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無論何種形式的創作,其創作過程的艱辛主要來自如何將作者無形的概念、思緒,透過有形的工具表達出來。以寫作而言,語言本身的隔闔及其反映的文化成分與思考範疇差異,又更增添了思想傳遞上的困難度。所幸英文寫作市場上,有《風格的要素》這樣的一本小書,除了提供掌握文字工具的要點之外,更呈現出西方典型講求清晰、精準的思維邏輯,讓英語非母語的人士,也能一探英文寫作風格的要訣。
這本由知英文化所出版的《風格的要素》,雖為 1918 年 William Strunk Jr. 校內發行的原始版本,少了後來在市場上流通的 Strunk and White's The Elements of Style 當中由 E. B. White 所增訂的內容,但不僅不失其參考價值,反而可以說是帶領讀者回歸寫作原點,重新審視英文寫作的基礎觀念。書中所提的核心概念正因為如此重要,才會在往後近半個世紀各個版本的演變中長久保存下來,流傳至今,成為寫作經典,在琳瑯滿目的英文寫作書籍市場上歷久彌新。
以「經典」來稱呼這本書,加上出版社特別為此書所作精心編排,似乎會教人忘了這其實是一本實用性的工具書。以我多年來對總編輯仲美藍女士的認識,這樣的費心處理,無非是身為一位資深出版人對於經典作品的敬重與尊崇,同時也是便於讀者需要時常翻閱、查詢的一種體貼。加上同時搭配出版的《風格就是你》,將《風格的要素》一書的精神和二位作者的風範作了鉅細靡遺的描繪,兩相參照,必能深入了解寫作「風格」之精髓。
無論是英文科系或非英文相關科系的師生,或是有志學習英文寫作的社會人士,這本《風格的要素》絕對是值得典藏並反覆閱讀的英文寫作書。
黃宣範∕臺大語言所榮譽教授、前臺大語言所所長
推薦序2
屈指一算,The Elements of Style 與我已相伴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不到一百頁的平裝書,宛如是英文寫作的寶庫。由書名可窺知,這本書並不是文法百科,裡面沒有繁瑣的文法規則,但是它的價值和影響力,不是一般文法大全能比。
這本書已問世近百年。原型是原作者 William Strunk Jr. 在康乃爾大學教書時,用在他的英文課的講義,在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次年集結為小冊子,學生以 "the little book" 稱之。後來他的學生 E. B. White 補充幾項文法規則以及幾項作文原則,並且增加一篇,名為 "An Approach to Style"。擴充的版本在 1959 出第一版,Strunk 已作古 13 年,在往後半世紀又出兩版,銷售超過一千萬冊。
這本書非常簡樸,沒有豪華、炫耀封面;內容卻是英文寫作的原汁原味,充滿養份,沒有添加物。閱讀這本書就如同與英語文的精神直接對話,不須透過任何中間人,因此得到的資訊是第一手、最重要的。學習英文的人,只要懂得基本句型,也就是國中畢業,便能夠和這本書對話。如此,可取回學習英文的主導權,閱讀、寫作齊頭並進,隨時練習。在台灣,學習英文的主要活動是學習文法,老師樂此不疲,學生也甚有成就感。可惜,知識無法變為能力,難得寫出符合文法規則的段落,更談不上寫好文章。主要原因是,老師說太多,學生背太多,「老師的話」蓋過英語文的精神。原本是簡單、直接的使用規則,原本是作文的原則,被老師加工後,成了無止境的文法五四三,學生的腦子塞滿滿的,等到要寫卻是寸步難行,因為到處都是束縛。學習英文就像吃牛排,原汁原味的對健康最有利;蘑菇醬、黑胡椒醬可能使牛排味道更重,吃起來更刺激,但要小心吃進太多不該吃的。學習英文最好自己和英文對話,老師的話可能像蘑菇醬、黑胡椒醬,蓋住牛排美味。
獲悉知英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要在台灣發行這一本書,十分佩服她們的膽識。這本書實在夠精簡,與講究「詳細、完全說明」的文化不相容;再者,有些原則違背教學習慣,例如:有一原則是 "Omit needless words"(刪去無用字詞),但普遍的情形是教學生如何「化簡為繁」以增加字數。學生寫 "In my opinion, I believe...",我修改為 "I believe...",反彈力很大,因為字變少了,違反他的經驗法則;"the reason why is that ..." 改為 "because...",不可以,「老師有交待」。我很高興我不必再孤單,因為終於有人挺身而出。希望這本書能鼓勵人們接近英文,敢於直接與英文對話。去掉包袱,大家體會學習英文也會那麼輕鬆,使用英文是那麼有趣。
王卓群∕英文文法、閱讀、寫作名師,托福及全民英檢考試用書作者
