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發起動機
「旅歐教育運動」一詞,並非作者近年所獨創,早在民國5年(1916)秋,蔡、李、吳、汪等倡議之士,即以旅歐雜誌社名義,編印發行《旅歐教育運動》一書, 分別函送教育部、雲南都督唐繼堯與國內相關機構及若干人士,簡介他們歷年至法從事教育活動的情況,希望受函者「助其進行」。 這是「旅歐教育運動」一詞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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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發起旅歐教育運動的「民國四老」(左起:李石曾、蔡元培、吳稚暉、張靜江)
至於蔡、李、吳、汪等人為何要發起這個運動,這可以吳稚暉所發表的〈海外中國大學末議〉一文,做為討論的基礎。民國8年(1919)秋間,正當直皖戰爭期間,在全國教育會議通過速增設國立大學提案,國內中西人士紛紛起而創辦大學之際,吳稚暉為有志留學之莘莘學子請命,特撰〈海外中國大學末議〉一文,刊於《建設雜誌》, 提倡以國內創辦大學之經費,移設大學於國外,可以延聘其國第一流教授來校任教,糜費小而成就大,並列舉五點理由及七項附帶功用,以供朝野採納。
其中有兩點理由,可以解讀「旅歐教育運動」發起的動機:
(一)學術運河的平均輸灌
吳稚暉心目中所擬設立的海外大學,最急者為兩處:一為法國,一為美國,原因是中美兩國的「國體相同,物質而外,精神亦調和也。」他認為,有美國則英國可以不加考慮。而巴黎與歐洲各國,接近在片壤之中,英、德、伊(義大利)、比等,皆巴黎中國大學學生所能自在遊歷之地。所以不注意已有甚多留學生之日本者,因「日本近在咫尺,已留學者太多, 留學之勢,已成弩末,無從別立一校,自為風氣。且帝國教育之暗潮,亦有與現象衝突之處。」最後,吳稚暉強調,所以先注意於巴黎者,蓋「歐洲學子,遠不及赴美之盛。欲使歐、美潮流,平均輸灌,故先及巴黎。」
為何留歐學子,遠不及赴美之盛,這有多方面的原因。王光祈為此特別做了分析,他這樣說:「近十年來,美國留學界的勢力大漲。考其原因,第一是北京清華學校每年都有一大批學生赴美;第二是美國教會在中國辦了許多教會學校,專以派赴美國留學為餌;第三是國內人士都主張振興實業,留美人才多配合社會需要;第四是中國政治方針漸由親日而趨為親美,留美人才頗為政府所重視。有此諸因,所以留美學生的勢力漸漸佈滿長江流域,以至於北京、廣州。他們在實業界的,很能得資本家的歡心;在教育界的,亦很能得社會的同情。」
總之,具旅歐留法背景的吳稚暉,有鑒於自清末民初以來留學日本者已過剩,留學美國者復又有後來居上之勢,為平衡這種留學潮流,為期學術運河的平均輸灌,故特別鼓吹旅歐教育運動。
這一擬設於巴黎之海外中國大學,除可平衡重美輕歐的留學潮流,讓學術運河平均輸灌外,據吳稚暉的看法,尚有以下四項附帶作用:
1. 可為中國在海外之耳目
巴黎中國大學居歐洲,日與彼都人士相接觸,觀察當尤較國內真切,言論當尤較發紓。
2. 可為中國在海外之宣傳
可透過該校出版品,如日刊、週刊、月刊等對外有所宣傳,使「群知有中國,群知中國之消息」;一旦知中國有此大學,大學中有此數百人,則新聞記者必常有蹤跡,亦可自動為中國傳播新聞。
