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普遍性的宦遊
自隋代廢除九品官人法,實行科舉取士,鄉里不再是士人累積入仕聲譽、取得任官資格的場域。唐代延續隋朝選制,士人入仕的途徑以蔭任與科舉為主。不論是藉由門蔭或科舉入仕,士人為追求仕途,往往必須離家宦遊。
唐代的蔭任與魏晉南北朝有著重要差異。蔭任資格以官品為準,且限定於五品以上官員;受蔭子孫不一定皆可授官,必須先進入京師學館求學,或於京師擔任千牛、齋郎等見習性質的職務,經考課或考試合格者,才能授官。故以蔭任入仕者,在成為官員以前就必須長期留住京師。
唐代的科舉主要以詩賦、策論、經義取人,雖然具備考試形式,其實具有濃厚的自薦成分。士人不論為了取得州縣的取解名額,或是為了增加科考錄取的可能,皆必須與官員文士互動往來,進獻文章,以博取名聲。故大量有志於仕的士人離開鄉里,前往帝國首都長安、洛陽或區域性的大城市活動,培養有助於入仕的名聲與人際關係。
中晚唐由於方鎮大開使府,節帥擁有辟署僚佐的權力,士人亦可由辟召入仕。不過朝廷規定只許奏請已取得出身、或是六品以下正員官為僚佐,雖然實例中曾見未取得出身的平民得到辟署,但仍為少數。此外,府主遴選僚佐多考量行政才幹、文學才能、名聲等條件,不一定選取地方人士。因此欲得辟召的士人也是四處宦遊,尋找入幕應辟的機會,宦遊之風並未稍歇。
任官須迴避本籍
隋唐官制另一重要變革是,取消州縣長官自辟屬官,地方人事權統歸中央;而中央授官以本籍迴避為原則,故唐代士人多不能在家鄉擔任基層地方官。
任官迴避本籍的限制,雖然自漢代已經形成,但影響範圍只及於少數由中央任命之上層地方官,人數更多的郡縣掾屬,基本上由地方長官辟召當地大族子弟任之,故多數士人可留在家鄉任官。東漢名將馬援的從弟馬少游曾謂:「士生一世,……為郡掾吏,守墳墓,鄉里稱善人,斯可矣」。這樣的人生藍圖或許可為漢代士人所想望,而在唐代仕宦體制下,士人已不可能勾勒如此前途。
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豪族於朝廷及鄉里社會皆擁有強大影響力,任官迴避本籍的要求幾乎廢棄不行,不但掾屬多辟召本地人,即使是地方長官,出身本籍的例子也很多。而唐代政治體制加強中央集權,且帝國疆域廣大,本籍迴避制的實施,不論執行之
嚴格,或是涵蓋官員之眾、所涉地域之廣,皆非唐以前可比。
唐代有部分地域不必適用本籍迴避,如兩京一帶,以及舉行「南選」之黔中、嶺南、閩中地區,但影響不大。因為唐代設籍於兩京的仕宦家族多如牛毛,且京畿地方官的地位高於一般州縣官,官職競爭向來激烈,能夠留京任職的本地人,終究極少。而「南選」是唐代一種特殊的任官方式,只實施於少數地域;乃因應部分地區文教落後,且族群混雜不利治理,故優待當地豪族在地為官,以為籠絡。其實部分實施「南選」的地域隨著當地文教發展,後來也廢除了「南選」。例如唐代中葉以後,福建沿海地區幾個地方大族的文化水準,已足以培養子弟與全國士人共同競爭科舉,故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廢除了福州、泉州的「南選」。
受到仕宦體制變革的影響,唐代士人從追求任官資格起就普遍必須離家宦遊;從開始擔任品官便必須迴避本貫。士人宦遊並非新的時代現象,但大量士人普遍而持續地宦遊遷轉,確實前所未有。韓愈〈送楊少尹序〉曰:「士大夫以官為家,罷則無所於歸」。因宦而遊,以官為家,不是少數士人的經歷,而是唐代士人普遍的生命經驗。經常性的宦遊,對於士人家庭的維持與運作,家庭成員間的互動,以及士人的倫理實踐,都可能帶來深刻的影響。
仕宦與事親
中唐士人歐陽詹官任國子監四門助教,才高位蹇、盛年早逝。好友韓愈哀其生前未致顯榮,又懼其名聲泯滅於後,而作〈歐陽生哀辭〉。文中反覆提到歐陽詹「事父母盡孝道」、「其於慈孝最隆」,但敘述中呈現的行孝重點不在於溫清朝夕,而是「以志養志」:
詹,閩越人也。父母老矣,捨朝夕之養以來京師,其心將以有得於是,而歸為父母榮也。雖其父母之心亦皆然。詹在側,雖無離憂,其志不樂也;詹在京師,雖有離憂,其志樂也。若詹者,所謂以志養志者歟!
