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群體所引起的困難問題,我以純科學的方式進行了考察。這就是說,我的努力只有方法上的考慮,不受各種意見、理論和教條的影響。我相信,這是發現少許真理的推一辦法,當這裡所討論的是個眾說紛法的話題時,情況尤其如此。致力於澄清一種現象的科學家,他對於自己的澄清會傷害到什麼人的利益,是不會有所考慮的。傑出的思想家阿爾維耶拉先生在最近一本著作中說,不屬於任何當代學派的他,不時發現自己和所有這些派別的各種結論相左。我希望這部新著也堪當此論。屬於某個學派,必然會相信它的偏見和先入為主的意見。
不過,我還是要向讀者解釋一下,為什麼他會發現我從自己的研究中得出一些他乍一看難以接受的結論。例如,為什麼我在指出包括傑出人士的團體在內的群體精神的極端低劣之後,還是斷定,儘管有這種低劣性,干涉他們的組織仍然是危險的呢?
其原因是,對歷史事實最細緻的觀察,無一例外地向我證實,社會組織就像一切生命有機體一樣複雜,我們還不具備強迫它們在突然之間發生深刻變革的智力。大自然有時採取一些激烈的手段,卻從來不是以我們的方式,這說明對一個民族有致命危險的,莫過於它熱衷於重大的變革,無論這些變革從理論上說多麼出色。如果它能夠使民族氣質即刻出現變化,才能說它是有用的。
然而,只有時間具備這樣的力量。人們受各種思想、感情和習慣所左右—―這是我們的本性使然。各種制度和法律是我們性格的外在表現,反映著它的需要。作為其產物的各種制度和法律,是不能改變這種性格的。
研究社會現象,與研究產生這些現象的民族是分不開的。從哲學觀點看,這些現象可能有絕對價值,實際上它們只有相對價值。
因此,在研究一種社會現象時,必須分清先後,從兩個不同的方面對它加以考慮。這樣就會看到,純粹理性的教誨經常同實踐理性的教誨相反。這種劃分幾乎適用於任何材料,甚至自然科學的材料也不例外。從絕對真理的觀點看,一個立方體或一個圓,都是由一定的公式做了嚴格定義的不變的幾何形狀。但是從印象的角度看,這些幾何圖形在我們眼裡卻會表現出十分不同的形狀。從透視的角度看,立方體可以變成椎形的或方形的,圓可以變成橢圓或直線。但是,考慮這些虛幻的形狀,遠比考慮它們的真正形狀更重要,因為它們,也只有它們,是我們所看到並能夠用照相或繪畫加以再現的形狀。有時不真實的東西比真實的東西包含著更多的真理。按照事物準確的幾何形狀來呈現它們,有可能是在歪曲自然,使它變得不可辨認。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世界上的居民只能複製或翻拍物體,但無法接觸它們,他們是很難對物體形態形成正確看法的。進一步說,如果有關這種形態的知識只有少數有學問的人才能掌握,它也就沒有多少意義了。
研究社會現象的哲學家應當時刻牢記,這些現象除了有理論價值外,還有實踐價值,只有這後一種價值與文明的進化有關,只有它才是重要的。只要認識到這個事實,在考慮最初邏輯迫使他接受的結論時,他就會採取非常謹慎的態度。
還有一個原因使他採取類似的保留態度。社會事實如此複雜,根本不可能全盤掌握或預見到它們的相互影響帶來的後果。此外,在可見的事實背後,有時似乎還隱蔽著成百上千種看不見的原因。可見的社會現象可能是某種巨大的無意識機制的結果,而這一機制通常超出了我們的分析範圍。能夠感覺到的現象可以喻為波浪,它不過是海洋深處我們一無所知的湍流的表象。
就群體的大多數行為而言,它在精神上表現出一種獨特的低劣性,在另一些行為中,它好像又受著某種神秘力量的左右,古人稱它為命運、自然或天意,我們稱之為幽靈的聲音。我們雖然不瞭解它的本質,卻不能忽視它的威力。
在民族的內心深處,有時彷彿有一種持久的力量在支配著他們。例如,還有什麼東西能比語言更複雜、更有邏輯、更神奇呢?但是,這個組織程度令人讚歎的產物,如果不是來自群體無意識的稟賦,還能來自什麼地方?
最博學的學者,最有威望的語法學家,所能做到的也不過是指出支配著語言的那些規律,他們絕不可能創造這種規律。甚至偉人的思想,我們難道可以斷言那完全是他們頭腦的產物嗎?毫無疑問,這些思想是由獨立的頭腦創造出來的,然而,難道不是群體的稟賦提供了千百萬顆沙粒,形成了它們生長的土壤嗎?
群體無疑總是無意識的,但也許就在這種無意識中,隱藏著它力量強大的秘密。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做出的一些動作,其神奇的複雜性令我們驚歎。理性不過是較為晚近的人類才具有的屬性,而且尚未完美到能夠向我們揭示無意識的規律,它要想站穩腳跟,仍然有待來日。
無意識在我們的所有行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無幾。無意識作為一種仍然不為人知的力量起著作用。
如果我們打算待在狹小而安全的界限之內,利用科學來獲取知識,不想步入模糊的猜測與無用的假設的領地,則我必須要做的事情僅僅是,留心這些我們能夠接觸到的現象,把我們自己限制在對它做些思考。從這些思考中得出的每個結論肯定都是不成熟的,因為在這些我們能夠明確觀察到的現象背後,另有一些我們只能隱約看到的現象,而在它背後,還有一些―—我們一無所知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