導讀
最初,這本小冊子的雛型只是一位康乃爾大學英文老師的私家講義。這位作者在中文世界的名氣或許不如他在美國的名氣響,不過在一世紀前,他卻教過一位名滿中文世界的學者—胡適。這份講義直到 1907 年才出版在校園發行,而胡適放棄農業專業後,早已從康乃爾轉學到哥倫比亞大學,斷無機會直接拜讀史傳克付梓的教學講義。然而,故事並未到此結束。若我們將時間線拉長從歷史框架重新審視的話,不難瞭解胡適之所以提倡白話文,必然與他在美國的人文訓練有關。使用白話文的基本精神在於「我手寫我口」,不被過多的繁文縟節所羈絆。個人在利害攸關的場域中試圖發聲時,白話文更是最直接有力的表達工具。這樣的想法與美國十九世紀的文豪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與懷特曼(Walt Whitman)所開創的美式簡樸英文風格異曲同工。也就是說,史傳克等人將美國當時新形成的語言使用觀點,面對面、點滴傳授給胡適。耳濡目染下,初至美國的胡適受史傳克的英文使用信念潛移默化,或許本人也未察覺,這樣的影響默默成為其後白話文革命事業的基礎。
《風格的要素》一書特色在於從浩瀚的英文寫作學問中,透過綱舉目張的明快條文從實務上要求簡潔、正確的寫作風格。既然是教授的講義,其呈現方式也十分鮮明獨特,內容包含基本文法、寫作的基本方向、以及易犯錯誤(常見誤用字詞及常拼錯的單字)等。史傳克追求「每一個字都重要」的境界,其中像「用主動語態」,「刪去無用字詞」等規則早已是深植標準英文寫作教程的基本規範。
從胡適掀起白話文運動的近代歷史,足見語言風格一事茲事體大。經由史傳克的學生及著名散文作家懷特(E. B. White)根據 1918 的版本編修的校訂,這本作文講義於 1958 年再度面世(印刷註記為 1959 出版),成為美國英文界的傳奇。此書甫出版便名列暢銷榜,問世至今,歷久不衰,暢銷不下數百萬本。粉絲與憎恨者皆所在多有,學術圈不時出現正反兩派激昂辯論的文章。無論如何,本書至今仍幾乎立於不敗之地,教授或作家將其列為英文寫作的常備參考書,除了赫赫有名的當代作家外,其中亦不乏在非英文研究的專業人士,包含新聞、經濟、生物、法律等領域的專家。眾人喜愛它的原因不一而足,專業作家為這本書對字句寫作的優雅執著深深著迷;非英文專業者則認為,該書做到了在不要求讀者花費過多時間的前提下,直指簡潔文風的要領;書迷宣稱書中的條列說明如同禪宗公案能夠啟發文思;不知者非要親自讀一讀,才能一探其佔據經典地位的原因。
既然這本書是史傳克替美國大學學生編纂的講義,非英文母語人士又該如何使用這本書?首先,本書化繁為簡,可做為寫作的入門指導。書中的規則都很基本,精選的範例文句也值得細讀。不過,作者預設的讀者需具備若干基本英文知識,史丹利.菲序(Stanley Fish)在其新作 How to Write a Sentence: And How to Read One 提到《風格的要素》的修訂版,指出閱讀此書需要具備詞性與基本句子結構的知識。這也是修訂版附上技術名詞解釋的原因。使用這個 1918 年的版本時,自學者可自行準備文法詞語解釋表等材料,以供閱讀時參考。此外,本書也能成為進階英文寫作的準則。中文人士學習英文,初期大多講求口說流暢,若要更進一步將想法書寫下來,便可使用史傳克的各項建議來重修稿件。
如果有較多時間,建議也可將 1918 的版本與較新的原文版本並讀,利用 1918 版的中文翻譯幫助了解新版。如此迂迴乃是基於版權限制,新版未曾授權中文翻譯,市場可見的中譯都是奠基在 1918 的版本上。這樣的方法看似複雜,實則不然,因為歷來的更動一向以盡量尊重最原始的版本為最高原則。新舊版相比,除了懷特的序與第五章的增補外,重點皆是在修改排版格式、潤飾說明文句、更新範例、校正若干規則等小幅更新。因此,讀者大致上依舊可將中文翻譯的 1918 版本與英文原文的較新版本參照閱讀,透過中譯本的協助進而領略英文修訂版的原汁原味。
許多先進早已善用本書多年,在此重新羅列一些課堂使用的方式。首先,可將本書當做作文課的輔助教材講解例子或規則,或沿襲原意,用來當做批改學生文章時參考的批改原則。其次,可將本書做為英文寫作課學生自修的參考書。第三,則是利用這本書的各修改版,或從歷史流變的角度閱讀,深化自己對語言規則與風格的掌握,或是將新舊版本並讀,藉討論語言的轉變來比較用法的更新,進行近代英語語言歷史的研究。
書寫與說話不同,前者在定稿、出版前能夠改變的空間幾乎無限寬廣,修改與重寫絕對是寫作的重頭戲。《風格的要素》的魔力正在於以具體簡要的條文提醒任何英文寫作者,筆下的字字句句都應當花心思斟酌焠鍊,以求讓英文讀來流暢易懂又鏗鏘有力。
李紀舍∕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