們的洞穴裡,先去參觀一下地中海南岸和東岸,那裡是人類最早的搖籃。
埃及人教給我們很多事情。他們是傑出的農夫,對於灌溉的學問非常在行。他們建造的神廟樣式,之後被希臘人學去;那些供今日我們做禮拜的教堂,最早的原型也是起源於它。事實證明,他們發明的曆法,在判斷時間上,是多麼了不起的一項工具,基本上只要稍加修改就可以延用至今。不過最重要的是:埃及人學會了如何替未來的世代把言論保留下來─他們發明了書寫與文字。
我們是如此習慣於報紙、書本、雜誌的存在,會覺得從古至今,人類擁有讀寫的能力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作為人類所有發明中最重要的一項,文字事實上卻是非常晚近才問世。要是沒有了文書,我們一定會像貓兒、狗兒那樣:只能教給自己的小貓、小狗一些很簡單的東西,而且貓狗也不會書寫,所以牠們沒有任何方法能從更前代的經驗中得到助益。
當羅馬人在西元開始起算的一世紀前來到埃及時,他們發現尼羅河流域這裡,到處都有一些詭異的小小圖畫,似乎是與這個國家的歷史有關。然而,凡是「不是羅馬的」一切,羅馬人都沒有興趣。所以,他們並未深入研究:神廟牆上、宮殿壁上,還有無數用紙莎草做成的紙板上,究竟為什麼會畫滿奇怪的圖形。最後一位懂得這些神聖文字的埃及祭司,在幾年前就死了;而當時已失去獨立地位的埃及,也就成為一座滿是珍貴歷史文件的儲藏庫,由於這些文件沒有人能解讀,它們對這個塵世,不管是人類世界,還是自然界,都不具任何用處。
就這麼過了十七個世紀,埃及依舊是一個神祕的國度。不過,西元一七九八年,一位名叫拿破崙的法國將軍剛好來到非洲,準備要對英屬印度殖民地發動攻擊。雖然他沒能到達比尼羅河更遠的地方,後來也輸掉了這場仗;但是,在非常湊巧之下,法國這次名留史冊的埃及遠征,竟然順道解開了古埃及圖畫語言的謎題。
就在法軍待在埃及時的某一天,有位年輕的法國軍官對於必須待在位於羅塞塔河(尼羅河口的支流之一)的小雕堡裡,每天枯燥又乏味的生活,已經感到百般無聊了,於是決定要偷閒幾個小時,遂到尼羅河三角洲那些廢墟裡尋寶。找著找著……看哪!他找到了一塊石頭。不過這項收穫讓他深感不解:雖然就跟埃及任何其他東西一樣,這塊黑色的玄武岩石板也刻了許許多多的小圖畫,然而唯獨只有它,在它上面那三段刻文裡,有一段是用古希臘文寫的;古希臘文就有人會讀了。於是他想:「只要比對上面的古希臘文和埃及圖形,不就馬上可以解開這些圖形的祕密了嗎?」
這計畫聽起來相當容易,實際上卻得花上超過二十年,才有辦法正式揭開謎底。有一位名叫商博良的法國學者,從一八○二年起,開始用古希臘文來比對這塊赫赫有名的羅塞塔之石上面所記載的古埃及文本。到了一八二三年的時候,他宣布自己已經確認了十四個小圖形的意義。然而,在這之後不久,他就因積勞成疾而過世,慶幸的是世人已經知曉古埃及文字的根本原理了。如今,我們對古時發生在尼羅河流域的故事,了解得比在密西西比河發生的還多。關於古埃及留下的書面紀錄,我們擁有的份量足夠做出一份前後長達四千年的編年史。
既然這套別出心裁、出現在五千年前、負責替未來子孫將口語內容保存下來的古埃及文(英文裡,古埃及文這個字,涵義是「神聖的銘文」),在歷史上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裡面有幾個在改頭換面之後,甚至一路沿續下來,出現在英文的字母表裡),那麼也該讓你對它的系統多少有點了解。
