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兩岸關係概論
1-1 何謂兩岸關係
大體言之,「兩岸」是一個地理概念,意指分別位於台灣海峽東、西兩側的台灣與中國大陸,一般稱二者之間的互動為「兩岸關係」。1949年以前,因列強更迭殖民台灣,兩岸持續在國際與國內關係之間交替變化;在國共內戰於1949年結束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北京成立並實質控制中國大陸,中華民國政府則遷往台灣並維持動員戡亂政策,兩岸關係由此進入軍事對峙且政治分立的「分裂國家」特殊狀態,亦為本書設定之觀察時間起點。目前兩岸關係至少包括下列五個層面:
(一)兩岸政治關係
國際社會中多數國家常因「一個中國」問題而感到困擾,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持續而有效地統治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實際統治從未及於台澎金馬。吊詭的是,兩岸政府依其憲法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台灣方面迄今仍宣稱中國大陸為其固有疆土,北京當局亦堅稱台灣為其不可分割的一省。此一主權矛盾與衝突,迄今仍是難解的政治議題。
(二)兩岸軍事關係
歷經一江山戰役、1958年823金門砲戰,以及1996年台海飛彈威脅等三次台海危機後,近年來兩岸領導人雖不斷拋出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等議題,北京當局迄今未有調整對台軍事部署的跡象,且不放棄武力統一之選項。目前,中共佈署對台導彈已增加到1400枚以上,導致兩岸軍事能力對比嚴重失衡。
(三)兩岸經濟關係
自2008年恢復制度化協商後,兩岸經貿互動持續朝正面緊密發展,相繼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內的19項協議。兩岸貿易額從1990年的40億、2000年的300億,逐步提升至2012年1690億與2013年1973億美元,顯示雙方確實存在密切之經濟互動。
(四)兩岸社會關係
兩岸開放直航三通與陸客自由行政策後,國人赴大陸旅遊以及陸客來台觀光人數,近年來屢創新高。在頻繁的交流與互動下,兩岸人民逐漸建構出多元的社會互動網絡,生活形態日愈趨同。除此之外,往返兩岸、甚至長期旅居大陸的台商家庭,以及國內定居的陸籍配偶等,亦是兩岸社會關係重要連結。
(五)兩岸文化關係
儘管兩岸在政治意識形態及政府體制上有所差異,但由於兩岸共同承襲了中華文化,具有相同的文字、語言、歷史、傳統與習俗,因此在文化上容易產生高度的共鳴。此一共同文化資產,既有助於強化兩岸在文化上的交流與聯繫,也相當程度地緩和了前述政治僵局與軍事對立危機。
1-2 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一):軍事對抗時期
1949至1958年間,兩岸關係出現高度緊張與不穩定的局面。在政治上,兩岸互不承認對方存在之合法性,一方面聚焦於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爭議,並誓言收復或解放對方。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統的繼承者自居,將中華民國視為一個已滅亡的政權;相對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則在1954年召集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議決於1948年通過實施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繼續有效,並將中國大陸視為被叛亂團體竊占的淪陷地區。兩岸政府在此一時期進行多次軍事衝突,較具規模者如下:
(一)古寧頭金門保衛戰(1949)
又稱金門保衛戰或古寧頭大捷。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共軍隨即於15日攻取廈門,並在25日開始分三批登陸金門。古寧頭戰役於27日結束:共軍將近4000人戰死、被俘5000多人;國軍陣亡1200多人、負傷1900餘人。台灣在此一戰役的獲勝,讓中華民國政權得以轉危為安。
(二)第一次台海危機:九三砲戰(1954)
中共利用韓戰於1953年停戰契機,撤回「抗美援朝」部隊並轉移部署於金門對岸。1954年9月3日,共軍瞬間向金門發射數千枚砲彈,擊沉並擊傷國軍艦船7艘,摧毀金門砲陣地9處,至於金門守軍砲兵亦於9月5日奉令全面展開報復性攻擊,爾後間歇性砲戰不斷。
(三)一江山戰役與大陳島撤退(1955)
1955年1月18日,共軍與國軍在浙江一江山島進行激戰,此亦為解放軍首次進行陸、海、空三軍協同作戰,並於1月20日成功占領該島。由於一江山是大陳島的屏障,失去該島嶼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大陳島居民與軍隊全數撤遷至台灣。撤退行動名為「金剛計畫」,自1955年2月起,由美國第七艦隊協助撤退,4天共撤離約2.8萬名軍民,其中居民前往台灣,軍人則移防至金門、馬祖等地。
(四)第二次台海危機:八二三砲戰(1958)
1958年8月23日,中共解放軍開始猛烈砲擊金門,落彈集中在指揮所、觀測所、交通中心、工事及砲兵陣地,並造成金防部司令在內共440餘人死傷。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Dulles)立即向大陸發出警告,並下令美國第七艦隊佈防台灣海峽,協助我國海軍補給。9月18日和21日,國軍啟動「轟雷計畫」,由美軍和國軍合作運送12門八吋砲前往金門,國軍自此開始扭轉在攻擊火力上的劣勢。據統計,自8月23日至10月5日,中共前後共擊出47萬餘發砲彈,創下戰史上落彈密度最高的紀錄。
1-3 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二):僵持對立時期
1958至1986年間,兩岸政府戰略主軸遂逐漸從「對外軍事行動」轉向「國內政經發展」,雙方領導人相繼將政治焦點轉向國內,分別採取一系列威權統治措施。兩岸關係在此階段之主要發展如下:
(一)鞏固中央領導權威
1.大躍進與文化大革命
