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當大衛.鮑森客氣地詢問我能否為他的書寫序,我確實感到受寵若驚,覺得他這個人實在是心胸寬大。會如此稱讚大衛,是因為在某些圈子,我們倆對某些神學議題見解分歧是眾所皆知的事。我們為了維護各自立場都不辭辛勞,雖然過程中我獲益良多也深得其樂,但我還是很慶幸我們的觀念並非完全相左(另一點值得慶幸的是,雙方都沒有堅持自己所信的才是唯一真理)。有一回,我們共同出席了一個領袖特會,多數與會者不是不同意就是不熟悉大衛的某個末世論觀點,我卻是很明顯地站在他那一邊。我們難得立場相同,反而引來一些難以置信的耳語,大衛就趁機駁斥我們倆不和的傳言:「瞧,你們都以為我們倆沒有一件事意見相同。事實上,我們有九成是看法一致的。」這是事實,而且慶幸的是,雖然我們偶爾會各持己見,但無論是道成肉身、服事、耶穌受難、復活、升天、屬靈恩賜和基督再來,這些議題我們所傳講的信息都是一致的,也同樣渴望看見福音遍傳全地,期盼耶穌再來。或許將來我們在天上相遇時,不會得意洋洋地向對方說:「你現在終於知道我才是對的吧!」而是同樣真誠在敬拜神,同樣渴慕我們的救主,相互砥勵能夠更敬虔、更全心地在永恆裡事奉祂。
這本書提到了一些立場、解釋和重點,換成是我,肯定不會這樣寫。譬如,我很認同春收福音大會(Spring Harvest)的異象和價值,非常推崇他們對英國和世界各地教會的貢獻。大衛在書裡記錄的那個經驗確實令人很難堪,但並非經常發生,這一點我必須向讀者保證。除上之外,我會用較多的篇幅把重點擺在「得不到獎賞」,而非「失去永生」。不過我要清楚表明,書中探討的每一個主題:譬如得救之後仍有可能失喪、人有應盡的責任、現代福音思維應該脫離加爾文主義五大要點的束縛等等。我很榮幸能與大衛理念相同,也要與他同聲呼籲,教會應當嚴肅看待聖潔、順服和作門徒。
本書一開始提到的那個事件,我們倆都在現場。當時大衛是在講解腓立比書第三章,特別強調我們應當努力追求「從死裡復活」。就像這本書強烈主張的,我們應當「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結果造成不少與會者開始對自己在天堂的地位感到忐忑不安。大會幾位主導人物感受到這種對得救失去把握的恐慌,卻出現一些不得體的反應。那天家兄也出席那場聚會。四十年前他送我一本筆記本聖經(那個年代當然就是欽定本聖經),當天我剛好帶在身邊,就趁機將會眾導向神的話,同時也對剛才的講道發出挑戰。我曾經把腓立比書第三章的信息濃縮成幾句話寫在聖經,當場我就唸出來:「在祂裡面,不是靠律法得著義,乃是因信基督稱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好教我能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與祂的受苦有分,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得到獎賞。」然後我說,這些年這段話一直激勵著我追求聖潔。感謝神的恩典,經過這四十年,我依然不改初衷,定意要走在作門徒這條窄路上,期盼能得神的喜悅,將來有一天能夠親眼見祂。我不會因為擔心可能會「不在祂裡面」(腓立比書三章9節)或得不到「獎賞」(腓立比書三章14節),就不去享受祂的恩典,轉而指望靠好行為得救,錯失福音的好處。
大衛這部作品的內容有太多我想推薦給大家的,只是擔心會被批評不自量力。首先,神學上,加爾文派(Calvinists)和亞米念派(Arminians)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立場明顯不同,但經過本書檢視,卻發現兩派間的差異並不如一般想像的懸殊。在此我不先作任何預告,你得自己讀。我覺得這樣很好,也盼望那些擔心看了本書而加深裂痕的人,可以不必有此疑慮。其次,這是一本寫給現代人的書。在現代教會,無論生活方式、對聖潔的定義和對神的順服,似乎都和那些與基督劃清界線的人沒有兩樣,這一點我們有必要深切省思。現代人不重視倫理道德、對我們勸勉行善的呼聲置若罔聞,實在有必要全面檢討我們究竟是教導些什麼,反省自己在信徒面前究竟建立了什麼榜樣。我們的福音真的是上天堂的「免費門票」嗎?還是要召喚人來效法神兒子的樣式?使徒保羅對腓立比人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二章8節)但在同一封信他也對同一群人說:「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以弗所書五章5~6節)倘若我們像使徒保羅這樣教導,不會被指控是在提倡靠行為得救嗎?保羅警告那些「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哥林多前書一章7節),曾經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哥林多前書六章9~11節),後來被洗淨並成聖的信徒不可自欺,愚昧地以為再回頭行惡還是能承受神的恩典。難道我們不該去警告這樣的信徒嗎?從保羅所舉的例子,以及從新約聖經對早期教會生活和紀律的描述,倘若這些行為確實是「我們的福音」所不允許,我們就一定要用嚴肅的態度重新檢討我們所傳講的信息。恕我直言,恐怕很多人都應該這麼做!
