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約壹一1-4)。
上列的經文之主題是「生命之道」,可以分為三段來查考如下:
壹、何謂「生命之道」?
一.有位格的道「道」(Logos)這個字,原文的意思是話語、言論。
在新約聖經上,除了「道」之外(約一1),也譯為「話」(太七24、26、28),「話語」(提後一13),或「言語」等(羅十五18)。依據《約翰福音》的敘述,「道」有時候指著沒有位格的道。它是神的話語(約十七17),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所宣講出來的信息(約十二48-50);保羅在各地所傳揚的福音,也是這種道(帖前二13)。
有時候卻指著有位格的道。祂自太初就已經存在,祂與神同在,祂就是神(約一1);祂成了肉身,住在眾使徒中間(約一14)。
「約壹一1」所說的「生命之道」,就是這種有位格的道。
所謂「位格」(prosopon),就是有智慧、感情和意志,而且具有神性的存在者。成為肉身的「道」,究竟有沒有位格?使徒時代曾為此發生過爭論嗎?答案是:未曾!因為「道」確實具有位格,乃是使徒們的共信之道,所以他們無須爭辯。
從基督教教義史看來,「道的位格」之爭論,乃始自第二、三世紀為真理辯護,被稱為護教士的教父們。這些教父中,最著名的有遮斯丁(Justin)、他提安(Tatian)、阿他那哥拉(Athenagoras),以及安提阿的提阿非羅(Theophilus of Antioch)。當他們論到「子」的時候,他們喜歡稱祂為「道」。
他們認為「道」雖然與神同在,與神同永;但不過是一種神性的理念,並無任何位格存在。
論到神的創造時,神從祂自己的存有中產生出「道」,如此道就有了位格。
在原則上講來,道是與神同等,道就是神;但是論到道的起源時,道若成為有位格的存有,就變為受造者了。
特土良(Tertullian,大約160-225年)說,基督教的「道」有實際的本質,是有獨立位格的,也是神所生,因此也是從神而出;不是從神流出,乃是自動生長,正像樹木從根生長出來一樣。
道與父同質,父是全部的本質,子是部分的本質,子低於父。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大約150- 215年)認為「道」是有位格的,是獨立存在的,與神同一,也是從父而出;但他有時又稱「道」為神性的理性,是次於聖父的。
俄利根(Origen,大約185-254年)說,獨一的神就是聖父,但祂將自己顯示出來,又藉著「道」來行事;道有自己的位格,也與父同永,乃是由於父神永恆的旨意而生。
撒摩撒他之保羅(Paul of Samosata),大約於260-270年那一段期間,曾任安提阿主教。
照他的看法,「道」雖是與父神同質,但在神性之中並沒有獨立的位格。道可以被稱為神,因為祂乃是存在於神的裡面,正如人的理性存在於人的裡面一樣。道僅僅是無位格的能力,存在於所有的人裡面,且是在耶穌這個人裡面有更大的能力行使。
上面所引證,第二、三世紀幾位神學家的「道觀」,乃摘錄伯克富(Dr. Louis Berkhof)著,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基督教教義史》38頁、40頁、46-47頁、53頁、59頁之資料。
這些神學家的「道觀」,有幾項顯然違反了聖經上的真理,我們無法接受。
如下:「道」不過是一種神性的理念,並無任何位格存在。
論到「道」的起源時,道若成為有位格的存有,就變為受造者了。
「道」與父同質,父是全部的本質,子是部分的本質,子低於父。
「道」為神性的理性,是次於聖父的。
「道」雖是與父神同質,但在神性之中並沒有獨立的位格。
「道」可以被稱為神,因為祂乃是存在於神的裡面,正如人的理性存在於人的裡面一樣。
「道」僅僅是無位格的能力,存在於所有的人裡面,且是在耶穌這個人裡面有更大的能力行使。
對於上列的主張,我們有不同的看法。
簡述如下:「道」就是神,而且可以成為肉身降生,住在眾使徒中間(約一1、14)。
所以「道」是有位格的存在者,並不是一種理念。
「道」的起源是太初(「太初」archee:原文上的意思是,永遠的往昔,早在天地萬物受造以前),道在太初就已經與神同在,並且道就是神(約一1-2)。
因此,道不但是有位格的存有,而且不是受造者。
所謂「神的本質」,就是神的靈,因為神是靈(約四24)。
聖靈是神的靈(太三16)、神兒子的靈(加四6),也是耶穌的靈(徒十六6-7);聖靈的名稱雖然不止一樣,卻是同一位靈。
關於聖靈或神的靈,「即是耶穌的靈」這個事實,主耶穌曾如此對祂的門徒表示:「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保惠師是聖靈的諸多名稱之一),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聖靈只賜給相信耶穌為救主的人);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凡不相信主耶穌的人,都不認識聖靈);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常與門徒同在的,當然是主耶穌),也要在你們裡面(五旬節聖靈降臨後,聖靈就要住在門徒心裡了)。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聖靈是主耶穌的靈,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之後,主耶穌就永遠與門徒同在,使他們不做孤兒了)。
」(約十四16-18)。
因此,道、子或聖靈的本質與父相同,子不是部分的本質,而且不低於父。「理性」沒有位格,但「道」卻有位格;而且「道就是神」,所以道與聖父沒有等次上的差別。
「道就是神」,而且可以「成為肉身」(約一1、14),所以「道」具有獨立的位格。人的「理性」並不是人,神的「理性」也不是神。「道」所以稱為神,乃因祂就是神,並不是因為祂存在於神裡面。「道」有獨立的位格,並不是「無位格的能力」。所謂「道存在於所有的人裡面」,乃是無稽之談,無須討論。
至於「耶穌這個人」一句,則刻意強調主耶穌的人性,而否定了祂的神性,更不能令人贊同。因為聖經既說主耶穌是「道成肉身」,又說「道就是神」(約一14、1),或說「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顯然的,主耶穌確實是具有「神人二性」的存在者,不容置疑。
上列第二、三世紀的神學家之中,有的所以要否定「道」的位格,甚至否定主耶穌的神性,乃為要維護「獨一神觀」這項真理,免得使基督教變成「多神教」。
其用意雖然無可厚非,卻反而弄巧成拙。
其實,認為父、子(或道)、聖靈各有位格,並不等於主張「三位神」。
因為聖靈是神的靈(太三16)、父的靈(太十20)、神兒子的靈(加四6),也是主耶穌的靈(徒十六6-7);儘管聖靈有好多名稱,真神卻永遠只有一位。
這就是我們所堅持的「獨一神靈一神論」──父的靈、子的靈和聖靈,是同一位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