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源起
過去二十多年來,我都在紐約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擔任教職。起初,我基於過去的廣泛經驗,以房地產個案作為授課內容。雖然我有談判專長,卻從沒想過要針對談判這個主題開設大學程度的課程。不過,幾年前的一門共計十六小時的房地產課程接近尾聲時,我還剩下十五分鐘,由於學員們對談判很感興趣,我決定和他們分享一些想法。在課後的書面意見調查中,學員說他們認為最後十五分鐘所討論的談判,比之前十六個小時談的如何解決複雜的房地產問題,更讓他們獲益良多。
我根據他們的建議,在下一門課最後的四十五分鐘加入談判訓練。學生的出席完全是自願的,在我上完最後四十五分的課程之前,沒有人離開教室。而且這回,學生的反應更熱烈了,很多人問道:「為什麼紐約大學不開談判課?」在進修推廣部主任的力勸之下,我設計了一門談判課程,並且教了十五年。因為我是第一位針對這樣一個複雜、難懂的主題授課的教師,一九九五年,校方頒發了一份傑出教學獎給我。
由於談判沒有既定規則可循,完全與如何利用心智運作和溝通策略有關,因此,要引導人們發揮智慧去思考壓力沉重的談判競賽絕非易事。然而,這個技巧將使你一生受用 - 唐納.川普的談判技巧就是他成為億萬富豪的重要原因。這本書的目標,是幫你洞悉談判的諸多複雜處,更重要的,是讓你的談判實力更上層樓。
看傳奇人物如何談判∕劉必榮(談判大師)
第一次看到這本《川普談判學》,是前年我在馬來西亞上談判課的時候。當時在吉隆坡一個外文書店,看到書架上堆著好幾落《川普談判學》。一時好奇,買了本來看,沒想到一看就閤不起來了。
就這樣,在回程的飛機上一路看回台北。這本書不但好看、實用,而且英文簡單,很容易閱讀。所以回來後我就跟幾家出版社建議,應該把這本書簽下來,譯成中文以饗讀者。結果發現高寶早就簽下來了,眼光之準讓我很驚喜。現在書也譯出來了,展讀之餘,我發現譯者的文筆相當流暢,讓我讀中文有和讀原文一樣的快感,這是相當難能可貴的。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是作者在書中展現的「誠懇」。
平常我們想到川普,第一個印象就是他是億萬富翁,跌倒過又爬起來的傳奇人物。一九八六年我剛回台灣教書的時候,川普正紅,川普大樓剛蓋沒多久(我在美國讀書時,曾於一九八四年到紐約遊玩,紐約的學弟還拉著我登上川普大樓,附近人聲鼎沸,車水馬龍,還真盛況空前),所以市面上就有關於川普傳奇致富的中文翻譯書。後來川普垮了,好一陣子關於他的書,在書肆就找不到了。這幾年他東山再起,於是寫他的書又出現了,這還真反映出社會的現實面。這樣的人物,一定很冷酷,不一定是奸商,但肯定像兀鷹一樣目光銳利,穩準狠冷。他的律師也應該是這樣的人。
誰知並不是。書中呈現的是一種溫馨,有談判者的機智,但也充滿了人情味。我最欣賞的,是作者強調一個學了談判的人,表現出來的必須是一個「達成協議的人」(deal maker),而不是「破壞協議的人」(deal breaker)。這也是我後來上談判課,經常向學生引用的書中的話。
理想中,你學了談判後,出現在談判桌上時,對方應該很高興才對。因為你來了,你知道該怎麼給一點、得一點(give and take),而不是贏者通吃,這樣談判就有希望達成了。你是那種「即之也溫」,一團和氣的可敬對手。
反過來,如果你自以為學了談判,走起路來虎虎生風、充滿殺氣,你一出現對方避之唯恐不及,這樣的談判就完全學錯了。
作者在第一章就舉了川普和坎德爾談川普大樓的案子。當時坎德爾很坦白地告訴川普,他想為兒孫留下一筆可以長期收現的資產,而不是一大筆現金。川普對坎德爾的坦誠以對表示尊重,於是說:「我原本沒這個打算的,但是如果你想要這樣做,這會讓你開心,那就這麼辦吧。」這句話講得多好。