3. 可與法國學術界不斷接觸,常邀其大師演講,或與其大學舉行各項運動比賽。
4. 可輸入歐洲新知或重要譯述於國內。
(二)融合世界學術的崇高理想
從吳稚暉、李石曾到蔡元培等人,都是好談教育與學術,具有世界觀的中國啟蒙哲士。先是,李石曾與張靜江早年以隨員名義隨孫寶琦出使法國。兩人同行出國,一見如故,氣味相投,尚未動身,即有世界旅行團之計議,一切設想均以世界為目標。從北京到上海,再由上海到法國馬賽,在船上一連三、四十天,兩人仍時時研究將來如何達成中西文化教育交流的前途,由廣義的「至大無外」至狹義的「至小無內」,無論空間、時間、人間、物間,無不包括在內。其後好友吳稚暉因上海蘇報案被通緝,流亡至英國倫敦,並應張靜江之邀來到巴黎,共商發起世界社之志趣,並討論進行之具體計劃。最後由蔡元培、張人傑、吳稚暉、李石曾、汪兆銘、褚民誼等聯名正式發起,於1907年於巴黎成立。
李石曾是個十足的理想家,他自稱「廿二歲出遊四海,半世紀曾歷五洲」,具有超越時間、空間、人間、物間的世界觀,以全人類文明的進步為志趣,故世界社的事業從教育入手,以著述或出版雜誌廣布宣傳為媒介,至高至大,無所不包。其主要內容包括(一)著述與出版事業;(二)學術與研究事業;(三)教育與文化事業;(四)社會與經濟事業。
以歐洲為出發,融合世界學術,乃旅歐教育運動者的崇高理想。他們立論的基點在於「歐洲為近世文明之中心,然歐洲之文明,非獨屬於歐洲,實世界之潮流感合匯集而成。況歐洲亦世界之一隅,故歐洲之文明,即世界之文明。」同時,他們引伏爾泰(François-Marie-Arouet Voltaire, 1694-1778)「文明屬於眾人」之言,以證「科學為公」之說,認為「歐洲之人,或他域旅歐之人,對此公共之文明,均有介紹之義務,而無可界劃」,雖因語言區域之不同而有分工制宜之事實,但無礙於「欲稍盡力以介紹傳達於歐洲中國之間。」 本乎此,吳稚暉之倡設中國大學於海外,乃至吳、李、蔡等人之進而發起旅歐教育運動,其動機除了讓歐美學術運河平均輸灌外,更崇高的理想便是要溝通東西文明,融合中外學術,另創一種新文明,為人類開一新紀元。
第二節 創辦者的共同特質
民初旅歐教育運動的創辦者,同時具有幾項共同的特質,並且可以說兼具幾項不同的身分。茲分述如下:
(一)志同道合的同盟會會員
首先,吳稚暉、蔡元培、張人傑、李石曾,號稱「民國四老」。四老或出身科舉(吳為辛卯科舉人,蔡為壬辰科進士),或生長世家,但有一共同特點,即受新思潮激盪之結果,摒棄了傳統的忠君觀念,邁向革命救國的大道。這一點非常難能可貴。
四老之中,最早加入同盟會的應屬蔡元培。1905年8月20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依會章規定,本部之下設各省分會,各省分會長均經先後派定。安徽分會長吳春暘回滬後,主張於江蘇之外,在上海另設分會,並推薦蔡元培為分會長,本部允之。不久,黃興到上海,將孫的委任書面交。據「中國同盟會成立初期(乙巳、丙午兩年)之會員名冊」記載 ,蔡氏加入同盟會之日期為「乙巳9月29日」,介紹人為何海樵,其任上海分會長當在10月26日加盟之同時或稍後。 但在此前,蔡氏即與一些開明的知識分子在上海成立了中國教育會,又由教育會協助南洋公學退學生成立了愛國學社,志士雲集,頓時成為國內革命者的匯聚處,與東京的志士及留學生掀起的革命狂潮,遙相呼應。他們發起張園演說會,議論時政,倡言革命,所有的演講詞,均在《蘇報》發表,使一向保皇色彩濃厚的《蘇報》,一變而為愛國學社的機關報,言論之激烈,大為世人所注目,終至觸怒清廷,而釀成翌年轟動中外的「蘇報案」。
