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序
2013年10月27日,台灣教授協會在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七○年代東亞風雲:台灣與琉球、釣魚台、南海諸島的歸屬問題」學術研討會。此次研討會議舉辦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分析中國一再地與東海、南海周邊國家升高衝突的東亞局勢,進一步提出台灣該如何自處並確保主權的戰略思考藍圖。
1970年代的一連串有關東海和南海島嶼領土爭議事件,與1951年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的領土規定有著關係密切,例如琉球、釣魚台列嶼(尖閣群島)、台灣、南海諸島的主權問題均牽涉其中,也造成今日東亞和東南亞的複雜局勢。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釣魚台列嶼與南海諸島的現實局勢牽著動周邊國家敏感的領土與主權議題,本論文集的出版不僅能夠讓讀者進一步認識爭議問題的根源,也能理解確保台灣主權的重要性。
本書總共收錄九篇文章。第一篇為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兼所長蔡東杰所著〈1970年代台日關係質變及其對台灣外交之影響〉。該文指出因冷戰爆發,台灣與日本均受美國全球戰略佈局所控制,台日兩國之外交政策都深受國際環境變遷之連動影響。儘管美國確實是影響日台關係最主要的變數來源,但後兩者的特殊互動關係卻早在冷戰初期便自行發展開來,隨後也奠下日本對台灣外交難以忽視的地位。尤其是具有「民間交流、官方掛鉤」之準官方特色的「日本模式」,既成為美國在1979年與台灣斷交後所選擇的新準則,也為後者提供了一條脫困的路徑。儘管此舉是基於日本自身利益考量的結果,卻為台灣外交提供了某種創意來源與思考基礎。
第二篇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儀深所著〈1971年中華民國政府對「釣魚台列嶼」政策之形成〉。該文指出 1971年美日「歸還沖繩協定」的簽訂,與 1950-60 年代美國政府一再重申日本對琉球擁有「剩餘主權」立場並無二致。對於美日「歸還沖繩協定」的簽訂,中華民國政府發表正式聲明,一方面對於美國未與有關盟國協商遽爾將琉球交給日本,表示「至為不滿」,一方面 對於美國擬將釣魚台列嶼之行政權隨同琉球群島一併移交日本,重申中華民國政府「絕對不能接受,並且堅決加以反對」的嚴正立場。然而在此之前,中華民國政府鑑於當時在聯合國的代表席位岌岌可危,外交處境「艱難微妙」,以致在面對美國交還琉球夾帶釣魚台給日本的問題上,決策猶豫。另一方面,1971 年春天在美國掀起的留學生「保釣運動」,以及國內各大學的學生「保釣運動」,對國民黨政府帶來強大壓力,迫使執政當局終於採取「口頭表述寸步不讓、卻未派出軍艦」的折衷立場。
第三篇是新台灣國策智庫執行長李明峻所著〈琉球獨立運動的興衰〉,文章描述戰前琉球人希望脫離日本的復國運動、戰後初期美國統治下的獨立運動,以及1970年代歸還日本前後的動向,並進一步分析琉球獨立運動所面臨之內部與外部問題。作者指出琉球群島在歷史上曾為一獨立國家,並在1854年、1855年、1859年分別與美國、法國和荷蘭簽訂條約,這些條約等於證明國際社會確認琉球的國際法主體地位。日本在1871年全面實施的廢藩置縣中,片面將琉球王國編為九州鹿兒島縣轄下的令制國。翌(1872)年,日本進一步否認清國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1875 年更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國朝貢。1879 年3 月,日本廢除琉球藩,並於5月設置沖縄縣,至此琉球群島被納為日本國的領土,琉球王國正式亡國。自1879年以來,琉球人一直存在希望脫離日本統治的復國運動,其後更進一步發展為沖繩獨立運動,二次大戰結束後被交由美國託管, 但1972年卻又被交還日本統治。
第四篇是獨立研究者王雲程所著的〈從尖閣(釣魚台)主權到「印度洋亞太區域」的安全〉,該文主要從國際法下的主權觀點來分析中國海權發展的原因與過程。作者認為就國際法而言,從周邊國家的主權立論來釐清尖閣(釣魚台)群島主權爭議的是非曲折並非難事。中國一向以歷史文獻主張尖閣(釣魚台)主權;而日本一開始便以國際法程序鋪陳其主權主張,即便沖繩的託管與返還仍舊 謹守條約程序。但尖閣(釣魚台)主權爭議的背後,為伴隨中國崛 起後的國際政治與戰略轉變。作者指出雖然東海與南海雖皆為北京之核心利益,但意義稍有不同;前者是真正的國防,後者則較多經濟。相對的,美國除重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航行自由等、加強美日安保、「亞洲再平衡」作為亞洲政策的礎石外,也注意到澳洲相對於南海、麻六甲海峽到印度洋的關鍵地緣地位,從而鋪陳串連美日澳三方的「印度洋亞太區域」戰略。
