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切你選
我們在童年感受最強烈的需求之一就是公平,而到了成人,就成為我們的正義感。尋找促成並維持合作的工具時,我也是首先訴諸這種正義感。我認為,如果各方都覺得協議很公平,也就比較不會打破協議。
對「公平」的感覺似乎深植在我們心中,而且可以追溯出長久的演化歷史。例如就連猴子也分得出公不公平。全身褐色的僧帽猴,如果看到同類完成了相同的任務、卻拿了較多獎賞,會滿腹牢騷而大發脾氣。研究者發現,牠們生氣之後就不願意再做同樣的工作,甚至氣到拿獎勵用的食物丟研究人員。想當初,我也曾經拿最愛的水果塔丟我媽媽,也只是因為覺得我弟拿到的那塊大得不公平。
我母親應該怎麼做,才能確保我不會嫉妒弟弟拿到那一塊「大」的?答案很清楚,就是運用「我切你選」的策略,由一人來切,另一人來選(但是實際效果可能也有限,畢竟我那個時候才四歲,弟弟也才兩歲)。然而,賽局理論家已經指出,面對任何一種有限的資源,原則上這已經是最公平的方法,可以確保結果不會招致任何嫉妒之心。原因就在於,切的人會努力達到公平,而選的人都已經有選擇的權力了,也沒什麼好抱怨。
我第一次體驗到這種策略,是有一天我把一枝火箭沖天炮射進了祖母的臥房裡。還記得那天是在慶祝某個節日,我不小心把弟弟的一盒煙火踢進了我家的營火堆。射進臥房的是一枝很大的藍色火箭,足足比其他那些紅色的貴上三倍!那盒煙火爆開的時候聲音超大,想必會吵醒當時正甜甜睡著的祖母,只不過火箭可是在那之前就率先在空中劃出一道金色弧線,衝過臥房大開的門口,鑽進梳妝台底下,先是嗞嗞作響,接著很快就爆出一片閃亮耀眼的藍白光芒,祖母下床逃跑的速度超快,一點也看不出來是七十好幾的年紀。她站在房門口,揮著枴杖,嘴裡喊著一些我從來不知道她也懂的字眼。後來,真正修理到我的不是那根枴杖,而是老爸說,要把我的那盒煙火分一半給弟弟。
我那個時候才七歲,雖然還沒開始研究哲學,還是想出了自以為了不起的論點。我說這一點也不公平,踢到煙火不是我的錯,而是弟弟不應該把煙火放在營火堆旁邊。可惜父親不吃這一套,我最後爭取到的,只是由我來把我的煙火分成兩堆,再讓弟弟來挑。
我挑得可小心了,心裡盤算不管弟弟挑哪一堆,我都絕不能吃虧。這是我能做的極限,也是他能做的極限。如果哪一個吵著要更多,老爸就會把所有的煙火拿給另一個。回應老爸的策略時,雖然我並不自覺,但還是用常理判斷出要採用「我切你選」的策略,而這正是賽局理論家會提出的建議(第5章則會談談我老爸還可以採取什麼策略)。這裡所應用的準則,也就是所謂的「大中取小」(Minimax)原則。
「大中取小」的意思就是,你得先衡量局勢,看看各種選擇會造成什麼最大損失或最壞的結果,然後再決定怎麼做可以讓損失最小(英文字minimax裡的max就代表maximum,即可能的「最大」損失,而mini代表minimize,意思是「減到最小」)。如果當初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也採取了這個原則,就不會冒著損失整座伊甸園的風險,只為了嚐嚐蘋果的滋味。我們替房子或車子投保,也是希望將可能的最大損失縮到最小,心想就算損失保費,也總比碰上車禍或發生火災的損失來得好一些。
「我切你選」之所以是個符合「大中取小」原則的做法,是因為切的人絕對會盡可能切得公平,好讓可能的損失縮到最小(這就是大中取小的原則),而選的人一定也會依照相同的原則來選擇自己的一份。這個策略頗為公平,在這個混亂的世界上,也就成為分享資源的一大可用策略。常見的例子就在於離婚時如何分財產,目前常用的做法是估算所有資產的金錢價值,再將總金錢價值依比例平分。賽局理論家也曾經點出,「我切你選」的策略也能考量到其他的價值因素(像是對某些物品的感情),所以在分的時候對雙方都有利。
在某些國際協定中,也可見到「我切你選」的策略運用。以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例,高度工業化的國家希望能取得部分國際海域的採礦權,但同時又必須保護開發中國家的利益,因此,決議由想開採海底礦藏的國家將該海域分成兩塊,而由一個獨立的機構代表開發中國家,從中選擇一塊,留待以後開採。
雖然就理論而言這聽起來真是個好主意,也很像是讓那些唯利是圖、自私自利的已開發國家得到了點教訓,但等到我實際試著應用這個策略,卻發現有三大難題。第一是不同的人常常有完全不同的價值觀,雖然這本身並不是問題,但卻會使得價值的評估和比較十分困難。第二是實際執行的問題,特別是如果牽涉到超過兩方,就更為複雜。第三、也是最大的難處在於結果出爐之後,如果沒有獨立的權威介入,要如何確保其中一方不會作弊或耍流氓、希望多拿些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