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自古以來,人類敬天地而畏鬼神。天地,指司掌大自然的神祇,包括天帝、日、月、星、辰等天神,與后土、山、川、湖、海等地祇;鬼神,則是人死所成。原始社會的人類,所敬畏祭祀的,不外天神、地祇、人鬼三者,他們有特殊的靈力能賜福降禍於人。人們藉由事神者來溝通人神,求取平安福慶。
事神者,在商周時有巫覡,春秋戰國之際,方士與神仙思想盛行,有求道之老子、文子等道家,有萇弘、長桑君等求仙之方士。道家、方士二者皆以得仙或長生久視為目標,有煉藥及修養(營魄抱一、清靜無為)之方。於是由事神者,進而修煉成神。此時溝通人神者,則有:巫覡、道家、方士。巫覡重禱祀,道家重哲理,方士主術用。
秦始皇時獨尊神仙方術,方士為帝王所重,巫覡成祭祀時之備員,於是巫與方士分流,而方士與道家亦分流。東漢之世,由於帝王重讖緯疏遠神仙,因而巫覡走入民間,方士亦走入民間。巫覡以民間祠廟之禱祀為主,方士亦稱道士,在民間形成了維氾、李廣教團、黃老浮圖、太平道、五斗米道等道派。
到魏晉南北朝時,朝廷重道士,民間主巫覡。此時道教修煉之果位,分神與仙。神有陽神(生前有功)、陰神(死後有靈)、精魅神(動植物歲久成精能變化)、物怪神(土石器物歲久成精);由神而往上修煉則為仙,仙有尸解仙、地仙、三界諸天仙人(天仙、飛仙)、三清境大羅金仙。神與仙二級,各有階位,這樣的概念在魏晉南北朝時已形成。於是南北朝時,巫、道分治,而仙、神有別。
在魏晉南北朝時,巫覡所祀以鬼神為主,除陽神、陰神外,甚至立祠供祀精魅及物怪,以治病求福為目的,酒肉以祭,歌舞以祀。道士所祀以三清仙聖為主,以治病消災、驅邪斬妖、修煉成仙為目的,祭祀時有壇場科儀。
巫覡所祀神祇較低下,以靈驗為主,正神、邪神常相混雜不別,甚至藉由鬼神治病以歛財,導致病家耗盡錢財而喪命,因而自漢世起,政府已有禁淫祀之舉,《太平經》亦禁道民入醫巫之家。張道陵創置二十四治,有誅符破廟之規制。到了南北朝時,誅符破廟,斬除邪神精怪,成為正一派道士的必修法門。
巫與道的關係,商及西周,原有巫而無道。自春秋戰國神仙方士起,而巫與道分流,至魏晉南北朝,巫覡盛行於民間,道顯崇於朝廷,巫、道分治。並由分治,進而朝廷禁淫祀,道教誅符伐廟,巫、道由分治而相抗。
經唐至宋後,巫、道二者開始由相抗而相融合,巫轉而依附於道,藉由道教之經典科儀、師徒傳承,而加入巫的術用及歌舞。宋代所形成的巫、道合道派,如閭山派、瑜伽教、梅山教、法主公教、普庵教等,有的不僅巫、道合,甚而巫、道、佛合。這一部分的論述,請見筆者《閭山普庵等道派源起及其對臺灣道教的影響》一書。
綜歸之,巫與道的關係,商周重巫;春秋戰國時,巫、道分流;至南北朝而巫、道分治,並轉相互對抗,而有誅符破廟之規制。經唐至宋,而巫轉依附於道,寄寓於道,於是而為巫、道合。但至今日,臺灣所見巫、道合的道派,則逐漸以正統道教為依歸,以受道籙為正統,巫的色彩逐漸消退。
本書旨在探討巫與道之關係,因所經歷的朝代太多,篇幅太大,所以僅以商周至南北朝之巫、道關係為主。宋後的巫、道合及閭山諸道派的形成,則如上述,已寫成《閭山普庵等道派源起及其對臺灣道教的影響》一書,期待海內方家有以指正。
又,在事神及修煉者方面,除巫覡、道士外,宋代又加入了以扶鸞為主的鸞生,及強調神靈附體的乩童。而巫覡、道士、鸞生、乩童(盛行閩臺及海外)四者,皆能事神降神。巫覡能見鬼神,道士以科儀術法感召仙聖,鸞生借由扶鸞以降真,乩童則以鬼神降附其身為主。此四者一直沿承至今。今日所看到的事神與降神,都和上四者有關,雖遞相沿承,而有變革,此一部分的研究,將俟諸他日。
蕭登福謹識於2022年9月21日臺中大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