川普告訴律師(就是本書作者羅斯)說:「請你跟李奧(坎德爾的名字)敲定細節。我要你擬一份充分保護李奧的權益,同時足以提供川普大樓成功所需的租約。」這句話也讓對手坎德爾相當動容,結果他竟然也委託羅斯,而不是他自己的律師,來擬定租約。這在談判中是很少見的狀況!也就是這種互信的氛圍與雙贏的結局,讓我很感動。
同樣的互信也存在川普和羅斯之間。在第三章中,羅斯講了一個故事。他說有一次他談妥了一個複雜的租約,厚達一百多頁。當他拿給川普簽字時,川普只問了一句:「租金多少?」就在羅斯指的地方簽了名,一百多頁的文字翻都沒翻一下。
羅斯說:「他只想知道會收到多少租金。他知道——而且深信不疑——租約裡如果有其他重要的事,我一定會告訴他。他確信像我這樣的人一定會保護他的利益,也知道我會在適當的時限內完成所託。我知道他絕對不會因為文件裡遺漏或出現的小事項批評我。關鍵在於,他知道如果有他必須知情的重要事情,我一定會跟他討論。」
這是多難得的君臣知遇啊!看到這段,我終於知道川普之所以為川普的原因了。
第二章裡有個例子也很精采,羅斯講到明尼蘇達有一個想賣「川普冰」的經銷商,如何讓他感動,而取得經銷權。經銷商給了羅斯一個驚喜:讓羅斯穿著有他自己幸運號碼的球衣,在明尼蘇達棒球隊雙城隊的主場開球!當這位七十六歲的老律師在萬千球迷歡呼下,丟出一個好球的時候,你可以想見那種high!
羅斯被經銷商的創意折服,經銷商也成功拿到當地川普冰的專屬經銷權。這個案例也看得我拍案叫絕。它反映了美國的運動文化,也點出了一個談判的精要:要說服像川普這樣見過大風大浪的人,靠的就是創意,而且要比快。因為它只能用一次,第二個人再用這招就沒效了。
作者在書中也指出了幾個談判常犯的錯誤,這幾個部分也相當實用。比如作者說,我們常常以為「我知道的事情,對方也知道」,但這個預設是錯誤的。我很同意。因為對方充其量只會有一些「假設」,他假設我有時間壓力,假設我必須在什麼時間之前達成協議,然後一一檢驗。但他不一定有把握。如果我自己認為他已經知道我有時間壓力了,我就會把自己想得很弱,結果反而陷入困境。
根據談判理論,談判有一個要素,那就是「不完美的資訊」。沒有人能做到百分之百的「知彼知己」,所以學者才會把談判過程稱為「控制之下的資訊流動」(controlled information flow)。對照羅斯的實務經驗,當有更多的啟示。
這裡也必須談一下談判的速度。孫子兵法說:「兵貴拙速。」就是寧可「拙」而「速」,也不要「巧」而「久」。這是叫你快。但是兵法也說:「徐如林。」又要你慢得像一片樹林一樣,看不見它的移動。那到底該快還是該慢呢?
其實這是戰略和戰術不同的層次。羅斯在書中就提醒讀者,不要急功好利,一下子就達成協議。慢一點,用一些技巧去控制談判的步伐。不要馬上接受對方開出來的條件,偶爾表現出一些猶豫不決,讓對方花在談判上的時間愈多,愈捨不得破裂,我們達成的協議就會愈好。
不過這當然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們為自己預留的談判時間夠多,否則我自己都撐不下去,哪有時間去「燜」對方?
像這樣的談判技巧,作者列舉了相當多,在第十七章還有六大戰略的整理。讀者慢慢看,應當會有自己的體會。而且我建議,不要一下子急著看完,看一看,想一想,隔一陣子再翻出來看,因著談判經驗的累積,會有不同感受的。
川普和他的律師都是傳奇人物,看看傳奇人物的平常做法,有驚嘆,有驚喜,有戚戚。你會跟我一樣,喜歡上這本書的。
(本文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台北談判研究發展協會理事長,和風談判學院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