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嵌在社會與政治結構中發展
宗教團體的發展除了來自宗教內部的因素以外,尚受限制於該宗教所處的時空背景,也就是無法逃脫人所組成的社會、政治結構。此結構分為有形與無形結構兩類,有形結構是指法律、制度的規範,無形結構則存在人的心靈中,它包含普遍的「迷思」(myth)、「意識」(ideology)、「價值觀」(value judgement),這些思想潮流影響了人群的行為,也會影響人在宗教團體的各種活動。
在這本小書中收集了當代台灣與大陸宗教現象的六篇論文及兩篇評論,焦點都放在兩岸的社會與政治結構下的宗教團體的發展議題:像「宗教團體人力資源的社會基礎—台北市保安宮志工參與的因數分析」這篇文章,討論的是台灣地區宗教團體的志工人力資源的問題。台灣志工來源非常豐沛,尤其是宗教團體的志工不虞匱乏,那是因為台灣社會結構下提供許多豐富志工養成的條件;反之,在中國大陸沒有這些社會條件,因此,中國境內的各宗教團體到目前為止尚未出現類似台灣各宗教的志工團體。
然而台灣的宗教並非每個宗教都平順發展,除了新佛教教團、新宗教及無宗教信仰者的信仰人口不斷提升外,其餘的傳統宗教像基督教與天主教維持原有的信仰人口比例,民間信仰、道教的信仰人口則急遽的走下坡。本書篩選的第二篇論文就是討論民間信仰中的「鸞堂發展的困境」,發現在現代社會激烈的變遷下,傳統鸞堂面臨前所未有的重大衝擊,包括過去社會提供培養的鸞手資源快速流失,當鸞堂沒有鸞手主持扶鸞儀式,鸞堂數量有如江河日下。如果傳統鸞堂無法調整腳步,緊密結合現代社會的本質與需求,未來鸞堂仍將持續的萎縮。
在本書挑選的第三篇天主教組織發展的論文,討論「新竹市總鐸區傳教協進會」的個案研究。台灣天主教是全球天主教的一環,梵諦岡的梵二改革精神也影響了台灣天主教的組織;梵二改革是天主教高層面臨全球天主教信徒流失的反省會議,企圖將天主教和當地文化融合,不再排斥全球各地方的原有在地文化。反之,應以天主教為了在全球宣教,只要有利宣教的因子,天主教領袖要廣納百川,思考包容當地人民的文化。而此風潮席捲全球天主教組織與儀式,台灣天主教的傳教協進會也被捲入在這個浪潮中。
有關台灣新宗教發展的議題本書上有一篇「論新宗教申請案的行政裁量權」的文章,文中發現台灣地區於1987年之後國家體制由威權轉向民主,宗教政策也由管制轉向輔導,過去被壓制的新宗教隨之解禁。至今新宗教在台的宣教活動幾乎沒有任何限制,但是新宗教想要登入在國家的公文書上時,國家政府機關就用行政裁量權給予裁定,並非所有的新宗教都可以順利登錄。部分的新宗教急於得到國家的登錄核可,洗刷過去威權體制下的污名,也期待登錄之後對其宗教團體的發展有利。
除了台灣宗教現象受限於台灣的社會、政治結構因素外,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中國大陸。本書作者有兩篇論文討論大陸宗教現象深受其政策及體制的影響,一為「當前大陸宗教自由與限度」,另一為「大陸宗教商品化強弱之觀察報告」。在首篇文章中分析了改革開放以後的大陸宗教自由,政治結構的變遷深深的影響宗教發展,未來中國大陸的宗教自由程度是否能提升,也會受其國家體制、宗教政策、宗教法規的限制。第二篇論文則說明了國家的經濟發展政策引導下,牽引了宗教團體朝向市場經濟的方向,宗教活動變成經濟發展的工具,宗教團體本身的神聖性與自主性降低,大陸的社會與政治結構框住了佛教、道教、少數民族原始宗教與華人民間信仰的活動,宗教宛如「商品」,而非神聖的「去商品化」的服務。
最後本書作者難以割捨兩篇短評,覺得大陸的宗教活動始終在國家主權、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逐漸開展,創造大陸宗教的特殊模式。其中一篇討論「西藏活佛轉世辦法」,另外一篇則以「梵中台三角關係」為主題。從這兩篇文章中都可以理解到宗教與政治的綿密互動,在中國大陸目前的體制中,政治始終具有支配與宰制宗教的能力,宗教只能在中國政治體制下匐匍前進而逐漸開展,宗教團體自主性雖已擁有,但是仍然存在寬廣的成長空間。
張家麟
2008 年 1月10 日
於真理大學宗教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