1902年夏,吳稚暉在日本為公使蔡鈞拒不保送留日自費生入府城學校事,率眾大鬧公使館,被日警押解出境,適蔡至日遊歷,恐其中途發生意外,乃伴送回國。及抵上海,吳便加入了中國教育會及稍後成立之愛國學社工作,關係日趨密切。 蘇報案發生後,吳走英國,後到巴黎,曾與孫中山先後見面,1905年冬,曹亞伯自東京參加同盟會後,又至倫敦,訪晤吳稚暉,出示同盟會盟書,遂由曹亞伯介紹正式加入同盟會。
至於張人傑(字靜江,1877-1950)是浙江大財產家之子。他在法國充任使館商務隨員的同時,由其父出資30萬元開辦通運公司,在上海、巴黎間經營古玩、茶葉、絲綢等貿易,並在紐約開設分公司。1905年,張靜江在法國商船上結識了孫中山,表示願意在財政方面資助孫中山的革命活動。此後,張氏在經濟方面大力支持同盟會的活動,獲得了孫中山的信任。 1906年3月,張靜江在新加坡正式加入同盟會。
除了「民國四老」是同盟會早期會員,與革命關係密切外,尚有兩位實際追隨孫中山,在同盟會總部負責重要職務的幹部,即張繼與汪兆銘。
張繼(1882-1947),字溥泉,河北滄縣人。早歲渡日入早稻田大學,攻政治經濟,除上課外,專在圖書館翻閱中江篤介等所譯之《法蘭西大革命》、《民約論》等書,革命思想勃然以興。張繼的革命歷程,頗為曲折,初入勵志會,繼與秦毓鎏等組青年會,1901年與秦力山等創辦《國民報月刊》,倡言革命排滿;又組興亞會,主張中日同舉革命。1902年始至橫濱結識孫中山,又識章炳麟。1905年,以與鄒容剪留學生監督姚某髮辮,被逐回滬。與鄒容、章炳麟、章士釗等游,董理《蘇報》。及蘇報案發,改辦《國民報》以繼之。1904年赴長沙,任明德學堂西洋史教習。10月,黃興舉義失敗,同走滬,以萬福華刺王之春案被捕。出獄,赴日,任留學生會館總幹事。1905年8月,同盟會成立,任司法部判事(部長鄧家彥)兼《民報》發行人及主編人。
汪兆銘(1882-1944),字季新,號精衛,廣東番禺人。1904年冬,粵督岑春煊選派學生留日,與朱執信、古應芬等四十人考取官費東渡,入東京法政大學速成法政科。1905年7月28日,孫中山在東京召開中國同盟會籌備會,到者七十餘人,眾舉黃興、汪兆銘、宋教仁等八人負責起草會章,又自寫誓詞,宣誓加盟。8月20日,同盟會召開成立大會,加盟者三百餘人,通過會章,公推孫中山為總理,汪任評議部議長,議員尚有田桐、馮自由、胡漢民、朱執信、吳鼎昌等二十人。其後,同盟會機關報──《民報》在東京創刊,一至五期由胡漢民編輯,汪任撰述,嘗以精衛等筆名發表文章,鼓吹革命。胡、汪與保皇黨梁啟超之《新民叢報》大開筆戰,展開革命與君憲之爭。 汪氏在革命過程中最轟轟烈烈的一件事,便是1910年春同黃復生等謀刺攝政王載灃的壯舉,可惜失敗被捕,雖然「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卻未能「引刀成一快」,徒負少年頭。