當然,你早就知道,所謂用符號來揮發語言功能是怎麼回事。就像每一則美洲平原上的印第安故事,都有一段是專門用來呈現一些奇怪的訊息。它們是一幅幅的小圖畫,譬如,直接畫出到底有多少頭水牛被殺,或者當時某支獵人小隊的人數是多少。一般來講,要看懂這些訊息都不是件難事。
然而,古埃及文不是符號語言。這些尼羅河畔的聰明人,早在很久以前就跨越了這個階段。他們用圖畫所要表達的意義,遠遠超過畫裡出現的東西,就好比接下來我要試著說明的。
假設你就是商博良教授,正在研究一疊寫滿埃及文字的莎草紙板。忽然間,你看到一個圖畫,畫的是一個人拿著一把鋸子。或許你會說:「我知道,它當然是表示有位農夫出門去砍樹。」接著你拿起另外一張草紙,裡面所講的故事內容,是關於一位享壽八十二歲的女王。可是,其中一個句子,卻出現了拿著鋸子的人這個圖畫─八十二歲的女王可不會拿著鋸子幹活。因此,這個圖案必定另有其意,那麼,究竟會是什麼呢?
這就是商博良最終解開的謎題。他發現,埃及人是第一個採用我們現在叫作「語音書寫法」的民族。語音書寫的意思,就是藉由一套書寫的規則,去模擬出嘴巴說出來的話的「聲音」(也就是語音)。透過這樣的原則,只要在圖畫上再加一些表示怎麼發音的符號,例如,加上一點、一槓,或是一條蝌蚪線,就可以把我們說的字字句句,原封不動地轉錄在書面上。
讓我們暫時回到前面的例子:拿著鋸子的小人兒。鋸子用英文來唸的話,就是拿著「saw」的小人兒。其中,「saw」的這個字,指的若不是鋸子(一把你可以在木匠工作室裡看到的工具),就是代表「看見」(to see)這個動詞的過去式時態。
隨著時間經過,在這拿著鋸子的小人兒身上,有了下面這些變化:最開始的時候,它的意思就是畫在圖畫裡的那把工具。之後,這個原始意義已經為人所遺忘,剩下動詞過去式的意思。然而再經過幾百年後,這兩種意思都沒有人知道了,這時候鋸子小人兒的圖畫插入圖代表的是一個特定的字母:S。讓我以一個簡短的句子為例,你就會明白。這個當作例子的現代英文句子如果用古埃及文字來書寫,會是下面這樣:
圖2代表的,可以是生在你眼眶裡,那一雙圓滾滾的,讓你看得見東西的珠子;或者是代表正在說話的「我」(譯註:英文的我和眼睛,兩個字拼法不同,但讀音一樣)。
圖3指的是那種會採集蜂蜜的蟲子,或者意思是「存在」的動詞:「to be」。此外,它也可以用來代表像是「be-come」或者「be-have」這類動詞中,那個「be」的部分。注意:在我們拿來當例子的句子裡,緊接在後面的圖4是「leaf」或「leave」,但也可以是「lieve」(因為發音都一樣)。
接下來是剛剛已經解釋過的「eye」。
最後我們來到圖畫圖5,它畫的是一隻長頸鹿。不過這張圖的解讀規則,要回去用先前符號語言那種看圖說話的方式─畢竟古埃及文字也是從符號語言發展出來的。
現在,你不用花太多力氣,就可以讀懂這句話了。
「I believe I saw a giraffe.」(我想我剛看到了一隻長頸鹿。)
創造出這套方法之後,幾千年來,埃及人不停地繼續改進它,直到有辦法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為止。他們用這些大小畫一、整整齊齊,像是一個個疊得好好的罐頭般的圖畫文字,來和朋友通信,或者記下交易帳目,還有:把自己國家的歷史記錄下來,或許後世會因此從過往的錯誤中學得什麼教訓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