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學習英文,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是負擔、排斥、能免則免的代名詞,學習或許有選擇的空間,但是執法卻是沒有打折扣的餘地。面對日新月異的科技、地球村的淺薄距離感,各行各業都在突破創新,執法人員面對未來的挑戰也需要革新及努力,當執法的對象是外國人士,語言溝通便是執法的第一步。
柯慶忠先生曾在刑事警察局及警政署擔任要職,亦是台灣首任派駐華府的駐美警察聯絡官,一路走來積極、認真、負責,表現優秀傑出,具有豐富的實務經歷。慶忠公餘仍孜孜矻矻,將其所學、所見、所聞彙整成書,各課主題深入淺出,資料來源除參考專業執法書籍、文獻、美國主要執法機關網站、專業法學字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外,並有母校傑出校友李昌鈺博士及國際警察首長協會授權的原文,及摘錄英美法院判決及新聞案例,內容充實而用語皆有所本,實為警界立下實用執法英文的典範。
全書採中英對照的方式編排,附錄並整理詞彙用語超過2,000則,提供第一線執勤員警處理涉外案件完整的依循,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也為國內警用英文立下一個里程碑,祈祝警政奠基門內及門外的朋友們能對執法英文有更深切的領會,學習路上一帆風順。
侯友宜
作者序
每一項職業都有其特別用語,執法人員亦不例外。執法者使用之詞彙有其較為慣有的組合,如能多加熟悉及練習,應能貼近英語系國家之表達方式。
依筆者經驗,我國執法人員對執法英語之需求,除於實際執法時之應用外,更大的需求常常在於出國參訪、開會、受訓、進修及擔任駐外聯絡官時,與外國人士能彼此通情達意。有鑑於此,本書廣泛蒐集美國執法常用詞彙,從外國文獻摘取相對我國制度之用語,依據實務主題編排實用內容。有關國內的機關、制度及法律英譯資料則未引用,以免重覆;文法與修詞方面,敬請讀者參閱其他專業書籍。
從1991年中央警察大學畢業至2011年轉任一般行政部門,實際從事警察工作共二十載,尤其在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任職12年、派駐華府擔任首任駐美警察聯絡官3年,同時得在政大法律研究所、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LM)及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FBI National Academy)進修與受訓,讓筆者得有許多跨國實務歷練、有機會與我國警界實務領域頂尖人才共事,得與美國司法及警政人士進行理論與實務的結合,彙整而有本書之編排。誠然,個人才疏學淺,圖以極短的篇幅涵蓋廣泛而專業的執法領域,致內容疏漏、錯誤及不周之處,尚祈讀者先進包涵與指正。
有幸曾任三線一星職務,感謝母校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署及刑事警察局,感謝前警政署長侯友宜先生的提攜,謹以此書,試著為自己擔任警察的二十年留下足跡,曾經,我在這個地方,想過這麼一件事。
柯慶忠
2014年10月 於台灣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