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校說明
本書根據清初名醫吳天士的《醫驗錄初集》和《醫驗錄二集》綜合編輯校點而成。
《醫驗錄初集》初刻於1684年,是吳天士1681—1683年兩年的臨症實錄計101案,分上、下兩卷,病種涉及傷寒、內科、兒科、婦科、五官科疾病。卷首另有《蘭叢十戒》醫話1篇。
《醫驗錄二集》初刻於1753年,係吳氏自1685—1703年「計十餘年來奇驗者不下數千。……因刪之又刪,汰之又汰,僅存十之一二」,「大半皆追魂奪魄,與閻君相抗拒者,其餘皆為易訛易錯與群醫若相反者」。可知都是疑難重症,卷一、卷二共計102案。內容側重傷寒、內傷、虛勞病症,間有部分雜症。卷首另有《破俗十六條》、《醫醫十病》醫話2篇。
本書根據清畹香草堂的初刻版本編校而成,說明如下:
豎排改為橫排。原書係豎排,今改為橫排,標點符號重新標注。
重新編排次序。吳天士輯案「因非有意立案,故不仿前賢醫案程式分別門類,但照日記中年月為次第」。故未按常規分門別類編排,而以治驗先後為序,各類病症混雜於一起,因而顯得有些混亂。由是編校者以病症為綱,合併同類項,將《醫驗錄初集》、《醫驗錄二集》混合重新編排次序,以求條理清晰,利於研讀;原書分卷,今已無意義,故取消;另外將3篇醫話置於醫案之前。此三點為本書與原書最大變動之處。
部分案例新擬標題。《醫驗錄初集》原書各案均設標題;《醫驗錄二集》則未設標題,僅將醫案標分「傷寒(中寒合入)」、「內傷」、「虛勞」三部分。為方便閱讀,今據案意擬立標題,且將相類病症歸於一起,只在首案示以標題,其餘不再設標題,但標以阿拉伯數字序號,以利檢索。同時將全部醫案分為「傷寒(含陰證)」、「內傷」、「雜病」三部分。
另外,原書3篇醫話各論未設序號,為清晰起見,標以一、二……大寫數字序號。
統一簡化漢字。凡原書出現的異體字、古今字、通假字,一律改為現行通用正體漢字,不另出注。
注釋與糾誤。為方便閱讀,對原書中生僻詞語給予注釋。凡原書脫文及衍誤、錯訛之處,一律訂補更正,不另出注。
刪除學友序跋。《醫驗錄初集》中有學友序文2篇,跋文1篇;《醫驗錄二集》中有學友序文3篇,跋文1篇。另外,「破俗十六條」文後亦有跋文2篇,「醫醫十病」文後有跋文3篇,均係學友贊頌之辭,與學術關係不大,均予刪除。吳氏本人序跋之文均予保留。
此外,為幫助讀者理解,編校者撰寫了「吳天士學術思想探討」一文,較為詳細地探討了吳氏學術思想,拋磚引玉,以期對理解本書起到啟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