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2017年5月10日制定公布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和立法院2018年1月底通過的「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以及立法院審議中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都一再宣示都市更新具有重大公共利益。然而由主管機關核准實施的行政處分,法院也有作出撤銷處分的判決,不僅主管機關感到挫折,更引起都更同意戶強烈不滿與抗議,質疑法院的判決忽視公共利益。法院對於都市更新事件所持法律見解,是否符合法律規範意旨,受到各界關切。本會因而於2017年10月7日舉辦「2017年都市更新裁判評析研討會」,之後參酌綜合與會先進見解,並出版本書。本書從理論與實務檢視都市更新相關裁判與有權機關解釋,希望有助於立法、行政及司法機關協力建構一套合法又可行的都市更新法律環境,促成都市更新此一重大公共利益的實現。
本書的完成,必須感謝其他作者們的辛勤寫作和配合進度,第一章緒論和第八章結論由本人撰寫,其他各章則由各作者自行完成,僅代表各作者個人見解,讀者引註時,懇請特別註明。對本書的批評指教,本人都樂於接受,但對於個別作者見解的疑問或批評,則個別作者就比本人更適合回答或回應。
為了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以達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必須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的措施,只要客觀上有更新的必要,都市更新即符合公共利益。為了提升國人的居住安全與品質,也為了提升臺灣的都市競爭力,全面實施都市更新,已是刻不容緩的大事。都市更新裁判所涉議題很多,本書的論述當然也未必完全周延,但應該是對於相關裁判研究最為完整透徹的專書。作者們雖殫精竭慮,仍然有許多疏漏不周延之處,敬請各界先進們指正。
謝哲勝
謹序於台灣法學基金會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