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摩西的神學
一、認識《出埃及記》
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有呂便(流)、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約瑟和他的弟兄,並那一代的人,都死了。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只是越發苦害他們,他們越發多起來,越發蔓延;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
埃及人嚴嚴地使以色列人做工,使他們因做苦工覺得命苦;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在一切的工上都嚴嚴地待他們。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但是收生婆敬畏 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原文是活潑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神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收生婆因為敬畏 神, 神便叫她們成立家室。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裏;一切的女孩,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
出埃及記一:1-22
號稱「摩西五經」第二卷的《出埃及記》,可以說是以色列民族如何在英明領袖摩西領導之下脫出埃及(Egypt)為奴之地的動人故事。這卷經典的中心人物—「摩西」(Moses),不但是一位上主親自選召用以救拔奴隸同胞脫出埃及為奴之地的英雄(他們在埃及被奴役450年),也是「猶太教」(Judaism)之創始人。因為書中言及列祖「亞伯拉罕」(Abraham)、「以撒」(Isaac)、「雅各」(Jacob)所信奉之神如何在“焚而不燬”的荊棘異像中向摩西顯現,他從而獲得無比的勇氣回到在埃及受苦的奴隸同胞那裡。從而一面以列祖之神的宗教信仰將這群烏合之眾的奴隸同胞團結起來,另面以無比的勇氣和埃及王法老(Pharaoh)計較,為奴隸同胞爭取自由。古埃及帝王向來尊重那些能夠圓夢、占卜,以及施行神跡異能的術士與祭司。就像「約瑟」(Joseph)之能夠進入埃及宮廷,就是因為他善於“圓夢”(解夢)的緣故。同樣的,摩西因為有“神人”一樣的能力在埃及施行前後十次的神跡(即上主藉著他降下“十災”),才有機會領導手無寸鐵的奴隸同胞掙脫被法老王奴役脫出埃及為奴之傷心地,這就是《出埃及記》之有力證言。當然《出埃及記》對於猶太教徒及基督徒而言,最重要者不外第二十章的「十誡」(Ten Commandments)這一“約法”(Covenant Law)。對於「十誡」之影響,使它至今仍然被普世基督徒奉為社會倫理生活之規範。
一﹑有關經文內容
在此用《出埃及記》(一:1-22)做為探討“認識《出埃及記》”這個論題之引子,乃是這段經文即本書之開場白。內容言及:雅各(Jacob)之眾子各帶著他們的家眷跟隨族長雅各一起下埃及。雅各之眾子就是下列的這幾位:「流便」(Reuben)、「西緬」(Simeon)、「利未」(Levi)、「猶大」(Judah)、「以薩迦」(Issachar)、「西布倫」(Zebulun)、「便雅憫」(Benjamin)、「但」(Dan)、「拿弗他利」(Naphtali)、「迦得」(Gad)、「亞設」(Asher)等十一個兒子。凡是從雅各所出的後裔,其時一共有七十人。其兒子「約瑟」(Joseph)因為在埃及宮廷擔任首相,所以安排他們居住於尼羅河下游之歌珊地(Goshen)從事農耕,生活因此獲得了保障。後來約瑟及其同輩分的兄弟死了,他們的後代以色列人因為是多產民族,所以人口增加得特別快。而且他們又十分強盛,埃及各地均看得到他們的身影。
(一)埃及新王壓迫以色列人 一:8-14
這段經文言及:有不認識約瑟家族的新王登基治理埃及,並且提醒人民:指出以色列族群之強盛已經威脅到埃及人的事實。因此若不用計對付以色列民族,惟恐日後他們一旦和敵人聯合反過來攻打埃及,埃及將會國破人亡。於是埃及人開始奴役以色列人,剝奪他們的人權,以此打擊以色列人的團結。以色列人成為奴工之後,為法老王建造兩個補給中心,就是比東(Pithom)及蘭塞(Raamses)。然而埃及人越是加重奴役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反而生育更多的男丁,為此引發埃及人的恐慌。就使出不讓以色列奴工休息時間的毒計,命令他們日以繼夜的和泥造磚,在田野農耕,施以不人道的虐待。
就歷史觀點言,屬於閃民族(Semites)的游牧族群希克索斯(Hyksos),確實曾經於公元前1710年入侵埃及建立“牧者王朝”。此後一直到公元前1570年埃及人東山再起,他們才被埃及人逐出。以色列人就是在希克索斯人統治埃及時期,才移民於埃及的歌珊地。此處經文所謂“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一:8),明顯是指埃及人逐出希克索斯游牧民族,重新統治埃及的第十八王朝(即:1570-1310B. C.)之法老王。以色列人移民埃及前後有450年(或420年)之久,而於公元前1570年以後的第十八王朝才開始被奴役做苦工。至於以色列人脫出埃及為奴之地的時期,是在古埃及第十九王朝的法老「蘭美西斯二世」(Rameses II, about 1290-1224B. C.)統治埃及的時代。也就是說,以色列人移居埃及的前150年享有從事農耕及畜牧的自由生活。當新王朝之法老統治的後300年之間,以色列人即淪為被埃及人奴役的奴工。他們要等到摩西出現的時代(公元前十三世紀),才有機會掙脫被埃及法老奴役的命運。
