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著眼於臺灣近年興起的居住議題,本人指導學生陳冠瑋君的論文「憲法上居住權之建構與實現──以司法審查為核心」,是結合憲法與國際人權法的視野,就此領域的法學研究深具開創性的碩士論文。本論文經口試委員本院李建良教授、張文貞教授、中研院法律所黃丞儀副研究員及本人一致的高度評價,內容紮實、行文流暢且具學術價值,而本次獲得臺大法律學院傑出博碩士論文獎,感到與有榮焉。
作者長期投入居住權議題之研究及實踐,廣泛涉獵國內外資料,包括比較法學、多國案例,以及本土規範面及個案,本論文奠基於這樣厚實的基礎上,在相關議題之重要性不言可喻的年代,作者懷抱著經濟社會權利在臺灣的各論討論仍屬欠缺、也未有以憲法層次完整討論居住權法學文獻的憂心,運用其多元的語言能力,整理居住權龐雜的法律及人權研究資料,並嘗試將其結構化,梳理為一套完整討論一新興憲法基本權的架構,對國內相關研究與發展深具啟發。本論文從「權利建構」到「權利實現」的層次細膩鋪陳,除詳細討論居住權之起源、內涵與發展外,亦以其司法審查之可能性與方式為討論焦點,兼具理論與實用性。
本論文難能可貴的是其格局廣而精緻,論理具開創性,並腳踏實地回到本土仔細爬梳並思索制度之需求、現況,結構完整,理路清晰。在「權利建構」層次,作者整理了憲法與居住權之淵源及當代比較憲法上之規範模式,並嘗試分析本土的「居住權體質」,討論可能之憲法權利化路徑,並具體分析權利之核心內涵。至「權利實現」的難題,作者詳細分析後認為,不宜基於經濟社會權可裁判性爭議即棄守司法審查,應正視問題,尋求適合之司法審查模式,方有助於權力分立前提下更完善的權利保障,而本論文透過比較法趨勢之觀察,在理解司法角色爭議的前提下,建議兩種可能之審查模式,強化政治部門說理之要求,並呼應國際發展潮流。本論文亦主張應使國際人權法之重要內涵納入國內之司法審查,強化權利保障及人民對居住權之認識,亦可刺激有志者思考、對法學進步提供助力。
以上,很高興看到作者的社會關懷、野心及踏實的研究工作、優異的論理,獲得本年度本院之傑出博碩士論文獎之青睞,謹此推薦之。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許宗力
2017年10月
序
大學時光的後半段,隨著諸多與居住相關的社會爭議開始延燒,也開啟了自己與此議題的機緣。也許要很誠實地說,有滿長一段時間,在面對所學、面對文獻、面對街頭與面對人之間,我給不了自己一個明確的理由好好說明自己為何在此、又為何堅持。歷經諸多徬徨與繞了幾轉後,碩士論文階段最後還是回過頭來選了居住權在憲法上的地位為題,試著為這塊尚嫌貧瘠的權利論述踏出生澀的一步,也許,也是替自己長期的迷惘提出簡單而初步的回應。
而謹在此對於一路上影響我、支持我走到這天的每個人、每個境遇,表達深深感謝。
首先,無疑要向指導教授許宗力老師致上最高的謝意。自大四下以來,在每個關於研究或生涯規劃的關卡,老師的親切關懷與指導都成為我做出抉擇的良方;而老師對學生在學術殿堂之內與之外各種投入的包容及鼓勵,誠如老師一直以來以著作、意見書與行動所力行的社會關懷,早已成為我們持續耕耘的重要後盾、與鞭策自己繼續付出的動力。對老師的感謝之意實已溢於言表。
亦非常感謝口試委員們的用心與建議。
從大學修習諸多李建良老師的課程以來,老師就是我請教議題的重要典範、受到老師諸多啟發,而老師不吝給予我當前與未來關於求學與研究的諸多建議,更是受用無窮。
感謝張文貞老師願意在百忙之中提出了諸多憲法與國際人權法匯流的重要意見,仔細在文本中加註意見,使我獲益良多。而老師的相關研究不僅是本論文的關鍵基底、更激勵我繼續探討博大精深的相關領域。
謝謝黃丞儀老師總是願意提供機會使我開拓視野,在諸多自己貢獻微薄心力的會議、計畫或活動中,老師的學識、風采都令我嚮往不已。也感謝老師在求學生涯、至今不斷給予的珍貴建議,對本論文的影響甚深。而在那些感到躊躇的時刻,謝謝老師精準而溫暖的勉勵。
