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 年代後期,羅友枝(Evelyn S. Rawski)對「漢化」觀點提出質疑,認為清朝成功統治的原因,在於與內陸亞洲非漢民族的文化聯繫,並表示新的研究趨勢顯示的是「滿洲中心」觀,同時提醒研究者必須重新思考八旗統治集團對帝國的重要性,以此為契機,開啟了以「新清史」為研究視角的風潮。「新清史」的「滿洲中心」觀,提醒研究者不能將清朝僅僅視為又一個中國王朝,必須更加關注其為滿洲人所建立、統治的政權。在此基礎上,針對清朝在統治的過程中引進的外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出「參漢酌金」的概念,亦即滿洲統治者始終居於主導地位,以「參漢酌金」為前提,對外來文化作選擇與以滿洲為中心的調適。因此,研究清朝的科舉制度,不能僅聚焦於源自於漢文化的部分,而忽視征服王朝統治中國呈現的特徵,及其與漢人政權間的差異。遼、金、元、清等征服王朝均採行科舉制度,同時保留本族的用人辦法,與漢族政權著重科舉的公開、公正原則大相逕庭。除此之外,科舉幾乎成為漢人上升的唯一途經,也讓「讀書→中舉→任官=成功」的儒家社會形態模式,滲透到各個階層,然此崇尚科舉的價值觀是否能套用於八旗群體,值得進一步商榷。故本文欲透過旗人參與科舉制度的規定與演變,了解此沿襲明制的考試任官制度,在與滿洲文化的碰撞下,滿洲群體的適應與變化,並進一步了解科舉制度對旗人的意義。
為具體呈現旗人參與科舉的樣貌,本文將採用量化分析。量化方法是一種客觀的事實,相較於印象式(impressionistic)的分析,更具說服力,尤其是針對隨著時間而變化的問題時,更具意義。清朝入關後即開科取士,數十年後旗人正式參與科舉,直至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為止,幾乎與清朝相始終,要探究旗人在此長時間制度中活動的情形,量化是最具體的方式。
以量化進行歷史研究時,必須注意分類與取樣。分類是將數據劃分為不同的項目分別計算,以便互相比較,英國歷史學家 William O. Aydelotte 指出,若按照習慣分類,以「貴族」、「菁英」等模糊概念劃分,處於邊緣的個案就需要許多主觀上的解釋,以至於分類價值消失,所以應該採取客觀、正確的分類,比如不用「商人」,而用「以某種形式從事某些職業的人」。何炳棣在《明清社會史論》中,將進士祖上三代,依照科名、任官等級分為四類,其分類不僅區分功名、官職的有無,更細分為生員以下與高於生員、任官三品以上與不及三品者;又以不包含捐納所取得的功名、官職等嚴格的標準劃分所謂的「寒微」──平民家庭出身者,以避免過於誇大向上流動的比例。由於何氏精準細密的定義,本文擬採用其分類,亦因何氏取樣的史料與本文相同,更方便互相比較,以凸顯旗人與漢人進士家族背景的異同。除了關注進士的家族背景與政經地位外,擬統計其祖上三代任官者各種出身的比例,分類則以實際入仕途徑,如科舉(進士、舉人、生員等)、部院衙門文職(筆帖式、中書)以及官職(八旗職官等武職),以進一步分析文、武職家族對子弟科場表現的影響。至於取樣的原則,是無偏私與標準一致。在量化史學中,取樣與史料性質密切相關,經過時間的淘汰,存留下來的史料雖然不完整,但可視為是自然形成的隨機取樣。研究對象為八旗進士、舉人,故採用記錄每科鄉、會試取中人名、籍貫的「科舉錄」為主要量化的資料,且不加取捨,而以能取得之現存科舉錄,當做是隨機取樣的結果。
