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論文集收納個人歷年來在經濟監督與財政秩序領域內所發表之13篇法律論文。公財經法屬於新興之法領域,亦屬於跨領域之研究議題,其不但是法學討論之標的,亦是經濟學、財政學、會計學、公共行政學等研究之議題。對法律人而言,研究財經法勢必面對許多挑戰。此類傳統上並非法律人研究之重點或新興法律領域,例如,中央銀行制度、金融監理、公共債務、審計制度、規費制度、預算制度、特別公課等,對國家未來發展將扮演決定性之角色。
自1992年從德國學成歸國後,本人延續博士論文中有關公財經法之研究,包括公平交易法、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理之議題。在這段期間內,隨著國家財政情勢演變,財政法日益受到重視,許多以往並非法律人著墨之領域,開始有相關論著出現。個人何其有幸,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資助之下,能夠有系統的探討相關議題,聆聽並閱讀許多法律與非法律學術先進之意見及研究成果,感受公財經法學巨大變化過程所帶來之影響,並以發表個人學術著作之方式共襄盛舉。
本論文集共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探討經濟監督議題,可分為一般性之經濟監督,以公平交易法為對象,包括4篇論文,國家經濟行為與公平交易法、同業公會為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處分主體之研究、公平交易法爭議與行政爭訟程序,以及公平交易法有關欺罔及顯失公平裁判之評析。專業經濟監督則以金融監理為對象,主要探討組織法與監理組織獨立性之問題,包括3篇論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評析、金融監理機關財政獨立之法制研究,以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評析。第二部分討論財政秩序議題,亦分為一般性議題及針對財政收入之專門討論。前者有3篇論文,包括預算法修正評析(I)──遵守總體經濟均衡原則、現代民主法治國原則下的政府審計制度,以及自法律觀點論公共債務。後者亦有3篇論文,包括論全民健康保險法之強制納保制度及保險費之訂定、自法律觀點論規費概念、規費分類及費用填補原則,以及特別公課事件10年來行政法院裁判見解研析。上述論文發表在不同時期,事實與法制面迄今不免有所改變,在不變動論文核心觀點下,儘量作適度修正與補充,以配合閱讀與研究之需要。
諸篇論文寫作過程中,感謝所有教導、協助以及鼓勵我的眾多師長與一同成長、彼此激勵之友人。特別是協助我蒐集、整理資料,打字校稿、提供意見者,不在少數,在此無法一一列舉,惟感謝之意並未因而減少。當然家人之支持與體諒更是本論文集問世之重要關鍵,母親張月雲女士、愛妻則音與兩位小朋友棫庭及棫旂在論文寫作過程中之鼓勵與寬容,在此銘感五內。
中正大學法研所謝文明、許智婷、簡敬軒、許宏吉、韓昕亞、周明萱、楊欣玲等同學以及我的專任助理黃瑩芝小姐提供之協助,乃是本書完成之重要因素。此外,公平交易季刊、法令月刊、政大法學評論、台灣法學雜誌、中正大學法學集刊、法學叢刊、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司法院,提供協助與發表平台,在此一併致謝。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提供充足之研究經費,乃是本書出版最重要之推手。元照出版公司對本書編輯校訂投入之心力以及協助,使本書得以順利出版,在此由衷感激。本書雖經一再審閱,仍不免有疏漏之處,尚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
蕭文生
於嘉義.中正大學法學院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