另一位同盟會會員是褚民誼(1884-1946),號重行,浙江吳興人。1903年東渡日本,先入高中,後入大學,研習政治經濟。1906年,隨同鄉張人傑赴法,過新加坡時,加入同盟會。在孫中山親自領導下,同年4月成立同盟會新加坡分會。 許多愛國華僑紛紛參加,革命力量空前發展。褚民誼經由張人傑引見,與新加坡分會的主要領導人陳楚楠、張永福、林義順、尤列等會面,並經陳、尤兩人介紹,在會所晚晴園宣示入盟。
抵法後,佐吳稚暉、李石曾、蔡元培等刊行《世界畫報》、《新世紀》,鼓吹革命。
(二)改良社會的進德會會員
辛亥革命成功,民國成立後,蔡元培、李石曾、吳稚暉、張繼、張人傑、汪兆銘等這批老同盟會會員,又於民國元年(1912)2月中在上海發起進德會。進德會的發起有其時代背景。緣清帝退位後,李石曾從華北到上海與蔡元培、吳稚暉、張人傑等相會。時各省軍人往來蘇滬者,頗縱情聲色,而剪髮易服之後,社會漸趨奢侈,政客之獵官熱亦驟盛,李、吳、蔡諸人有心想改變這種風氣,遂發起進德會。 由李石曾、吳稚暉、張繼、汪兆銘列為發起人,會約係吳氏所起草。其在〈緣起〉中云:
亡清之腐敗,積社會之腐敗而成,腐敗之原因種種,而亦自有其最普通之可約言者在焉:即「吃花酒」、「鬥麻雀」,加之以「討小老婆」是也。若民國新建,承其流而不加注意,將腐敗之根株不去,而凋敝之原氣難復,因發起為進德會,廣徵海內有道之士,相與邀約,為社會樹立風氣,庶新社會可以成立,而國風丕乎其變焉!
該會無會長、幹事等名目,亦無章程,不納會費,不設罰則,但憑會員介紹,即刊刻氏名表字於冊中,使海內共知為進德會會員。其會員分四種,所守之戒約,分當然進德三條(普通會員)及自然進德五條。自然進德又分甲部(四條)、乙部(五條)、丙部(八條)三種會員。茲將會員種類及會約列後:
(1) 會員(即普通會員):不狎邪、不賭博、不置妾(已置者入會以後不再置)。以上三條,為當然進德,凡為正式會員者,以守當然進德三條為資格之完全;倘止能謹守不狎邪、不賭博兩事者,可列為進德會贊成員。
(2) 特別甲部會員,除前列三項外,加不作官吏。
(3) 特別乙部會員,除前列四項外,加不作議員及不吸煙。
(4) 特別丙部會員,除前列六項外,加不飲酒及不食肉。
戒約最多者為八項,故又曰八不會。自2月27日起,《民立報》每日特闢專欄報導進德會消息,刊登進德會會員錄,以收到先後為序,隨時增列。
其後,會約有所更新,名單亦有所變動。甲種列不賭博、不狎妓、不置妾三項,會員有陶昌善、龐書城、鍾養齋(守頤)、鈕惕生、顧忠深、陶聲、魏宸組、黃中慧、洪濤、蔡元培。乙種增列不作官吏一項,會員有張靜江、張溥泉、陳方、丁寶書、戴季陶、袁廷梁、孟昭常、陸煒士、史敬(子寬)。丙種增列不作議員、不吸煙兩項,會員有周頌西(廷訓)、周佩箴、汪精衛、沈桐生(電華)、薛竹蓀(智善)、周冠九(國良)、何泰(劉生)、褚民誼。丁種會員會約規定不狎邪、不賭博、不置妾、不作官吏、不作議員、不吸煙、不飲酒、不食肉。認丁種會員始終遵守會約者,僅李石曾、吳敬恆、廉泉(惠卿)三人而已。
除首倡之「進德會」,又有「六不會」與「社會改良會」之繼起。
按臨時大總統孫山中以清帝退位,袁世凱宣布贊成共和,乃於13日向參議院提出辭職,蔡元培、李石曾、汪兆銘等被派為歡迎袁世凱專使,迎袁南下就職。專使等一行於2月21日自上海乘招商局新銘輪船啟程北上,23日在東海舟次發起組織「六不會」與「社會改良會」。據蔡元培回憶:
