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家具
我置身狹小的房間,兩張塑膠皮扶手椅面對床尾,一張滾輪小鐵桌放在遠處的角落。這是囚禁內線交易犯的最低警戒監獄嗎?不是,這是我生完老二之後休息的醫院病房。當時我懷抱剛出世的女兒,對房間的設計並沒有多想。
我先生艾伯特則在房裡來回踱步,觀察家具擺設的缺失,並設法改善。不論到哪個地方,他總是以創意與批判的眼光進行觀察。有一次在他姊妹家過節,他動手調整客廳燈泡的位置與瓦數,馬上讓室內氣氛變得更親切。還有一次,他受邀到大學演講,也把死板整齊的座椅調整為隨性交錯的波浪。
就在這個房裡,我的大兒子即將和他的小妹妹初次見面,我的父母也將第一次抱孫女,但因為扶手椅的位置不理想,訪客得正面對著產婦疲憊的身體,於是艾伯特把椅子往窗戶的方向移動,放在床的側邊,又從外面走廊徵用另一張椅子,然後把鐵桌也搬過來,形成新的座位區、一個適合休憩的角落,如此我們就能在這裡喝咖啡、可樂,或是放一盆花。
我懷抱沉睡的女兒,看著原本沒有用心規劃的空間,頓時轉變成一個歡迎訪客逗留和談天的地方。
往後十年,艾伯特依然喜歡移動家具,孩子和我也跟著學習成長。雖然我們偶爾還是不懂,他何以時時刻刻在意物件擺設的方式,但最後他總是能成功轉化我們的居住空間,讓周遭變得更明亮、更舒適,或只是換個新鮮的風貌。然而不論變成什麼模樣,光是「變化」本身,就讓生活空間因而生氣蓬勃。
我對孩子說:「爸爸有超能力,可以讓東西飛來飛去!」試圖解釋為什麼我們去公園玩的時候,大型家具會跑到別的房間去。
一個星期六,艾伯特在附近的古董店買了兩張古董桌,分別是美國設計師諾爾(Florence Knoll)與尼爾森(George Nelson)設計的茶几和書桌。他把桌子扛進家門時,我又對孩子說:「爸爸有家具癖。」
艾伯特興高采烈地說:「我去店裡時,這些桌子才剛到貨。」因為費力搬東西,也因為開心,他臉上泛著紅光。
「多少錢?」
「不便宜。」
「要放哪?」
「我會找到地方放。」
一場重量級芭蕾舞蹈於焉登場,桌子、椅子、沙發開始遊移,尋找另一個棲身之處,然後就在新角落展開全新的生命。許多人不愛移動家具,沙發、椅子、茶几、立燈一旦擺好,就連續好幾年、甚至一輩子固定不動,變成地板的延伸,從此令人視而不見。我成長期間看外婆搬過幾次家,她總有辦法讓家具以同樣的方式擺設,結果就像沒搬過家似的。
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期的居家空間都是每日更動,以一個大空間容納工作、用餐、睡眠等功能。「家具」的法文是meubles,意思就是「可移動的東西」;西班牙文是muebles,義大利文是mobili,葡萄牙文則是mobiliário,都有移動的涵義。移動性最高的家具是椅子,可以輕易重新擺放成適合談話的圓圈,或是可以幫助集中注意力的行列。可攜式的折疊椅,在古老的時代就已經存在了。
我們置身在一個居家平面圖固定不動的年代,若有變化,通常是家庭成員增加或減少──增添新成員、新功能的出現或喪失、孩子成年離家、接納年邁的父母等等。其實你無須等待生活出現變化才移動家具。最近我家中的大理石茶几被搬到新的座位區,我們才發現它可以反射更多光線,讓空間出現微妙的變化。
從不移動家具的人對周遭環境已經視而不見,他們習慣了老是踢到放錯位置的櫃子,老是擦傷小腿,卻不去移動它;椅子若不舒服就不坐,卻不換掉;卡住的抽屜也乾脆不用,卻不修理;花瓶或珍貴的擺飾遺忘在櫥櫃裡,牆上的藝術品最後也跟油漆沒兩樣。