也感謝每一位參與論發、協助口試、不吝與我討論的朋友。
大學與研究所時期,除了許宗力老師與黃丞儀老師的工作,衷心感謝蔡宗珍老師、許家馨老師、劉靜怡老師也讓我有機會參與各種不同面向的教學助理、中研院助理、計畫研究工作,除了經濟上的支柱,從這些任務中所得到的經驗與機會,大幅擴展了我在學術方面的視野。也非常感謝林明昕老師時常的懇切關心,無論是活動合作或是其他請教的機會,老師的嚴謹細膩與豐富學識總令我無限讚嘆。
而研究所時期修習林子儀老師、黃昭元老師、黃舒芃老師開設之課程,也讓我對公法學的研究方法與內容有了更深的認識,在了解到自己的諸多不足之外,對於追求知識的渴望也在課程中相當真切地燃起。謝謝慧婕老師分享求學經驗,解答我的疑難雜症,並給予各種定心丸。謝謝榮譽導師廖健男老師長期的關心。
除了老師們在學術殿堂所給予的鍛鍊,本論文的完成,當然也要感謝持續耕耘本議題的諸多團體與夥伴,在不斷的摸索與對話之中,我才能逐步的釐清自己究竟想要在本論文處理什麼樣的核心關懷。我想,我始終都沒有脫離那發生於運動論述與法學論述衝突時的迷惘,而衝突是否真的存在,在論文完成之際,我仍然沒有明確答案、仍然需要繼續探尋。但確定的是,在團體與夥伴間,我學到最多的,是關於韌性、關於投入。若不是在這條路上遇見的每一張臉所訴說的故事,我不會有動力以此為題、完成本論文。
謝謝最重要的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三年多來的每個夥伴,謝謝 宜靜、亦甫、小高、栩台、正婷、仲皓、軒安、阿芳姐、王大哥,謝謝連線,謝謝小虹提供韓國資料管道,謝謝司改會與法扶合作居住權案件的前輩,謝謝支援議題的律師團、老師們,謝謝人約盟。謝謝以上團體們、夥伴們在想法與實踐上的各種激盪。除了居住相關團體外,這段時間也要感謝憲動盟法制小組,謝謝嵩立老師、 偉群老師、彥圖老師、怡碧、恩恩、宜臻,謝謝法言社的每個夥伴,謝謝成曄首席帶領的學生法院,謝謝模擬憲法法庭包容我邊寫論文邊參與,謝謝競文,與大家的合作也是論文寫作時光的重要養分。
感謝萬國法律事務所及司法院的諸位前輩與同事,讓我得以在為論文收尾、修正的期間,接受廣泛而密集的刺激,勉勵自己以更多元而深刻的角度思考事情。
而在學校的時光,謝謝法學組模範家庭式的我們這一家,謝謝瑞筠收我,謝謝晉源學長、岳琮學長、歐拉學長、萃華學姊、時神學長、乙仙學姊、簡婕學姊、韻琪、緒承、容寬、芷翎、鎮瑋、 怡嘉、劭威、家葳等每位學長姐學弟妹。謝謝充滿女子力的星汝、于真、如儀,以及景翔、竣凱,讓1801成為相當有歸屬感的空間。謝謝許門,謝謝亞蒨、慕寧、翰昇的照顧,謝謝天界、思婷、 立宇、政霖的切磋。
謝謝高稹、若馨的各種分擔與分享。謝謝r02公法組。離開校園前夕,謝謝諸多學長姐、好友、學弟妹一路上的協助與陪伴,雖無法一一點名,但感謝之意不減。特別感謝瑞光學長,總是確定地說我值得太陽與月亮,當你已是不滅的星。謝謝 悅慈、郁婷、心怡,謝謝子凡、嘉容,謝謝宗奇,謝謝李敬、謝謝小排。謝謝狗咪與哪告的每個朋友,祖璇、姸瑾、幼舜、達孝、 宇迪、鎮陽、睿謙、威韶,重要的你們一直都在。
謝謝世安、宛妤、昕陽、淙源、靖安、高毅、年佑所有的理解與扶持。謝謝又豪,一切。
最後,深深感謝家人的陪伴,謝謝爸爸、媽媽願意讓我走上任性的道路,並提供無盡的愛與支持,也謝謝佳佳。
本論文有幸獲獎,特別感謝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兩位審稿人惠賜珍貴意見。希冀這本論文得以拋磚引玉,對這塊土地上相關的研究帶來淺薄助益。
陳冠瑋
2017年10月於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