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單元 申論題 001
第一章 總則編 003
Q01:檢察官得否獨立聲請死亡宣告,該死亡宣告之效力是否及於他住居所? 003
Q02:受輔助宣告之人,突然清醒,未經輔助人之同意,授權與第三人之效力為何? 007
Q03:輔助人是否具有代理人之地位? 011
Q04:人格權受侵害,若違反比例原則,是否具有不法性? 014
Q05:董事因執行職務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法人是否負連帶賠償責任? 018
Q06:買賣血液是否違反公序良俗? 021
Q07: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買賣契約,未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法律效果為何? 025
Q08:附有負擔之贈與,是否純獲法律上之利益? 028
Q09:限制行為能力人因限制原因消滅後,承認先前之契約,法律效果為何? 031
Q10:單獨虛偽意思表示,若表意人係屬過失,法律效果為何? 035
Q11: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得否對抗善意第三人? 039
Q12:動機錯誤與詐欺(第三人)之適用? 043
Q13:競業禁止條款之適用? 047
Q14:濫用代理權之適用? 051
第二章 債 編 055
Q01:關於意思實現,學說上有不同見解,法律效果為何? 055
Q02:無因管理準用委任規定之適用? 058
Q03:數人涉及不當得利,是否須負共同連帶責任? 062
Q04:侵權行為與人格權之適用? 065
Q05:僱用人與受僱人是否負連帶責任? 071
Q06:論物之瑕疵,就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之差異性 076
Q07:第三人利益契約,法律效果為何? 082
Q08:忘恩負義條款,法律效果為何? 087
Q09:占有連鎖,法律效果為何? 092
Q10:旅行契約所涉及消費者保護法與僱用人之連帶責任問題
097
Q11:委任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 103
Q12:金錢寄託與債權之現占有人之適用? 108
Q13:場所主人與消費者間法律關係 112
Q14:契約當事人一方違反誠信原則,他方得否請求居間報酬? 118
第三章 物權編 123
Q01:給付之訴經確定判決,是否不待登記即取得所有權? 123
Q02:越界建築與時效取得之適用? 126
Q03:共有人在共有土地上興建房屋,是否涉及越界建築之問題? 130
Q04:未經他共有人之同意,所為契約效力為何?又共有物之
管理是否得單獨為之? 134
Q05:共有人得否處分其應有部分?若房屋經法拍而造成與土
地不同所有權人時,是否成立法定地上權? 138
Q06:抵押權受其影響時,抵押權人得否排除地上權或併付拍
賣地上建物? 142
Q07: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從物或附屬物? 147
Q08:定有期限及地租之地上權,其拋棄之效力為何? 151
Q09:關於抵押物滅失時,抵押權是否隨之消滅?又保險賠償
金是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153
第四章 親屬編 157
Q01:訂立婚約後贈與物在何種情形之下得請求返還之? 157
Q02:登報斷絕父子關係,是否涉及違反公序良俗? 160
Q03: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詐術,使第三人誤信有行為能力,關於婚約效力為何?若無效時,得否請求損害賠償? 163
Q04:受監護宣告之人突然清醒,向戶政機關所為結婚登記,效力為何?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妻之受胎,是否推定為婚生子女? 166
Q05:當事人一方拒絕辦理結婚登記,他方得否訴請履行結婚登記?又離婚未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效力為何? 169
Q06: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配偶之一方得否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得否繼承之? 172
Q07:夫妻間難以維持共同生活之重大事由,且婚姻已生破綻無回復之希望,有過失之一方不得訴請離婚,若雙方均有過失,則較重之一方,不得訴請離婚? 177
Q08:子女姓氏由父母協議,協議不成立,則抽籤決定。若子女名字爭議不休,民法並未明文規定,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1059條之規定? 182
Q09:欠缺真實血統之認領,是否發生認領之效力?又出生回溯181日至302日期間而受胎,是否推定為婚生子女? 185
Q10:收養與自己有真實血統之關係,是否發生收養之效力?又收養我國通說見解係採個別收養說或者是一體收養說? 189
第五章 繼承編 194
Q01:甲與丁間關係是否姻親關係?又A男先於甲死亡,涉及代位繼承之問題? 194
Q02:重大虐待之行為是否成立喪失繼承權?又被代位人先於被繼承人前死亡,究竟採本位繼承或代位繼承,請敘明理由? 198
Q03:遺囑否認婚生子女關係,是否發生否認之效力?又重大虐待之行為是否成立喪失繼承權? 203
Q04:配偶與第三人合意性交,原告於離婚訴訟中死亡,配偶是否喪失繼承權? 208
Q05:關於出國遊學是否有歸扣之問題?又同時死亡,直系血親卑親屬得否行使代位繼承權? 211
第二單元 選擇題 217
第一章 總則編 219
第一節 法例 219
第二節 權利主體 220
第三節 權利客體 223
第四節 法律行為 225
第五節 期日與期間 249
第六節 消滅時效 250
第七節 權利之行使 253
第二章 債 編 254
第一節 通則 254
第二節 各種之債 278
第三章 物權編 294
第一節 通則 294
第二節 所有權 297
第三節 地上權 306
第四節 不動產役權 308
第五節 抵押權 309
第六節 質權 314
第七節 典權 316
第八節 留置權 317
第九節 占有 318
第四章 親屬編 321
第一節 通則 321
第二節 婚姻 322
第三節 父母子女 333
第四節 監護 340
第五節 扶養 343
第六節 家 345
第七節 親屬會議 345
第五章 繼承編 347
第一節 遺產繼承人 347
第二節 遺產之繼承 350
第三節 遺囑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