此行同去者,有汪精衛、宋漁父(教仁)、鈕惕生(永建)、唐少川(紹儀)及其餘諸君,凡三十餘人,船中盡是同志,而且對時局都是樂觀的,指天畫地,無所不談。……船駛至天津附近,忽遇霧,停泊數日,在船中更多餘暇,組織了兩個會,一是六不會,一是社會改良會。
六不會是進德會改造的。吳稚暉、汪精衛、李石曾諸君,以革命後舊同志均將由野而朝,不免有染著官場習氣的;又革命黨既改成政黨,則亦難保無官吏議員之競爭;欲提倡一種清靜而恬淡的美德,以不嫖、不賭、不娶妾的基本條件,凡入會的均當恪守,進一步則有不吸煙、不飲酒、不食肉、不作議員六(五)條,如不能全守,可先選幾條守之。同船的人,除汪君外,大都抱改革政治的希望,宋君尤以政治為生命,所以提議刪去不作官吏、不作議員二條,而名此通俗化之進德會為六不會,以別於原有之進德會。
另社會改良會由唐紹儀所發起,其宗旨在以人道主義及科學知識為標準,改良社會上種種之惡習慣,列舉改良條件三十六條,互相策勵。內容相當廣泛,茲錄其條文如下:
(1) 不狎妓。
(2) 不置婢妾。
(3) 提倡成年以後,有財產獨立權。
(4) 提倡個人自立,不依賴親朋。
(5) 實行男女平等。
(6) 提倡廢止早婚(男子十九歲以上,女子十七歲以上,始得嫁娶)及病時結婚之習。
(7) 提倡自主結婚。
(8) 承認離婚之自由。
(9) 承認再嫁之自由。
(10) 不得歧視私生子。
(11) 提倡少生兒女。
(12) 禁止對於兒童之體罰。
(13) 對於傭工,不得苛待(如僕役、車夫、轎夫之類)。
(14) 戒除拜門、換帖認乾兒女之習。
(15) 提倡戒除承繼、兼祧養子之習。
(16) 廢跪拜之禮,以鞠躬、拱手代之。
(17) 廢大人、老爺之稱,以先生代之。
(18) 廢纏足、穿耳、敷脂粉之習。
(19) 不賭博。
(20) 在官時不受餽贈。
(21) 一切應酬禮儀,宜去繁文縟節(如宴會、迎送之類)。
(22) 年節不送禮,吉、凶等事不為虛糜之餽贈。
(23) 提倡以私財或遺產補助公益善舉。
(24) 婚、喪、祭等事不作奢華迷信等舉動,其儀節本會規定後,會員皆當遵守傳布。
(25) 提倡心喪主義,廢除居喪守制之形式。
(26) 戒除迎神、建醮、拜經及諸迷信鬼神之習。
(27) 戒除供奉偶像牌位。
(28) 戒除風水及陰陽禁忌之迷信。
(29) 戒除傷生耗財之嗜好(如鴉片、嗎啡、及各種煙酒等)。
(30) 衣飾宜崇質素。
(31) 養成清潔之習慣。
(32) 日常行動,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如隨處吐痰及隨意拋擲污穢等事)。
(33) 不可有辱罵、喧鬧、粗暴之行為。
(34) 提倡公墳制度。
(35) 提倡改良戲劇及諸演唱業。
(36) 戒除有礙風化之廣告(如賣春藥、打胎等)及各種印刷品(如賣春面、淫書等)。
其中第一條、第二條、第二十九條等,實與「六不會」同。在上海發起之進德會,與新銘輪舟中所組織之「六不會」及「社會改良會」,均為一種社會改良運動,在新舊時代交替之際,有這些開明的知識分子登高一呼,確能使人耳目一新。 當時《民立報》評曰:「此舉似微,然於個人之精神,社會之風氣,關係甚大。果能鼓吹實行,可一掃從前政界之惡習。」並譽兩會會員「實社會革命之負弩前驅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