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為斷愚癡觀因緣法」。愚癡不好斷除,這個愚癡之所以存在,都是因為不瞭解因緣生、因緣滅的道理。可是如果沒有深入瞭解的人一談起佛法,都會跟你說:「因緣法,我知道啊!」於是他就唸給你聽:「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一直唸到生老病死,每一個因緣支都不會漏掉,他認為這樣他就是知道因緣法了。但是有個問題,既然大家都知道,為什麼近代沒有人能證得辟支佛果?不說獨覺果,單說緣覺果就好,連緣覺都證不得。例如我把《阿含正義》寫出來那麼多年了,為什麼還沒有人得緣覺果?假使有哪一個大師證緣覺果,不必二、三年我這邊一定會知道,因為從他證得以後,說法就必定跟以前不同。當他說法不同以前時,有一句成語說「錐處囊中」,會怎麼樣呢?會刺出來而被人瞧見,一定會被人家發現。可是我到現在沒看見有哪一根錐子穿出布囊,顯然因緣法也不容易理解。
想要理解因緣法之前,得先要具足瞭解五陰、十八界、十二處、六入,甚至有時 佛陀還故意開示「六大之法」,在《楞嚴經》中叫作六界。為什麼要這樣講?因為大家不知道什麼是因緣生、因緣滅的道理,所以得要一一詳細說明;從這個面向講過來一部分人聽懂了,但其他人體會不出來,只好從另一個面向再講過來,又有一部分人聽懂了,但還是有其他人依舊不懂,於是從另一個面向再講過來,就這樣從很多面向來說明。所以《阿含經》裡面講因緣法的方式有很多種。譬如說一個人是由六大來組成,或叫六界來組成,哪六界?界是世界的界,界在佛法中又叫功能差別。「六界」,佛說是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加上識界(識陰的識)。
換句話說,一個人的組成是經由地、水、火、風加上空,為什麼要有空?如果沒有空,你就不能呼吸、不能吃飯、不能排泄、不能循環……等,所以你身體裡面要有許多空的地方,血液才能流通,淋巴液才能流通,才能喝水,才能呼吸,沒有這些空來組成還真的不行。所以不是只有地、水、火、風,就算有了地、水、火、風,也有空,就能組成一個人嗎?還不成。如果死人不是人,為什麼要叫死人?所以死人也算人,但他只能叫作屍體,所以就不把他歸類為人,因此法律上就說他沒有人的格,沒有人的格就表示他不被法律所保護;所以你罵他不算侮辱,除非你把他毀損,叫作毀損屍體罪。問問庭長:「罵死人有沒有罪?」當面罵他不算侮辱喔?不算侮辱。所以你在郊外看見了死人,從世間法來看時,怎麼罵他都無罪,因為他不是人,沒有侮辱罪;就算他要告也無法告,他都死了怎麼告,法律也
不承認他是人,所以他沒有人權。就像美國有一個團體為猩猩爭取人權,其實他們應該為猩猩爭取「猩權」才對,怎麼能叫作人權,牠們又不是人,所以法院判決敗訴。
話說回來,地、水、火、風、空界還不能成其為人,要加上識界,也就是還要加上六識配合著運作才能稱為人,因為地、水、火、風、空,活人有、死人也有,可是死人不叫人,不能叫作有情,因此人要有這六個東西來組成。既然人是由這六個東西來組成的,而這六個有一天會分散,一旦分散時人就不存在了,所以人不是真實有我,因此叫作無我。這也是一種因緣法的說明,也就是說藉著這六個法來組成為一個人,如果沒有這六個法來組成,人就不能存在,所以人是因緣所生法;那他就可以斷除一分的愚癡,這樣為他解釋演說他就會懂。
但有的人需要繼續再為他說明:人的組成有五個成分,有色陰,又因為有識陰,然後才會有境界受,有境界受時才會了知境界,而了知境界時一定有過程,就是行陰;如果了知境界時只有一剎那,還能叫作人嗎?這是粗略的說明。但諸位可能還聽不太懂。色陰總共有幾個?十一個,也就是眼根、耳、鼻、舌、身根總共有五色根,這五色根加上六塵,六塵也是色法,總共十一個色法就是色陰;意根不是有色法,所以意根不歸屬色陰,這樣總共十一個色法。再加上六個識(意根不是大眾所知道的,所以只說六個識),加上識陰六個識,就有色陰也有識陰了。有色陰也有識陰才能夠領受境界,領受境界時就會去了知那個境界;知即是想,知就是想陰,所以離念靈知是想陰的境界,了了靈知也是想陰的境界,那就是想。