我們有必要重新思考:救恩是有可能失落的,神的獎賞是需要努力爭取的,以及按神形像所造的人類在言行和抉擇上有不可推諉的責任─甚至是令人恐懼戰兢的責任。我們是不是應該勇敢拿掉希臘哲學對神學解經的影響,回歸聖經,用經文來檢視神的全知與全在、人的麻木不仁、神的恆久不變,以及時間與永恆的關係?大衛的書就是在幫助我們做這些。他的觀點或許你不完全認同。他有些論點我確實不認同,不過我很高興他統統放進書裡,這樣我們就更有理由用禱告的心謹慎讀這本書。
除了大衛檢視的那些聖經啟示:包括「稱義」、「稱義後有否可能再失去義」、「永生」,以及「永遠究竟有多久」,有一個部分也是我們這些咸認應當敬畏神並認真追求聖潔的人百分百同意的,那就是神的愛。大衛藉這本書引我們進入神的愛。我曾經在自己的書裡寫道,因為神就是愛,所以一定要有地獄。將來有一天我們所作所為都要接受審判,「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並且必會有「審判……的烈火」出現(希伯來書十章27節)。那些堅持憑己意行,不願求神旨意成就的人,主必要對他說:「就照你所要的給你。」那是非常可怕、令人生畏的判決,因為一切違背神屬性的(自私、驕傲、情慾、狂妄、憎恨、兇惡),和神顯現於耶穌身上的慈愛性情與作為相違背的,全都會包含在這個判決裡。這樣的人最後被判定永遠離開慈愛的神。倘若我現在努力追尋的這位神,不是我所期待的慈愛之神,那麼將來到祂面前接受審判時,我還會想要與祂同在嗎?神確實是慈愛的,祂愛我們到祂願意犧牲自己,所以不願侵犯我們的自主權。因此,當我們執意拒絕祂、選擇那違背祂屬性的道路,祂也只好將地獄當作唯一的解決辦法。
我和大衛對於那最崇高的愛看法相同,這是我們另一個立場一致的地方。順帶一提,自古以來不曾有任何一條教義,將神就是愛、愛是神最重要的屬性列為我們信仰的主要信念,這不是很奇怪嗎?當我們致力於了解靈魂失喪的教義和聖潔的必要性(如前所爭論的,也是這整本書所要探討的),或許有必要先了解這一點。我和大衛都相信神就是愛,相信祂呼召我們忍耐到底,這可以從我和他的另一個共通點看見,那就是我們都鍾愛衛理公會的詩歌。衛理公會早期的詩歌本曾經陪伴我走遍世界各地,至今我在靈修時也還會使用這些詩歌。
其中有一首很美的詩歌,第一句寫著:「齊來,受苦的同路人」[1](這句話我也要送給看了我寫的序之後心情更加鬱悶的讀者,請你一定要用心繼續看下去,我保證你會有倒吃甘蔗的感覺!),其餘內容如下:
在世與救主同受苦,
到那日親自見祂面,
坐在祂身旁;
忍耐相信終得獎賞,
堅持到底必不落空,
苦難十架換得冠冕。
忍耐到底的必得著神所應許的獎賞,這些獎賞都在第六、七節:
榮耀天父高坐寶座,
永在神子榮光燦爛,
聖父聖子聖靈,
賞賜至大喜樂榮美,
滿心狂喜屈膝下拜,
天使天軍靜默等候。
榮耀天堂屏息等待,
身上背負自己十架,
俯伏在祢腳凳面前,
在祢眼前無所隱藏,
在祢面前喜樂滿盈,
至高上帝就是一切。
羅傑.弗斯特(Roger Forster)
一九九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