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政府為因應經濟環境的變遷,追求租稅課徵的公平與合理,租稅政策時有更迭,大則修法,小則透過解釋函令加以規範,以作為人民納稅之依循。本書乃實務性書籍,原書名為「所得稅規劃與管理」,為迎合讀者的需要,並與新著「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務與規劃」有所區分,乃將之更名為「綜合所得稅實務與規劃」,付梓以來稅務法令稍有變動,配合予以增修實屬必要。
最近一次所得稅法修訂案於民國92年6月公布實施,其中修正的主要重點,於第15條第1項後段加增「納稅義務人主體一經選定,得於該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變更。」,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自由選定原則,並確保租稅之法律秩序,使稅捐追繳易於執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在兩岸地區所得之課稅問題,隨著兩岸地區人民往來之日益頻繁而更顯得重要,兩岸關係條例於93年3月1日增修實施,其中有關所得課稅方式與修訂前已大不相同,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對此一重大變革,亦須詳加了解,以達租稅規劃目的。又公益彩券在現實生活中,無論基於財政收入考量或社會福利政策的落實,均擔負不可忽視的角色,其發行、販售及兌獎均涉租稅課徵問題,財政部乃以發布解釋函的方式加以規範。諸如此類租稅政策的變動與傳遞,本書均盡可能加以羅列,力求完整,以與讀者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