在韓愈的描述中,歐陽詹的父母盼望其子入京取得名位,歐陽詹也期許自己仕宦有成,「歸為父母榮也」。故父母雖年事已高,卻不樂意歐陽詹留鄉侍奉;相對地,遠赴京城求宦才是順從親意、能讓父母得遂心願的方式。所以歐陽詹的孝道實踐乃在於能體察父母心意、入仕顯榮父母。
「養志」之說出於《孟子.離婁上》,其對比者乃「養口體」,以為奉養父母不只應做到供給飲食,還要體察父母的心思,不違親意。只是孟子的論述脈絡,強調「養口體」與「養志」須結合並重,而非二者若有衝突應如何抉擇。先秦以來從各種層面解釋孝道的論說極多,已然匯聚成十分豐富的文化資源,後人論孝往往未脫前賢議論,然而擇取的內涵與論述輕重,卻多隨目的與情境而變,凸顯重要的文化價值經常化身為輔助人們處理現實問題的「工具」,也映射出不同時代的歷史情境與價值取向。
韓愈描述故友平生刻意強調其人孝德,反映「孝」乃評價個人品行與生命價值的關鍵指標。然而韓愈刻意淡化人子違離親側或有子道未足之嫌,而強調「入仕榮親」與「順從親志」更足稱孝,卻是欲掩彌彰,令人好奇入仕與侍親有何衝突?歐陽詹及其雙親究竟如何看待仕宦與孝道的關聯?唐代的仕宦體制可能如何影響士人的倫理實踐?
歐陽詹家在閩地,他的父祖都藉由「南選」在本州擔任州佐、縣令。然而當時入仕管道以科舉出身最優、仕途發展更具前景,令士人趨之若鶩。歐陽詹因文才出眾,士友與州府長官皆鼓勵他前往中央參加科舉,追求更上一層樓的仕途發展,故原受「南選」保護的士人,也步上唐代多數士人的後塵,踏上宦遊征程。
歐陽詹為了「呈功取爵,建德揚名,獲甘旨以報勤」,遠赴京城參加科舉。然而科考競爭激烈,離家逾六年、四度落第,挫折極深。在寫給友人王式的書信中,歐陽詹提到:「近夢慈親,以亂絲繞予之身萬重,大人囓予臂見血,蓋神祗以大人誠切,遠警於予焉。絲繞者,豈非思念纏綿之象也?囓臂者,豈非囓指令歸之義也?萬重、見〔血〕者,豈非示其甚也?」歐陽詹自述從前在莆陽(今福建莆田)讀書,離家約四百里,「晨昏之思忽至,珍異之味忽得,亦不以始昨違離,便奔馳而去」,只要想念父母便急忙回家探望,「性自天至,實非勉為」。然而自應科舉以來,離鄉一別六年,人子思慕父母、馳戀不已,乃至魂夢感發;他認為這個夢是神明示警,提醒他,父母於家鄉思念殷殷,渴盼他早日榮歸。不論是夢見父母,或是主觀的將夢境解釋為父母盼歸,皆反映長年離開父母的情境下,歐陽詹內心壓力重重、惶然不安。
歐陽詹參加了五次禮部考試,在貞元八年(792)終於考取進士,然而這並不意味甘旨祿養可立即實現。官職候選人多於缺額,自唐代前期已然,取得任官資格者多須等待數年方得授官。士人為了縮短待選時間,往往又參加制舉或吏部科目選等考試,歐陽詹也不例外。他於進士登第後又「四試於吏部,始授四門助教」。在京城努力了十餘年,歐陽詹終於取得官職,但是任官地點在京師,父母遠在閩地,故依然違離親側,難以侍奉於父母左右。
歐陽詹〈將歸賦〉云:「憶求名於薄藝,曾十稔以別離;纔還鄉以半齡,又三年於路歧」。雖然不確定此賦的寫作時間,但顯然自求仕以來,侍親機會極為有限,十多年來客居異鄉,歸覲父母僅只半載停留。觀其宦遊以來所寫書信、詩賦,或感傷「身違日日之晨昏,戀悽悽而莫遣;親益年年之羸老,思搖搖而若何」;或值除夕家家團聚之時、客居長安,詩云「望家思獻壽,算甲恨長年」,不時流露思念父母、掛念父母年事已高的心情。
韓愈將歐陽詹離親宦遊歸為父母所願,未必全屬虛構,稱讚歐陽詹「慈孝最隆」,似乎也有事實基礎;但是「以志養志」的說法,是否足以消解人子未能侍親的焦慮,是否足以滿足社會對於人子孝德的評價,仍然十分可疑。歐陽詹曾謂:「親有父母,情有閨闈。居惟苦饑,行加相思。加相思兮寧苦饑。辭家千里,心與偕歸」,其文章多處反映人子內心承載著父母思子心切、盼歸甚急的壓力,在宦遊歲月中充滿對父母的憶念與愧疚。自問「南省之蘭,東山之薇,一芳一菲,何是何非?」究竟應該宦遊求仕,還是留家侍親?這樣的矛盾與疑問似乎一直困擾著歐陽詹;長期違離親側,不論成就是否合於父母所願,人子內心並不自安。
歐陽詹依違於仕宦與侍親之間焦慮不已,似乎沒有找到能令自己心安的答案。如何調和仕宦與事親的需求,並非歐陽詹一人的特殊問題,而是隋唐選制變動下,士人可能普遍面對的情境。本書由唐代士人如何依違於家國之間這個問題出發,探詢仕宦的生涯選擇與士人的孝道實踐如何互涉。進入官場的士人,於家國之間出處不得自由,其行孝可能遭遇哪些問題?唐代國家如何引導或限制士人的孝道實踐?政治體制、社會習俗、宗教文化等多重面向如何交織互動加重或化解士人的孝道困境?唐代士人行孝的重心與評價方式有何特質?這些問題將在本書展開全面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