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接受教材寫作任務時內心存些許抗拒。一則,一直堅持不能隨意編寫教材;二則,自在高校擔任教職講授法學課程以來,無論對象是本科學生還是研究生一直不願意帶著教材去,除應付檢查外不曾在課堂中攜帶過教材。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課堂上的講授是在天馬行空,培養方案、教學大綱、教學計畫這些宏觀性要求當然是必須要執行的。近年來經常糾結於以下問題:網路背景下編寫大學法學課程教材的意義在哪裡?理想教材應當是什麼?法學研究生課程的教學還需要教材嗎?對於基礎性知識,學生可在網路上及時獲得;對於法條及解釋,可查詢專業資料庫。對本科教育而言,的確需要借助教材來表達基礎知識體系、展示基本理論框架。但是對法學研究生而言教材的意義顯然不應當局限於此,況且他們學習的主要素材也不是教材。
無論如何任務必須完成。幸好得到及時提示,研究生課程教材可以不必如本科學生的那樣程序化,編寫時可適當自由發揮。本人曾在西南政法大學先後為學術型學位研究生開設過兩次保險法課程,每次30學時,涉及保險市場的法律需求、保險倫理、誠實信用原則、保險條款、責任保險、政策保險、保險市場監管等專題。當然在講授中也要顧及體系性,以期盡可能涵蓋保險法理論框架的主要內容。本書也以這種碎片式的思路展開。
本以為將講稿整理出來即可成書,事實證明此種想法略天真。課堂講授思維是發散式的,而書稿應當具備起碼的邏輯性;課堂講授以問題提出的方式展開,傾向於用不斷發問去替代一般性介紹和分析,書稿則應當揭示出分析過程和結論。即使有課前講授提綱、課後錄音整理稿,將講授內容梳理成正式書稿還是相當困難。不過,這些講授專題涉及的內容大多已發表過,未發表的少量內容也有初稿或錄音整理稿,所以在學院和編輯的不斷督促下,透過彙編整理此前的教學和學習心得,教材最終成型。
本書不論是形式還是內容都存在很多問題;很多論題的觀點不成熟甚至偏頗,分析也很粗淺。對此,懇請學界前輩及同仁批評指正!
感謝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布置這個任務,讓我有機會整理這些內容。感謝趙萬一教授的督促和支持,否則我現在還處於寫與不寫的糾結中。書稿多次遲延提交,對出版社及編輯表示深深的歉 意。特別感謝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的王梓及李娜兩位編輯,即便我多次延期交稿,她們還是一如既往地表示寬容。
曹興權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