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生活的另一邊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為一個真正的旅人。
雖然在台北有一個家,在香港有一層公寓,我卻從來不曾在同一個城市呆上超過十天的時間。
我總是在路上。
帶著我的旅行包,穿著一成不變的衣服。香港公寓的衣櫥裡放置了少女時代迄今的我的衣服,其中很多我已經不碰了,不是式樣過時,不是料子不好,純粹是因為不適合旅行。
能夠帶著旅行的衣服就是那幾件。於是,我老是穿同樣的衣服,出現在不同背景的城市。彷若一個演技拙劣糟糕透頂的演員,無論出現在哪,還是只懂得同一齣戲碼。
每天,我還是上街。像個普通人過著正常日子。去該城市裡人們喜愛的菜市場選上一袋水果;去他們會去的書店買書,讀他們的報紙;去他們會去的咖啡廳喝咖啡,學他們觀看路上的人潮;去他們會去的聚會認識一些新面孔,談著城裡正流行的話題。有時候,我也會去他們的辦公室稍微談點生意。
生活,依然散發一股親切的熟悉感。把我很快拉融進入每一個城市人們的圈子。只要有太陽升起的地方,就會有陽光。只要每一個城市的人們都會起床後刷牙,懂得搭交通工具,喜愛喝茶喝咖啡,也重視美食,也偶而擦鞋,報章雜誌不離譜地提供足夠的訊息讓我們交談,他們都會視我為他們生活中的一份子。
即使我在這座城市沒有一件家俱,擁有單調的時裝展示能力,對城市的過去只有書面的理解,對未來也無法參與,而我在這個城市裡彷彿有模有樣的生活樣態,不過是我快速模仿他們的粗糙成品。
可是,他們還是從我沒有歷史的速成習慣和不熟練的行為舉止,認出他們自己的生活,而露出喜悅,寬大接納了我。
我也以為我已經融入了他們的生活。有了相同的生活,就能得到相同的靈魂,有著相同的感受,或許,如此可以行得通。
而人們離開我於城市的街道上,跟我道別,回到他們的家俱和他們的衣櫥,裡面裝滿他們從小到大穿過的衣服和舊相片簿,我明白,我和他們之間,畢竟只是雷同,而不是百分一百的相似。
依然,我站在他們生活的另一邊。
我想起那距離我幾萬里之遙的衣櫥,特別思念起一件寶藍色綢裙,和一個我,在維多莉亞港無所感地生活。
透過一個旅人的照相機,攝下了我正隨海風飄動的頭髮。
自己的城市
他要我為他描述我所居住的城市。
我思度了一會兒,想要提幾個形容辭,臨出口前決定改成學術字眼,想想,又放棄了文學說法,也不知道列舉城市活動是否合適。最後,竟是一陣沈默,我只是微笑,一時之間,無法尋著一種簡明扼要的方法,直接有力地陳述我對自己城市的印象。
如同,有人問起,「您的母親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如果他詢問我對某個政治人物、電影明星、社會名流、鄰居、同事、小學同學、上司、店員及其它任何一個熟識的印象,我都能不加思索,立即尋著一個適切的語詞說明對方的長相性格特徵。也許粗暴,也許不正確,但至少能夠是反應快速的。但是,問起我的母親,一個世上與我最親愛的人時,我的回憶卻是模模糊糊,不但對若干相處細節的記憶感到缺乏自信,連她的臉孔也不怎麼能憶起。甚至,用幾個簡單輕率的辭句去結語我對她的總體印象這件行為,讓我感到害怕,彷彿是天大的不敬,可怕的褻瀆。
我遲疑著。不能對那座城市有著清明冷靜的觀察,無法像提起一個漠不關己的遙遠城鎮、只為了充實一段社交談話的內容那般輕薄的目的,輕輕鬆鬆去講到我的城市。