中共在1958年推動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及人民公社等所謂「三面紅旗」運動,同年5月通過了第二個五年計畫,希望短期間達成「超英趕美」之發展目標,但最終在浮誇宣傳與政策脫序中宣告失敗,並造成經濟倒退及全國性大飢荒。為謀收拾殘局並鞏固權力,中共在1966年通過《五一六通知》,正式啟動文化大革命,縱容紅衛兵與四人幫進行批鬥整肅,學者多以「十年動亂、十年浩劫」形容此一政治災難。
2.警察國家與白色恐怖
1949年5月,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戒嚴令,同年6月國民政府撤遷至台灣,在人民集會、結社、言論等基本人權均被限縮的情況下,立法院進一步通過《懲治叛亂條例》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大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讓情治單位介入人民的政治活動,直到1987年7月解嚴為止,陸續發生1955年孫立人兵變案、1960年雷震事件、1984年江南案等白色恐怖事件。
(二)奠定經濟發展基礎
1971年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接收「中國」在聯合國席位。其後,透過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1979年《台灣關係法》及1982年《八一七公報》,美國逐步推動並確認了與中共政權的「關係正常化」。隨著國際環境變遷,兩岸領導人陷入經濟發展與軍事對抗之間的長考,最後都在生存考量下集中推動經濟建設。
1.蔣經國與十大建設
面對1971年退出聯合國與1972年第一次石油危機衝擊,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著手推動十大建設,包括6項交通建設(中山高速公路、鐵路電器化、北迴鐵路、中正國際機場、台中港、蘇澳港)、3項重工業建設(中油、中鋼、中船)、1項能源建設(核能發電廠),台灣由此躋身亞洲四小龍行列。
2.鄧小平與改革開放
自鄧小平於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全面接班後,次年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改以「和平統一」取代「解放台灣」。鄧小平確立改革開放路線,提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與「一國兩制」構想,並著手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等經濟特區。
1-4 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三):交流互動時期
自1986年開始,台灣一改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開始與北京政府協商交流事宜,由而將兩岸關係推向新的里程碑。
(一)華航劫機事件與香港談判
1986年5月3日,中華航空預訂由新加坡飛返台灣的334號貨運航班,遭機長王錫爵劫持至廣州白雲機場。台灣派代表赴香港與中共代表談判機組人員遣返事宜,成為1949年以來兩岸官員首次正式接觸。翌年,蔣經國授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代表政府與中共的中國紅十字會接觸,做為兩岸溝通窗口,三不政策至此開始轉化。後續重要發展如1987年開放赴大陸探親、1988年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1989年開放兩岸民眾間接通話及改進信件寄送手續等。
(二)九二共識與辜汪會議之制度性協商
自1990年開始,兩岸進入協商交流的加速階段:
1.1990年9月,兩岸紅十字會在金門舉行商談,共同就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問題進行協商,並簽署《金門協議》。
2.我國分別於1990年11月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1991年成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為回應我國大陸政策新走向,1991年12月中共亦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
3.1992年10月,兩會代表就「公證書使用」及「掛號函件」問題舉行香港會談,最後達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九二共識。
4.1993年4月,在新加坡國務資政李光耀的斡旋下,兩岸兩會舉行首屆「辜汪會談」,並簽署兩岸公證書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以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4項事務性協議。
(三)從戒急用忍到積極開放
前述兩岸制度性協商機制,一度因1995年前總統李登輝訪美、1996年首次總統直選等事件而停擺,1998年雖因第二次辜汪會晤而再次達成對話共識,不久又因1999年前總統李登輝發表「特殊國與國關係」(中共稱為兩國論)、2000年民進黨執政而中止。此期間,民進黨政府從2000年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到2006年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有所轉化,中共則於2005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反制,並試圖透過「國共論壇」與在野的國民黨討論經貿事宜。
(四)直航三通與ECFA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兩會正式恢復制度性協商機制,透過「江陳會談」的新平台,相繼完成兩岸三通直航、陸客來台觀光等重要談判,並於2010年6月正式簽署ECFA,兩岸由此邁入全面交流的新紀元,逐步朝向更制度化的方向邁進。