幾年前,有部好萊塢電影拍攝時,借用了我們在巴爾第摩的公寓做為拍攝場景,大約一星期的拍攝期間,各個房間變化了不只一次。場景設計師是個高大、強悍、金髮的洛杉磯人,她從市內四處借來桌椅、沙發、床,但多數又退了回去,因為她要找到最恰當的風格。
隨著房間不斷因為變換家具而變臉,我們也看出一個模式:雖然家具反覆更換,基本上都放在相同的位置,只是大沙發取代小沙發,短腳軟墊椅換上了有褶裙椅套的方椅。不僅如此,新家具的位置完全遵照原先的家具,新的餐廳跟原本餐廳的位置分毫不差,只是我們那套現代風餐桌椅換上了一堆彼此不太搭調的古董家具。
這個好萊塢團隊並未「重新設計」我們的房子,只是替換了家具外觀,至於視線、動線、基本功能,則都維持原樣。不過,光是把窗簾和沙發套換上配對的布料,並不算是最戮力而為的設計。
設計是「思考」──體現於物件和環境的思考,而且能融入物件的使用方式,而物品的設計包含了你的分析與規劃。不論是房間、夾克、書頁等設計作品,都是深思熟慮的結果:什麼用途?多少成本?如何使用?經過細心設計的環境都能看出其中的道理,其優越處通常是各種功能清晰可見,且容易取得。有時候,設計的意義也在於揭露環境中的隱性功能,然後好好加以發揮。如果飯廳已經變成堆積書本與報紙的地方,或許可以把它變成圖書室;如果家人都自然而然坐上那張最舒服的椅子,可能得多找幾張類似的椅子。你若任由房間的功能僵化,就是忽視了設計的力量。
是你控制環境,還是環境控制你?「移動家具」是本書的理念之一,你身邊的人也可能成為家具──被使用卻不受注意,因為習以為常,而從你的視線中消失。居家平面圖的概念也可以應用在你每天的行事曆:好好規劃所有的時段,使其盡可能迎合你的需求,並帶來樂趣。在我家裡,移動家具已經變成玩樂和互動的方式(以取代沮喪與無聊),而我們不過是在日常環境裡稍微「攪和」一下罷了。
睡前閱讀
幾年前,我們幫一位同事舉辦午餐聚會,單身的她剛從中國領養了可愛的小女娃,勇敢決定獨自建立家庭。女兒接回家幾個星期後,她既驕傲、快樂,也相當疲倦,並且滿眼血絲、背部酸疼、睡眠不足。
「你需要的是一個老公(husband)。」一起用餐的另一位媽媽突然說。
就像被沉甸甸的尿布打到一樣,大家啞口無言。
這位媽媽趕緊解釋:「我說的是『老公靠枕』(husband pillow),那種旁邊有扶手的絨布靠枕啦,方便你在床上看書或抱小孩用的!」
沒錯,每個人都需要一個「老公」,如果不是這種靠枕的造型太難看,我可能也想要。枕頭已經成為舒適臥房的重要配備,甚至在任何你可能打盹的地點都不可或缺,如飛機上、會議中。某些國家已經把這種睡眠時用來墊高頭部的東西,視為最高層次的藝術品,但在另一些地方,枕頭就是枕頭,是一種蓬鬆、有圖案,令人覺得舒適的物品,而靠枕則兼具裝飾與實用性,可依個人體型彈性運用,讓家具更符合個別需求。一些身材嬌小的人曾告訴我,他們就是利用靠枕做調整,讓大型沙發也能適合他們的身材。
當你設計自己的床,可能會考量到功能性、舒適度、氣氛,以及布料與色調。就睡眠而言,一個枕頭已能滿足需求。有人不論去哪裡旅行,都要帶著最愛的那個枕頭,把它綁在滾輪行李箱上,甚至在挺進荒野之際,也要把這個無可取代的生活伴侶塞在背包裡。但床的功用不只是睡眠,你需要靠枕讓你閱讀、進食、做愛、看電視,以及參加電話會議。選擇枕頭是個重大決定,一共要幾個?什麼尺寸?有沒有荷葉邊?羽絨枕或乳膠枕?方形、橢圓形,或是熱狗形?每晚上床的那一刻,你的枕頭將會對你說什麼?早上醒來,枕頭映入眼簾的那一刻,你又會有什麼感覺?