有想有知了,在完成想與知時需不需要一個過程?五秒鐘、十秒鐘、一分鐘、十分鐘,一定有個過程;如果「知」只有一剎那,算不算有情?算不算?弄不清楚了?知若是只有一剎那,算不算有情?算喔?所以你還要再學,小菩薩!知如果只有一剎那,這一剎那過去就不知了,這樣不能叫作有情。若已過去而都不知了,若不是悶絕就是死亡,你願意「我」是這樣子的嗎?不願意!那你去看一切有情,有情不可能是這樣的,一定要有運行的過程,這樣才叫作一個有情。所以色、識、受、想之後還要有「行」,是色等四法運行的過程。這樣看來欲界與色界有情是由這五個東西組合起來的,但這五個法能夠永保常住嗎?不能。因為不能,所以有情的這五個成分分析起來時沒有一個真實我存在。用這樣來為他說,有情就是這五個東西因緣組合而成的,既然本無今有、因緣組合而成,將來有一天終究會散壞;藉這個因緣所成來為他說,也是因緣法的一種開示。
這樣他就稍微懂得:「原來我們人就是色、受、想、行、識五個法組合成的,這五法只要拆解了,有一天散壞了人就不存在,所以我不真實、我是假的,所以叫作無我。」讓他瞭解人的成立、人的出生是因緣所生法,他就會知道:「原來我不應該執著五陰的我,我還是會死,最後還是會壞掉。」這也是「為斷愚癡觀因緣法」的一種。「為斷愚癡觀因緣法」也可以從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再來講解,可是時間又到了,只好等候下回分解。
在我們講堂好像沒有感覺到寒流來,今年四季都是這麼溫暖。《佛藏經》上週講到第八頁第三行「為斷愚癡觀因緣法」。因緣法不是單單講十因緣、十二因緣,主要是說,由於這個法有的緣故,所以這件事情就生起了;由於這件事情生起的緣故,所以另外一件事情又跟著生起。這就是說法不孤起,也就是說除了實相以外,其他的法都是藉著另一個法作為它出生的助因,然後它才可以生起。所以我們上週講了六界的組成,說這就是一個人間的有情;我們也講了五陰,也就是我們所謂的一個人,是由五個法來組成,都是藉著因緣而生起、而存在的,然後變化最後消滅。
同樣的道理,十二界也是因緣所生法,十二界通常叫作十二處,若再加上六界─就是識陰的六個識─才叫作十八界。十八界中的六根與六塵為什麼要稱為十二處?為何通常不稱為十二界?這是因為這十二個法有它的處所,而十八界中的六個識依於六根與六塵各六個法所在的處所來出生以及存在,所以這六根與六塵有處所,就稱為十二處。譬如六根中的五色根,眼根、耳鼻舌身根都有一個處所,所以大眾看到某一個人來了,就說:「某甲來了!」正當說明某甲來時,一定是以他的身體來到作為主要的依據,所以說:「你來了!」看到某乙來了,那是另一個色身來到這裡,所以就說:「某乙也來了!」因為這有一個所在的處所。
但意根是心,無形無色,怎麼會有處所呢?因為在人間時,意根是和五色根同時同處而不會分離的,所以意根就跟著五色根同在一起,就有處所。所以當意根在下決定時,一定和你這個五色根同在一處來下決定,不會是你的五色根在臺北,而意根在臺南作決定;一定住在你的身上作決定,所以有「處」。那這六根中的五色根雖然和意根一樣是從「無名相法」如來藏中出生的,可是這五色根卻必須要依於意根和如來藏才能出生,因此就說如來藏這個法有的緣故,才會有意根這個法出生;接著就說因為意根這個法出生的緣故,另一個同樣是事相的法也就跟著出生,那就是五色根。