「科舉錄」指記載同榜科名、人物資料的名冊,依內容分為兩類:一為以名次為序,主要記載考生姓名、籍貫的《題名錄》,其中登載進士名冊者稱《登科錄》。《題名錄》為在各階段考試放榜的同時,由官方繕寫而成,另分送給各衙門者,則會加入監臨、提調等負責考試事宜的官員姓名與考試題目。因成書時間即時,故為整理舉子姓名、統計科甲人數的第一手資料。二是舉子自行編纂的名冊,又可分為以名次為序,內容僅載姓名、籍貫、年歲的《同年錄》;及以年齡長幼為序的《同年齒錄》,後者除登載舉子的基本資料外,更包括祖上三代任官、科名資料,雖因為事後編纂,編成的時間與科考之間有時相差數十年,無法收錄該科所有的舉子,仍為分析該科多數舉子家族背景、履歷的最佳憑據。除科舉錄以外,舉子自行刊刻贈送給家人、親屬或官員的「硃卷」,因詳載考生祖上三代的科名、任官資料,在近年來的科舉研究中頗受矚目,只是資料較分散,不易分析同科舉子的家族背景,仍可作為《同年齒錄》的資料補充。
有清一代,旗人進士共有 1,408 名,又旗人參與的鄉試共 100 科,若以乾隆九年(1744)後的鄉試定額計,約 4,100 名,此尚未包含各地駐防鄉試的舉人人數,故推測清朝旗人舉人的總人數應超過 5,000 名。因無法分析清朝所有進士、舉人的任官經歷,故將範圍限定在清朝傳記資料中。清代傳記資料以收錄人物的數量來說,以《國朝耆獻類徵》、《清國史》、《清史稿.列傳》等最多,均在萬人以上,然前兩者均未收清代晚期的人物,《清史稿.列傳》除了囊括的時間包括整個清朝,人物的階層也較為廣泛,雖記載有錯、漏之失,然藉由《清史列傳》等傳記資料便足以修正。
本文研究的對象包括滿洲、蒙古、漢軍旗人。藉由科舉參與政治者,包括進士、舉人、生員,然生員無法直接授職,且人數過多,留存至今的科舉錄相對稀少,故不列入討論。本文主要探討旗人以文學考試入仕,並關注其在以漢人、漢文化為主體的考試、入仕制度下之滿洲特色,科舉制度雖包含武科舉與繙譯科考,然前者考試內容為武術、騎步射,且八旗滿洲、蒙古直至嘉慶年間方能應試,後者則為旗人獨有的考試制度,故本文擬不討論。
本文將從應試、除授、升遷等科舉入仕、任官的歷程,探討在不同階段旗人參與科舉的具體樣貌,以及參與旗人的家族背景,以呈現科舉與清朝官僚結構、旗人群體間的相互影響。除第一章〈緒論〉與第六章〈結論〉外,第二章〈旗人應試制度的變化〉,以清朝旗人科舉制度的建立與演變為主,討論在關外時期、康熙二十六年正式允許旗人應考科舉等不同階段制度的內容,以及面對不同八旗群體,如駐防八旗、宗室進行的調整,以了解清朝統治者如何鞏固八旗政治優勢與維持滿洲特色。第三章〈科場競爭與旗人家族〉,聚焦旗人在科場上的競爭力,其一方面藉由取中率的統計,探討旗人應試過程中的優勢;另一方面關注八旗進士的家族背景,論述科場表現與家族政治、經濟環境間的關聯,並進一步整理科舉出身旗人其父祖輩的官職,藉此探究文職、武職等不同性質家族為了讓子弟參與政治、延續家族影響力所採取的途徑。第四章〈旗人舉人的仕途發展〉分析在不同條件下,在京與駐防旗人鄉試表現的差異。此外從少數生平可考的舉人出身官員的遷轉歷程,分析旗、民舉人在入仕與遷轉歷程中的異同,以了解八旗利用統治民族身分,在舉人功名的官場價值相對較低的情況下,晉升高位的方法。第五章〈旗人進士的仕宦活動〉,探討成為進士之後,旗人在任官規定、歷程中擁有的優勢,故分為考取進士後的除授階段、升遷過程兩個部分,並與他途入仕的旗人相比,進一步釐清科舉功名與官職遷轉的相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