送錯禮
很久很久以前,大約是1970年代初期,我公公曾經送了一台吸塵器給我婆婆當生日禮物。我婆婆相當不以為然,為了奚落先生,從此把吸塵器品牌「瑞吉納」(Regina)唸成「瑞宅納」(Raj-EYE-nah),正好跟女性私密部位(vagina)押韻。
但某些家用電器確實是恰當的禮物,例如廚房家電,就包含了自我表現與人際融合的因素。當新的食物處理器瞬間把洋蔥攪得粉碎之際,家人可能會發出欣喜的歡呼;寒冬時節圍繞在熱氣騰騰的燉鍋旁,也可能讓家人滿心幸福。不過,畫面若是換成具有自動清理功能的蒸氣熨斗,或是一千四百瓦的瑞吉納,就難以想像可以從中硬擠出什麼喜悅。
當你準備送小家電給朋友或親人,請先考量可能占據的空間,以及器具的便利性,是否與維護上的負擔不成比例。例如一年可能用不了幾次的瑞士起士火鍋組,你得把它從儲藏室最黑暗的深處挖出來,用完之後還得塞回去,只為了讓家人圍繞著滾燙的起士鍋彼此交心。這種幸福能否令你覺得,先前的麻煩完全值得?
有一樣東西會讓你立刻給我否定的答案,那就是巧克力噴泉火鍋。耶誕節前的幾個月,很多商店就會擺出這個能夠製造壯觀景象的裝置;宴會上若有這火鍋,賓客會很驚喜。他們能以切塊的草莓、鳳梨、上等水果蛋糕等,沾取一層層流瀉的棕色巧克力瀑布。這確實是令人目瞪口呆的宴會造景,而同樣讓你目瞪口呆的景象,則是孩子們從頭到腳沾著黏糊糊、洗不掉的巧克力汙漬。上述歡樂,到底值不值得你忍受清洗火鍋所受到的創傷?而且你根本不該直接在廚房水槽裡清洗巧克力火鍋,因為巧克力冷卻後會堵塞水管(起士也一樣)。所以,命運多舛的宴會女主人最好先拆卸火鍋,再拿紙巾沾溫水一一擦拭零件,更好的做法則是拿去退貨。
另一種最好避免的禮物,則是自以為幽人一默的東西,像是T恤上寫著令人尷尬的字、明明是兒童玩具卻送給成人,或是刻著「賤人」二字的香皂。這些耍聰明的新奇禮物只有一個作用,就是在拆禮物的剎那逗人一笑。幽人一默的禮物常是在犧牲收禮者的前提下,凸顯了送禮者的機智。等到勉強附和的爆笑聲過去了,外包裝拆了、丟了,禮物的下場就是淚之谷(也就是垃圾掩埋場)。
最好的禮物就是會消失的那種,現金當然就屬於這範疇,對象若是畢業生或比你年輕的人,一把鈔票通常是恰當的禮物(如果是好朋友跟第三任投資銀行家丈夫的婚禮,就不算恰當)。盡量避免讓朋友覺得,有義務將你送的禮物在家裡展示三個半月後,才能悄悄埋在後院。
所有禮物(無論好、壞、荒唐)都有一個共通點,它們都是「多出來」的東西。禮物是超越生活必需的額外附加價值,帶有奢侈、驚喜、溫情的性質。吸塵器完全是實用功能屬性,因此不是令人渴望的禮物。同樣的道理,三明治起士片或廁所捲筒紙不論多實用,都不是送給宴會女主人的好禮物,但新奇的糖果棒則容易討人喜歡。我收過最好的禮物之一,是一套九十六支、各式規格與顏色的簽字筆,既實用又奢侈,而且終究會消失。
為何沒人想看你的部落格