所以是「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因緣法就是講這個道理,不單是指十二因緣法。這兩句剛好這一期電子報《涅槃》裡面有,諸位不必抄寫,從電子報去找出來就有了。也就是說,因為「無名相法」真實有,所以意根這個事情就生起了;意根這個事情生起了,五色根這個事情也跟著生起。同樣的道理,因為六根生起的緣故,六塵也就跟著生起,所以「是事有故是事起」。這是告訴我們說,這十二處─六根與六塵─都是因緣法,藉著前一法為因、然後就出生了。這十二處被稱為「處」當然還有原因,因為這十二處的所在,也就是六識心生起的地方;六識心得要依於這十二處作為所依的處所才能生起,生起以後就以十二處作為俱有依,因此這十二個法就是六識所依的處所,就稱為十二處。
這十二處中的六塵絕對不是指外相分的六塵,這個道理前面我們已經解說過了,這裡就不再重複解說。經由這樣瞭解意根是從如來藏中生起的,意根如果沒有生起,五色根就無法生起;所以入母胎以後中陰身消失了,但消失以後並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有如來藏以及意根存在;而如來藏是一個被動的心,祂不會想要怎麼樣,也不會故意不想怎麼樣,祂是隨緣任運,因此祂不會主動要造作什麼,是由意根想要重新再取得人身─取得人類五陰─的作意,如來藏才會執取受精卵而繼續製造這個色身。
所以根據如來藏這個特性,你可以很容易判定一個人是不是證悟了。例如來果禪師說真實心時,他說:「這個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他是引用《金剛經》的說法,然後解釋說:「如果這個心在外面,你怎麼知道身體冷暖痛癢?這個心如果是在身體裡面久住,那你不會覺得很悶嗎?老是覺得被關在身體裡面,一定很悶,卻沒有很悶,所以也不在身體裡面。」他的意思就是這樣。所以你一聽就知道他講的真實心是會想要作什麼,也會想不要作什麼的心,那就是意識。話說回來,這個真實心「無名相法」本身是個被動性的心,祂不會想要入胎,可為什麼竟然就入胎了?是因為意根的作意啊!意根起了顛倒想所以如來藏就入胎了。那麼意根入胎之後還是繼續存在,這時依於意根想要重新取得人類五陰的作意,如來藏住胎時就開始製造這個身體出來,十月滿足出胎了就稱為人。
那麼意根無始以來已從如來藏中出生,就是先有了,這就是一個事相;因為意根不是真實理,祂已經是個事相。「因緣」法之中說「有是故是事
有」,或者說「是事有故是事起」;是說這一個屬於事相的法有了,所以另外這一個事相的法就跟著有,就是五色根跟在後面出生了。如果沒有前面「有是」──如果不是前面這個事相的法出生了,後面這個事相的法就不會出生。同樣的道理,「有是故是事有」可以一直沿用下去;因為這六根有了,六塵就可以跟著有了,六塵也是事相的法,不是真實理,是事而不是理。那麼六塵一定依於六根而存在,不能外於六根;外於六根,六塵就不可能出現;六塵當然是各人─每一個人─十八界中的六塵,就是內相分六塵依於六根而存在;也就是依於我們人身的五色根以及同時同處的意根而有六塵的生起;那麼六根與六塵存在時繼續套用「有是故是事有」,是說這六根六塵有的緣故,所以事相上的六識也就跟著有,你可以一直套用下去。
接著「是事有故是事起」,是指什麼呢?十八界有的緣故所以你就知道冷熱飢渴,然後就一直套用「是事有故是事起」;怎麼說呢?是因為知道冷熱飢渴,就知道穿衣吃飯;因為知道穿衣吃飯,就知道要去尋找食物;知道要尋找食物就可以生存;接著他知道要怎麼生存,他就會有各種謀生的技藝學習等。第一句話過了以後,第二句話「是事有故是事起」,你可以一直套用下去,無窮無盡,包括佛法都在這裡面。那麼這樣看來十二處是因緣所生法,十八界亦復如是;這樣觀察完了以後,就知道說:原來因為有眼根、有色塵這兩個法存在,所以眼識出生了;因為有耳根、有聲塵存在,所以耳識出生了;乃至因為有意根與法塵存在,所以意識出生了。總而言之,還是因緣法「有是故是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