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王牌飛行員普遍的體會是飛機的速度和高度是取勝的關鍵因素,為此,飛機的高空和高速是飛機設計者普遍追求的目標。噴氣式發動機誕生後,它給航空帶來最大的益處是使飛機飛得更快更高。噴氣式飛機自誕生到上世紀60年代,高空入侵一直是避免遭受打擊最好的辦法,這就是「高空高速理論」的基礎,在這種理論的指導下,東西方研製的轟炸機和偵察機飛得越來越高,像美國的B-36轟炸機雖然是螺旋槳飛機,但它完全依靠高度來躲避當時噴氣式飛機的攔截,噴氣式飛機的出現使得高空的優勢更加明顯,美國的U-2和SR-71就是典型的代表。為此,世界各國,尤其是美蘇兩國都在不遺餘力地發展噴氣式攔截機以應付這種威脅,雖然第二次世界就出現了攔截機,但那些攔截機都是在戰鬥機上改進的以獲得攔截的功能,沒有哪個時代像上世紀50年代一樣把攔截機當作一種專業的飛機來研製,也沒有哪個年代像那個年代那麼迫切,因為,這些入侵的轟炸機普遍攜帶威力驚人的核武器。當時比較著名的攔截機有美國的F-102、F-106等,蘇聯的雅克-25、米格-25、蘇-9/-11/-15、圖-128,以及英國的「閃電」等,甚至蘇聯將米格-17PFU和米格-19PM也改進(加裝液體火箭發動機,改進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到攔截機的標準來作為過渡攔截機。從地緣政治上看,蘇聯更需要攔截機,蘇聯的攔截機品種也更多。
經過一段時候的發展,攔截機逐漸形成了固定的標準:專門用於在空中攔截入侵的敵方轟炸機和偵察機,它的任務是保衛重要城鎮、戰略要地、交通樞紐等戰略目標的空中安全。它的技術特點是爬升率高、加速性能好,能迅速地占位實施攻擊;機載攔截雷達先進,能及時地發現敵機,並引導武器進行攻擊;武器配備完整,特別強調使用空對空導彈,尤其是威力大的中遠端半主動雷達制導導彈,雷達制導空對空導彈一直以來被稱為攔截導彈就是這個原因。由於被攔截的物件(如轟炸機、偵察機等)機動能力不強,攔截機不需有很高的機動性,其攜帶的中距攔截導彈機動超載也比攻擊戰鬥機的格鬥導彈要差些;另外,為了在更遠的距離攔截敵方目標,一般專用攔截機重量較大,一方面保證航程的需要,另一方面可攜帶更多的武器。
把攔截機發展推向高潮的是米格-25和米格-31飛機。上世紀50年代末,康威爾公司的B-58戰略轟炸機開始裝備部隊,這種轟炸機比當時的戰鬥機速度還要快。不僅如此,美國的YF-12A攻擊機和XB-70轟炸機也是研製之中,這兩種飛機的速度達到了3Ma以上。米格-25P攔截機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它採用了不同以往的全新氣動佈局,更加強調飛機的速度和高度。米格-25P/PD/PDS攔截機的出現大大提高了蘇聯國土防空的效能,美國的「黑鳥」偵察機從此收斂了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