1-5 兩岸關係問題的分析層次
分析層次(level of analysis)為國際關係研究的重要分析架構,其分析重點涵蓋了個人層次、國家層次以及國際層次等多重面向,採取此途徑之主要目的在於解釋造成特定事件之原因,有效釐清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準此,本書亦試圖透過此一途徑來觀察兩岸關係發展。
(一)個人層次的分析
關注個人因素對政府決策過程的影響,例如領導人個人特質、成長背景、決策風格、訊息接收、心理狀態等。此外,若特定菁英團體在利益、資訊、觀念與認同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則該團體亦可視為個人層次分析的對象。以個人層次分析兩岸關係,重點將放在兩岸領導人決策風格與政策內容的討論。事實上,自1949年以來,兩岸歷任領導人均具強烈的個人特質,無論是台灣方面的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或馬英九,還是中國大陸的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及習近平等,都提供分析各時期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變數。
(二)國家層次的分析
主要針對國家內政層面各項要素進行討論,例如國家政治體制、政府決策過程、政府機構職能、國內政經情勢、政黨政治以及利益團體等。採取國家層次分析兩岸關係,主要包括下列幾項切入觀點:
1.政治體制的差異:台灣採取民主共和政府體制,透過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參政人權,並以直接選舉方式,決定最高行政首長及國會議員;中國大陸則仍堅持由共產黨一黨專政,對內採取以黨領政、以黨領軍的民主集中制。此一政治體制的差異,直接影響兩岸政府決策過程及其實質內容。
2.經濟與社會情勢:兩岸整體政經結構以及社會形態變遷等,均持續以「民意」形式影響政府兩岸政策走向;台灣自1987年開始陸續開放大陸探親以及台商赴大陸投資等,即是民意走向影響政府對外政策的最佳案例。
3.利益團體的影響:利益團體在兩岸關係發展中的影響,依其涉入政府決策過程的程度而定;其中,台商在兩岸關係發展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不僅在大陸各省成立台商協會,每逢台灣總統大選時,更是各政黨爭取的關鍵選票。
(三)國際層次的分析
主要關注國際或區域權力分配所形成之體系結構,以及該結構如何影響範圍內國家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此層次分析焦點包括:從冷戰到後冷戰的國際體系變遷、美國全球戰略佈局、中共軍事現代化及美國對台軍售、中共反介入及美國反反介入戰略之角力、區域經濟整合及自由貿易協定、兩岸多層次合作交流等。其中,兩岸關係中的美國因素為國際層次關鍵,其影響更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不同層面。
1-6 兩岸事務性交流管道
兩岸交流雖遲至1986年華航劫機事件才開始進行雙邊接觸,但隨後陸續建立起多元溝通渠道,大幅提升兩岸交流的質與量。
(一)政府間組織(多邊)
1.世界貿易組織(WTO):WTO部長會議於2001年通過兩岸入會申請,台灣與大陸先後於同年12月及次年1月成為第143及144個正式會員。自此,兩岸政府均按規定陸續開放市場,並依循WTO爭端解決機制協商兩岸經貿糾紛。
2.亞太經濟合作(APEC):1991年,台灣以「中華台北」名義與中國及香港同時加入APEC,成為我國目前唯一參與之多邊經濟組織,兩岸也長期透過APEC框架進行互動。
3.世界衛生大會(WHA):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9年致函衛生署,同意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同年5 月召開之第62屆WHA,其後,兩岸於2011年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並於2013年第66屆WHA中首次進行部長級官員會談。
(二)政府機構(雙邊)
1.大陸委員會(陸委會)vs.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共中央台辦):陸委會成立於1991年,為我國專責兩岸事務之中央部會,在香港及澳門皆設有代表機構。國台辦和中共中央台辦則成立於1988年,為中國大陸對台工作的政策領導機構。
2.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vs.海協會:海基會成立於1990年11月,為辦理兩岸交流事務之半官方組織,其業務授權和指導機關為陸委會;海協會成立於1991年12月,為海基會之對口單位,業務指導和管理機關為國台辦。
(三)非政府組織
1.國際紅十字會:兩岸均設有國際紅十字會分會組織,1987年台灣開放赴大陸探親之初,兩岸紅十字會即擔負起溝通窗口的中介角色,協助處理民眾申請手續及親戚協尋等事宜。1988至1994年間,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更租用臺北市10099郵局第50000號信箱,開辦兩岸特殊通郵業務。
2.國共論壇:自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與2004年民進黨再度執政,以致兩岸交流幾乎停擺後,2005年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則開啟了國共論壇的對話平台,讓黨對黨的對話機制成為兩岸事務性協商的新途徑。在兩岸於2008年重啟制度性協商前,國民黨與中共當局共舉行過三次國共論壇。
3.其他:除上述政府間組織、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外,我國目前已參加的亞洲開發銀行、國際奧運委員會等組織,亦是兩岸進行事務性交流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