第五篇是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陳文賢所著的〈1970年代美國對中華民國政府之政策:兼論對台灣的影響〉,該文指出1970年代影響台灣國際地位最為重大的事件有三:一是中華民國政府失掉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二是 1972 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簽署上海公報,涉及台灣的地位問題;三是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轉而承認北京政府為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歷經這三者後,台灣更是面對雙重邊緣化的困境,在中華民 國體制之下,台灣幾乎從國際政治外交的舞台上消失。
第六篇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許文堂所著的〈南沙與西沙的主權爭議:他者的觀點〉,作者認為為和平解決南海主權爭端,在過渡期設立南海行為準則,任何國家對主張於南海島礁擁有主權的自應拿出法理證據作為國際仲裁依據。依國際法言,關於南海諸群島的領土主權問題,應以《舊金山對日和約》為準,然而,基於民族本位主義及對於國家主權之不可退讓,相關國家往往漠視其他聲索國之主張。文章也從法國、越南、菲律賓、中國、台灣等各國的觀點呈現,主張在《舊金山和約》中僅規定日本予以「放棄」,故應回復公海為國際公有,資源開發由國際共享。
第七篇是淡江大學整合戰略與科技中心研究員、聖約翰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林穎佑所著的〈海上武力在周邊今各國為了降低紛爭,一般大多利用海上執法力量作為爭取海上利益的主力,用「次軍事」力量為主,中國在2013年4 月所公布的「中國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便是類似概念的應用。
第八篇是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系助理教授、教會宣教史料暨人文科技整合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陳俐甫所著的〈日本對爭議領土的 看法:以釣魚台為例〉,該文指出日本政府認定尖閣群島是琉球行政區的一部份,十九世紀末日本將釣魚台編入沖繩縣,並根據有效管理而取得釣魚台主權。戰後受聯合國託管的美國將釣魚台做為琉球的一部分交還給日本,而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0年代以前,對於釣魚台的主權不但沒有提出異議,甚至在官方出版品中直接或間接承認屬於琉球(日本)所有,直到釣魚台附近有海底油田的傳言後,中國與台灣才開始爭議釣魚台主權。21世紀中國經濟與軍事崛起,改變其對亞洲權力秩序的看法;2010年釣魚台撞船事件使日中衝突更加升高;日中關係不睦造成東亞區域緊張,釣魚台問題成為日本社會的焦點。
第九篇是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助理教授、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賴怡忠所著的〈亞太的義大利(威尼斯)?:建構台灣的海洋地緣戰略想像〉,作者認為亞太國家分為海權與陸權兩大集團,而處於亞洲大陸與印度—太平洋交界的東亞和東南亞國家,則主要被黃海、東海、與南海等三大內海所區隔/連結。台灣正處於連結黃海—東海以及南海的核心位置,從地緣戰略的比較來看,如果黃海、東海與南海合起來構成亞洲的地中海,那麼台灣的位置就相當於地中海的義大利。台灣的海權戰略必然就是台灣在這個亞太地中海的地緣戰略。這個地緣戰略要求台灣需以海洋做為建構亞太戰略平衡,以爭取有利戰略位置為出發點,在政治、經濟與安全等面向,利用台灣獨特的地緣位置,成為各方連結不可或缺的一環。
從諸位作者的論述我們可以明瞭東亞風雲自上世紀七十年代迄今未減,甚至不可能有海宇澄清之日,最主要的原因自然是中國的加入聯合國,與其日後崛起而強力介入區域事務:從質疑琉球歸屬,甚至認為琉球屬於中國,到主張釣魚台列嶼屬台灣,而台灣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而兩者歸一,進一步將「歷史性 水域」的公海中南海諸島及水域完全劃歸己有,聲稱「核心利益」不容侵犯。中國擴大解釋其「九段線」主張,不僅島礁、線內所有海域地上、水下之物均歸其所有,進一步加強軍事佔領與填海造陸工程,改變南沙島礁的地形地貌,使得南海軍事衝突可能升高。
作為小國的台灣除應積極發展自衛能力外,期待相關各國能面對歷史根源,實事求是解決紛爭,依國際法的原則與精神,避免採取行動而影響東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
許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