我有個朋友,暫且叫她艾絲莉吧。艾絲莉有個部落格,暫且稱為「我的健美身材」好了,裡面記錄了她個人的健身目標,以及使用跑步機的詳盡成果。艾絲莉用一種特殊軟體,把她攝取與消耗的卡路里做成圓形圖表,放上網路供眾人閱覽,包含她的個人健身教練,還有她住在鳳凰城的奶奶,還有……鄰居的狗吧。
艾絲莉告訴我,部落格可以支撐她繼續朝向更精瘦、更緊實的未來邁進。「因為我已經向全世界宣告我的健身計畫,所以必須確實實踐。」她也經常在部落格上向大家宣布,她為了支持各種療癒方式而參加的慈善競賽,不時還發送電郵給最親近的好友(大概一百個左右),提醒大家「我的部落格有新內容」、「看看我的健身照片」,或是「請支持我參加『醫療奇蹟泥巴角力大賽』」。
多媒體研究學者羅佛克(Geert Lovink)在著作《無人回應》(Zero Comments)中提出,部落格雖然被認為是社交媒體的代表,卻不見得有很強的互動功能。早期的「電子郵件論壇程式」(listserv)可進行多對多的往返溝通,但部落格通常只有一個作者,傳達給大眾的訊息多半是作者個人的想像。昔日的電子郵件清單主題,大多與特殊領域的興趣有關(古樂、尼采、世紀中期的現代主義),而個人部落格的主旨則多半是個人的生活和想像。她隨性寫的文字、她的減肥餐、孩子的小成就,以及廚房裡的大麻煩。過去的電子郵件論壇程式,就像是咖啡館或開放的辦公室,而今日的部落格則比較像客廳、中產階級廣播站,用來鉅細靡遺上載私生活,其精確又毫不羞赧,好比跳脫衣舞的會計師。羅佛克說,寫部落格的出發點都是「我」,而不是「我們」。
部落格是網誌的縮減版,適合做清單的列舉,包含最愛網站的排行榜,或是已完成與待辦事件的排行。身為部落格先驅的媒體學者克萊普(Peter Krapp)最後選擇退出部落格界,他的最後一則訊息是:「我不再寫部落格的十大原因排行榜」。第十個原因就是:「因為我討厭排行榜。」
除了在家門和車子間健走外,我很少運動,但的確有寫部落格的習慣,本書的起源就是部落格。貼文不只來自於我們兩位作者,還有逐漸擴大的朋友圈、陌生人,偶爾也會出現某個寂寞的威而鋼推銷員。我們利用部落格幫某些創意測水溫,如果某個字的出現率超過三百次,就成了本書章節主題的候選人。雖然與本書同名的部落格Design-Your-Life.org探索的是「塑造自我」的藝術,卻很少停留在個體上,其功能可說更接近「門廊」,而非客廳。
最好的部落格就像早期的電子郵件論壇程式,都有一個明確主題,自然而然便吸引一群讀者,可能是網際網路修辭學、十八世紀烹調藝術,或是通勤族的禮儀。但是,部落格不一定得是文章大集,也可用於輔助團體合作或個人工作、探討特定領域的議題、展示作品,或是當作線上素描簿使用。部落格可以協助你規劃婚禮,或是辦理離婚手續,當然,也能拿來計算卡路里,只是別期望有很多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