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華麗的舞台
台北的天空總是灰濛濛的,汙濁的空氣中,帶著一絲緊張與冷漠。就算坐在河濱公園的長椅上放空一整天,還是無法感到輕鬆。來台北才一個月,我就開始懷念起老家隨手可掬的愜意;翠綠的山巒、油亮的草地,還有隔壁阿嬸親切的笑容……
唉,我好不習慣這裡的節奏喔!也喝不習慣超商裡冷冰冰的茶飲,每一瓶都標榜著回甘,其實都只是化學製的茶精,只有阿爸泡的烏龍,才真正有溫度、有靈魂。
「喂!小妹,幫忙撿一下球。」一個穿著運動汗衫的大男孩,站在河堤旁的球場對我揮手。我往腳邊一看,草地上有一顆髒髒的籃球,我忍不住皺眉,放下手裡的飲料,撿起球丟還給他。
我最討厭人家叫我小妹了,我在心中不爽的大喊:臭男生!我不是喂,小妹。本姑娘叫魏、筱、梅──
那男孩接了球,謝謝也沒說,正眼連瞧也不瞧我一眼,就轉身回到籃球場上,繼續那所謂很陽光的籃球運動。一般人遇到這樣的態度,應該會非常不開心吧,不過,我習慣了,因為我原本就不是引人注目的女孩,一直以來都是。
台北對我來說,是個華麗又夢幻的舞台,來往的人們,各自扮演著光鮮亮麗的角色,從容不迫地詮釋著屬於自己的劇本;而我,一直只是個配角,喔不!或許我比較像是布景,就像小時候在班上表演舞台劇時,我總是分配到小樹、小草、小花的角色。我只要在台上搖來搖去,注意不要摔倒就好了。唯一一次有台詞的演出,是飾演一名婢女,台詞只有四個字──奴婢該死!
我嘆了一口氣,看看手錶上的時間,阿達跟我約好五點,現在已經五點半了,他老是遲到,沒有一次約會是準時的。我無聊的望著籃球場發呆,看著球場上汗如雨下的男生們。我一直搞不懂,在球場上跑來跑去有什麼好玩的?一群滿是臭汗味的男生擠在一起蹭來蹭去,光用想的就有夠噁心。
「梅梅,對不起啦,公司臨時有事走不開,我來晚了。」阿達喘著氣,從河堤邊上快步走了過來。我沒好氣的說:「是啊,事業做很大,每次遲到都用這個理由,沒創意!」我嘴裡雖然這麼說,不過看見阿達,我還是很開心。他是我的初戀,已經交往六年了;從高中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
阿達比我早半年到台北工作,感覺他適應得很好,不像我這樣每天都不開心。他雖然不算很帥,不過黝黑的皮膚,加上身高夠高,整體外型很陽光。重點是,他屁股還挺翹的,我覺得男生屁股翹,非常的性感,哈!
只見阿達靦腆的搔著頭,對我傻笑著。我輕嘆了一聲,走過去挽著他:「好啦,我沒生氣了,那我們現在要去哪,去看電影?」阿達見我沒生氣,他似乎鬆了一口氣,他說:「那個……看電影很貴耶,要不我們就在附近散步?」
喂,只不過看場電影,會貴到哪去?我原本想這樣說,不過我把這句話忍了下來,因為我知道,節儉就是阿達的優點,而且我們都是離鄉背井到台北工作,是該節省一點。
我聳聳肩說:「好吧,那我們到處走走。」阿達對我笑了一下,牽著我的手,在河岸旁的步道上緩緩的走著。
黃昏的河濱公園很美,河面閃耀著黃紅色的光芒,晚風輕撫河面,揚起一圈圈波紋,流光舞動碎金,美得讓人窒息。我跟阿達兩個人,手牽著手,彷彿置身在愛情電影中的場景,這樣的感覺,其實還不壞……
河岸的走道上,有著各式各樣的聲音;有慢跑的人的喘氣聲、有家庭的歡笑聲,有夫妻情侶軟語呢喃聲,當然,也少不了小朋友們遊玩的嬉鬧聲。我喜歡這種氣氛,像是完美的交響樂團,不需要指揮排練,自然會演奏出最和諧的音色。
「嗶嗶──」刺耳的手機鈴聲響起,非常不識趣的打壞這和諧的氣氛,讓我有股想讓阿達手機到河裡游泳的衝動。只見他從口袋掏出手機,看了一下來電顯示號碼,眉輕輕皺了一下,比了一個「噓」的手勢,然後走到一旁接聽電話。
看他表情凝重,似乎是一通很重要的電話。當情侶在一起的時候,如果另一方有電話,等待的那一方,總是會異常無聊。雖然只是短短五分鐘,感覺卻像是過了五年,等到我頭髮都白了。
我耐著性子等著,無聊的用腳尖踢著小石頭。終於,阿達吐了一口大氣,結束了通話,他一臉歉意的走向我:「對不起喔,讓妳等那麼久。」我勉強擠出若無其事的微笑,說:「還好,還不到想殺人的地步,如果再久一點……」阿達臉上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情,我感覺他似乎有什麼事情想說,我問:「你幹嘛呀,怎麼了嗎?」
阿達看著我,嘆了一口氣說:「唉,客戶臨時有事找我,要我立刻趕回去。」我怔了一下,大聲說:「你才剛到,而且我們在一起才不到半小時耶,你就要走了?」阿達表情無奈的說:「對不起啦,妳知道當業務的,本來就沒有自己的時間。」
我簡直快氣炸了,我轉過身去,不想看到他,也不想跟他說話,我下午等他那麼久,他遲到先不說,見面也才不到半小時,就急急忙忙趕著要走?這太過分了!
