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失蹤受害者陣線聯盟
一九九七這一年對於許多人來說,是最遺憾的一年,鄧小平、張雨生以及舉世聞名的黛安娜王妃,都在這年相繼過世。
相較於那些知名的大人物,一個不過七歲、生長在普通家庭的平凡小孩,他的離開似乎就顯得不大重要。但對我的父母而言,那卻是一道綿延細長的傷口,直至今日依然在淌著血,牽扯著所有正常生活的神經。
從隔壁鄰居那聽說,我家當年所發生的綁架撕票案,透過鄉野間如瘟疫般的流傳,可說是轟轟烈烈、無人不知——
在某個酷熱悶濕的午後,母親因家事繁忙,加上還得照顧不滿周歲的我,便交代哥哥去巷口雜貨店買米。過了許久,卻仍等不到他回來,著急的母親於是出外尋找,可問遍了大街小巷,就是沒有人知道他上哪兒去了,等到晚上做工的父親回家,兩人才報了案。
警察依照證人的指認逮捕了一名曾有誘拐兒童等多項不良紀錄的前科犯,在他家中搜出了帶有血跡的童軍繩以及小刀,經過連日的訊問,他才終於鬆口屍體早已裝入灌滿水泥的汽油桶裡,隨意丟棄在附近的港口。
警察們費了一番氣力,才終於從混濁的海水中撈出紅色桶子,使用工具小心地將水泥擊碎後,眼前的景象卻讓全部人都傻了。
裡頭根本空無一物,哪來他所謂的屍體。
空忙了一整天的刑警以為這只是嫌犯的拖延戰術,全氣得牙癢癢的,便撥電話給派出所的同仁,詢問有沒有更進一步的消息,但此時傳來的噩耗卻更讓人震驚——前一刻還精神奕奕的嫌犯,竟然在半小時前突然暴斃身亡!而且那死樣可說是淒慘至極,喉嚨被抓得血肉模糊,隱隱約約還能瞧見骨頭,大量的鮮血和碎肉噴得自己整身都是,過度用力摳抓的手指,呈現一種不自然的彎曲角度,僵硬地垂放在胸前,而未闔上的雙眼暴凸紅腫,像是經過什麼嚴厲的酷刑。
嫌犯突如其來的死亡,讓負責的員警們全都措手不及,畢竟連受害者的屍體都還沒找到,人就死在自家的牢房裡,那可不是記個過就能解決的。但這本會引起各界譁然的案子,卻因巧逢張雨生的辭世,最後只被草草帶過,成了件永無解答的懸案。
於是我的哥哥,就成了眾多失蹤人口之一。
但即便他的身影消失了,卻仍實實在在地活在我父母的心中,不知是逃避還是眷戀,他們努力地在家中營造出哥哥還活著的景象,不論早中晚,永遠都可以在空蕩的座位上,看見哥哥專屬的碗筷和食物,彷彿他只是晚歸罷了,下一刻,就會從容不迫地從門口走進來,開始享用他應得的一切。
有時我會認為,哥哥的失蹤只是我自以為的幻覺,在父母的言談中,他似乎仍被賦予了血肉跟靈魂,隨著我的成長而成長。
當我哭鬧不停時,母親會要求我像哥哥一樣聽話;當我考試考差,她也要我跟哥哥的好成績學習,甚至當我終於升上小一,母親的第一句話也是說:「時間過得真快,算算他也應該要上國中了吧——」
在短暫的十七年歲月中,我都活在哥哥的陰影下。我常想,如果自己是個男孩就好了,這樣只要時間過去,我就能夠取代他的地位,過完整個被偷走的人生。
但我不行。
我總會捕捉到母親渙散失焦的眼神,她似乎是藉著與我對談,來建構和哥哥相處的記憶,每當那個時刻,我都覺得自己才是失蹤不存在的人。
那個該死的人。
而我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竟然還會跟他扯上關係。
***
一切的開始要追溯到七月。
當時雖然是暑假,我們卻要參加整天的學校課輔,仔細想想這真是件矛盾至極的事,大人們先是給了我們希望和自由,卻又巧立名目將那些美好全都沒收,就像是種打壓的方法,用來避免正值青春叛逆期的我們脫離他們掌控,將眾人合情合理地留在學校這座監牢裡。
當那些美好的想望一點一滴地被抹滅掉,接著有如標準化生產線一樣造出一個個理想中的好學生時,他們才會甘心情願放你走,只是之後的日子,任憑你怎麼尋找,那個原始單純的自我,早已消失殆盡。
星期五的傍晚,在經歷三節國文課三節數學兩節英文的摧殘後,我收起書包打算回家,但奇怪的是,抽屜裡竟然躺了一樣不屬於我的東西——一張赭紅色的卡片,大小約莫跟信用卡差不多。
我將它拿出來,看到上面寫了斗大的幾個字——
失蹤受害者陣線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