心頭上沈甸甸壓著一層厚重的雲層,城市是躲在雲朵後面的太陽,似乎想讓我看見又不想讓我看見地探頭探腦。
當我終於開口講述,我發現自己小心翼翼在揀字篩辭,刻意閃躲掉那座城市平時常常令我不滿的缺點壞處;眼前浮現醜陋雜亂的市容,我趕緊搖頭閉眼晃走那幅不悅景象,企圖將視線拉到比較不礙眼的角落;我努力在腦海裡搜刮來許多令人動情的生活小枝節,誇大,增添色彩,讓那座城市聽上去活潑友善,可愛,迷人,充滿各式特殊的樂趣。談著談著,我談出對方一臉嚮往的神情,自己莫名生出一股大膽的信心,更加熱烈地去描繪城市的美處。跟著,像一個善於撒謊的人最後也信任了自己謊言的真實性,我也相信我口中所說的那座城市確實是我居住的所在。
然後,在一件小事上,我又頓住了。我實在記不起一條路的名字。雖然我天天沿著那條路開車上班,下工回家,來來回回,一遍又一遍,不必思索也能摸著路在正確的地方轉彎。我也想不出那條街上究竟栽種著什麼樣的樹。而,這會兒,我卻要向他描述,當春天來臨,我如何懷著喜悅心情,觀賞路樹油亮的綠蔭在亞熱帶陽光下閃爍發光,如同裡面藏住著成千上萬的迷你精靈。
我訝異,距離的遠近,居然能夠影響旅人對轉述城市記憶的把握程度。照理,越遙遠,旅人越不能輕易瞭解;越親近,旅人更能熟悉掌握。
可,不。
旅行的道理,如同瞎子摸大象。居住在自己城市的旅人,只見到自己城市的一隻大腿,一個耳朵,一把象牙。你專注在自己平時生活的活動範圍,陷於日常工作的及時完成,牽制於固定不變的人際關係脈絡之中。一個旅人,卻能夠拉開距離,看到大象的全貌。他能夠,對你的城市帶著研究的目光,不帶情緒地對你的城市進行去蕪存菁的工作。他有理智,可以抗拒城市不分青紅皂白的感染力;他有閒情,擔得起耗費時間精力,慢慢品味你的城市。
旅人對待城市的態度,就似上網瀏覽一樣,有興趣的網址點出來瞧瞧,沒有興趣的網頁,只消按一下滑鼠,就能去到更新奇的地方。沒有負擔。
他挑剔,選擇,評估,像對付一個可有可無的情人。隨時準備分手,而且有足夠的殘忍可以說放棄就放棄。
於是,距離遙遠的城市,只會對旅人留下美好的回憶,卻不能烙下苦痛的痕跡。因為,令他憂愁不舒適的城市是進不到他生活裡的。
旅人對待自己城市的態度卻像個老太婆追憶起自己的青春。無論當時遇得如何慘綠,怎麼難受,如今都只剩下珍惜的情緒。述說起來時,便無法抑止地叨叨絮絮,每個生命情節都拿放大鏡去觀賞,賦予過度的意義,似在撰寫歷史課本上的世界大事般慎重。因為,那是你親身活過來的。好,壞,都是你的。有一種說不清楚的情感,放在眼前會感到羞恥,捧在手心就會融化,留在心裡則讓你有想哭的衝動。
近距離的放大,只令視線朦朧,事物愈發一片霧茫茫,看不真切。當局者,總是最感困惑也是最陶醉的那一個人。
我與他握手道別。出自一種罪惡感,我沒頭沒腦地說:「其實,我的城市沒我說得那麼美好。」
離家已久的他,露出理解的笑容,「我每次回家,都會燃起一種類似幻滅的感覺。距離,讓我把它想像得比實際上好太多了。當我回去時,一些我忘記了的不愉快經驗都會再度化為現實,降回我的身上。」
「您不覺得,自己的城市就像我們的老媽一樣,總教人又愛又恨。」他對我擠擠眼,表情憂傷,同時因感到一種隱約的幸福而放出光彩,「有她在,嫌嘮叨嫌煩,沒她在身邊,又覺得空虛,好像少了一件什麼很重要的情感倚靠,讓人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