阿達拉著我的袖子,低聲說:「別生氣啦,那我先走了喔。」我沒好氣的說:「去吧,你真的要走就走啊,反正我最喜歡一個人散步了!」我原本以為這樣說,阿達就會過來哄我,沒想到這個呆木頭竟然開心的說:「真的嗎?那就好,我先走了,電話聯絡喔,拜──」他一面說著,竟然一面就往公園外的停車場走去。
天啊,他的腦袋是冰淇淋嗎?我完全不敢相信,這個笨蛋會真的跑走,他蠢到可以拿條拉麵上吊了。他不知道自己的女朋友已經快殺人了嗎?還傻呼呼的以為我真的不在意?是不是男生都這麼笨,還是只有阿達最蠢?
看著阿達越來越遠的背影,不知怎麼的,心中有一種很寂寞的感覺,那感覺逐漸地擴散開來。唉,愛情的意義是什麼?如果擁有愛情還是感覺寂寞,那樣的愛情……還值不值得繼續?
我嘆了一口氣,獨自緩緩走在河岸邊的步道上,忽然想起一段話:兩個人一起走路叫作散步,一個人走路,就只是趕路。人類真的很奇妙,同樣的場景,只是身邊少了一個人,原本感動的氛圍就消失了。我突然覺得,跑來跑去的小孩變得很吵,手牽手的情侶或夫妻很礙眼,連燦爛的夕陽此刻都讓我感覺討厭。
於是我加緊了腳步,打算走到比較安靜的地方,然後認真的思考一下晚餐要吃什麼;讓自己腦海裡充滿食物的畫面,是我目前唯一可以感到快樂的動力。
繞過一個轉角,波光粼粼的河岸邊,有一大片楓香樹,正輕柔的隨風搖曳著。夕陽的光影透著枝葉的間隙穿了出來,在樹蔭底下的長椅灑上了金粉。這令人心曠神怡的畫面很美,非常適合沉思。
我打算靜靜的坐在長椅上,看著河面發呆,直到夕陽沉入地平線,正式宣告我浪費了一個週末之後,我就可以投入晚餐先生溫柔的懷抱裡。一想到此處,我自嘲的笑了一聲,就往樹下的長椅走去……
「小姐,請問您想要畫張像嗎?」
不知道從哪裡傳來一個斯文的聲音,讓我停下腳步,四處張望,試著想找出這聲音的主人。就在不遠處,我看見河岸旁草地上,有一個小小的身影慢慢靠了過來,因為那人的位置是背光的,所以我看不清楚他的相貌,我向前走了幾步,伸起手遮住斜射的夕陽餘暉,好看得清楚一點。
「小姐,請問您要畫張像嗎?我畫得很快的!」
這個人的長相斯文,身型清瘦,穿著一件灰色的襯衫,眉宇之間有藝術家的氣息,不過戴著一副大墨鏡,感覺不太協調,而且臉上沒清乾淨的鬍渣,讓他顯得有些頹廢。我這時候看清楚了,原來他是坐在一張輪椅上,所以看起來才會這麼矮小。
他的下半身用毛毯蓋住,身後擺著一個專業的核桃色畫架還有一張椅子,他身旁的小桌子上有畫布、畫筆、顏料以及調色盤。這樣看起來,他應該是個街頭畫家。不過,他找錯客人啦,老娘現在的心情極差,我還在為剛才阿達的事情生氣,哪有心情坐在那邊畫畫,就算這畫家長得很帥也一樣。而且,我也不想拿一張臭臉的自畫像回家。
我說:「不好意思喔,我不……」正當我要開口拒絕,卻瞥見他露出在毛毯外的小腿,細得就像是我的手臂一樣,心中頓時有種不捨的感覺,我硬生生把說到一半的話給吞了回去,我輕嘆了一聲說:「唉,那……畫一張要多少錢呢,我身上沒有帶很多錢。」
那男子臉上露出了微笑,讓人感覺很舒服,就像鄰家的大哥哥一樣,有種隨和的親切感,他說:「一百元,如果妳覺得我畫得不好,就不需要給我錢,但是我的畫還是會送給妳。」
這麼有把握?覺得不好就不用錢,那我猜他前前後後應該虧了不少錢,畢竟人類是難以滿足的生物。我一面想著,就走到畫架前的椅子坐了下來,然後說:「好吧,那就請你幫我畫一張吧!」那男子臉上依舊掛著微笑,熟練的從畫箱裡拿出繪畫用具,這時候,我卻注意到他身旁的一樣東西……
那是一把白色的手杖,看起來像是玻璃纖維做的,手握的部分有黑色橡膠包覆著,只有尾端一節是紅色。我在書上看過,那叫作「白手杖」,也就是俗稱的「導盲杖」。
我怔了一下,我說:「你、你看不見?」那人抬起頭來,微笑說:「是的,不過有時候,我比明眼人看得更清楚。」他嘴裡這樣說,不過我猜他看不見我臉上錯愕的神情。這太離譜了,瞎了眼的畫家,要如何幫我畫像呢?這真是「瞎」透了。
我搖搖頭,打算丟個一百元到他箱子裡,然後就悄悄的離開,才剛起身,他卻忽然開口:「我知道妳想走,那麼就不需要給我錢,請把手上的鈔票收回去吧。」我忽然間呆住了,他不是看不見嗎,麼會知道我手上正握著一張百元鈔呢?一時之間,我動作僵住了,不知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