(二)埃及新王的陰謀 一:15-22
這段經文提到埃及第十八王朝的新王,如何對待以色列奴工的不人道滅族計劃。那就是教唆希伯來助產士如何處死希伯來婦女所生的男嬰之陰謀。話說埃及王召來兩個希伯來助產士:「施弗拉」(Shiphrah)及「普阿」(Puah),命令她們接生希伯來產婦時,如果是“男嬰”一律加以殺害,只容許“女嬰”存活。可是這兩位助產士敬畏上主,而沒有加害所有“男嬰”。於是埃及王法老再次召她們上來詢問原委。她們回應得十分巧妙:希伯來婦女不同於埃及婦女,因為希伯來產婦身體健壯,她們來不及接生,嬰孩便自然很快出了娘胎。結果上主祝福這兩位仁慈的助產士,以色列的男丁也因此多了起來,又極其強盛。殘暴的埃及王法老於是公開進行其“反閃族運動”,命令所有以色列家庭所生下的“男嬰”都要丟棄於尼羅河淹死,只可留下“女嬰”存活。
根據英國聖經學者拿比爾(B. D. Napier)在其《Exodus》(The Layman’s Bible Commentaries, SCM Press, 1963),pp.14-15指出:本段所指的“希伯來人”(Hebrew)不是單單以色列人而已,而是指所有僑居於埃及地的閃民族,卻和哈比魯民族(Hapiru,Hyksos之後代)有關。先知「以西結」(Ezekiel)曾經給希伯來人的定義是:“你出生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以西結書十六:3)如果以「亞伯拉罕」(Abraham)為希伯來祖先的話,其後代也不只是雅各(Jacob)後裔的以色列人,而是包括「以實瑪利」(Ishmael)的後裔與「以掃」(Esau)的後裔。在本段經文裡面“以色列人”和“希伯來人”具有共通之用意,顯然針對僑居埃及地的異族—「閃族」(Semites)而言。不過狹義的“希伯來人”一詞也指“以色列人”。就像保羅就自稱為“希伯來人”(見:哥林多後書十一:25)可以為例。
二﹑《出埃及記》的內容
《出埃及記》(Exodus)其書名之原意是“脫離”,特別是指上主選民以色列民族如何於摩西領導下擺脫埃及王法老之奴役枷鎖,因而獲得自由的重要歷史事件之經過。全書始終凸顯上主拯救弱勢選民以色列民族之神學,也記述摩西如何創立「猶太教」(Judaism)之經過。《出埃及記》內容計有四十章,可以分成下列四個大段落:
(一)上主的拯救行動 一:1∼十八:27
在這個大段落裡,又可以分成: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一:1-22)、摩西的誕生(二:1-25)、上主揀選摩西(三:1~四:31)、摩西和亞倫與法老的抗爭(五:1~十一:10)與以色列人出埃及(十二:1~十八:27) 等五段。
1. 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 一:1-22
這個段落於本文:“一、有關經文內容”已有詳論,在此省略。
2. 摩西的誕生 二:1-25
故事言及嬰兒摩西誕生時,被母親隱藏了三個月。後來不得不被丟棄於尼羅河(Nile River),卻非常幸運被法老公主救起收為養子。而且又幸運地回到母親那裡接受撫養,及長才回到王宮接受王子教育。有一天摩西失手打死欺凌希伯來奴工的埃及工頭,次日被發現而逃亡到米甸(Midian)。後被米甸祭司葉特羅(Jethro)收為女婿,並生了一個兒子。稍後上主顧念在埃及被奴役的以色列人,聽見他們在苦難中的呻吟。
3. 上主揀選摩西 三:1∼四:31
一天摩西看見“焚而不毀”的異像,因為上主在荊棘中自我顯現。這位創始成終的列祖之神主動選召他回到埃及,務要將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救出。於是上主賜予摩西有行神跡異能的能力,使他決心回到埃及和其兄「亞倫」(Aaron)會合,進行救拔奴隸同胞出埃及之使命。
4. 摩西和亞倫與法老的抗爭 五:1∼十一:10
摩西會同亞倫前往埃及皇宮,當面向法老王抗議以色列同胞被奴役之不人道。法老王和埃及工頭非但不理,更因此加重勞役給以色列奴工。於是摩西與亞倫再次面見法老王,要求釋放以色列奴工。並且在硬心的法老王面前施行:血災、蛙災、蝨災、蠅災、瘟災、瘡災、雹災、蝗災、黑天暗地之災,以及使所有人畜頭胎死亡這“十災”之非常手段,以期使法老王屈就。法老王於子死去時,才不得不放走以色列奴工。
5. 以色列人出埃及 十二:1∼十八:27
以色列人於“逾越節”過後,終於走出埃及為奴之地。從此“逾越節”成為以色列民族奉獻長子於上主之第一大節。當以色列人上路時,上主也用“雲柱”與“火柱”保護,也使他們順利走過“紅海”。為此,摩西與「米利暗」(Miriam)均作詩歌稱頌上主之拯救。當以色列民缺乏食物時,上主降下“嗎哪”與“鵪鶉”給他們食用。缺水時,摩西也以“打石磐出水”的神跡給以色列人止渴,足見自由之代價必須面對一連串的生存苦難。米甸祭司「葉特羅」(Jethro)也帶了摩西的家眷來訪。為了社會秩序,摩西也指派審判官為人民斷案,一切均按照其岳父葉特羅之建議。之後,葉特羅回到米甸地區。
(二)與上主立約 十九:1∼二十四:18
以色列人出埃及三個月後,摩西上西乃山(Mount Sinai,又名何烈山)接受上主指示。於是上主頒佈「十誡」,同時規定各種條例:祭壇建造、對待奴隸、懲罰暴行、物主權利、賠償原則、正義與公道及持守三個節期。帶領亞倫及七十位以色列長老上山建壇立石,正式和上主立約。而後上主再次命令摩西上山,並且帶了助手「約書亞」(Joshua)一起前往。上主在山上已經備好兩塊刻上律法誡命的「約法」(Covenant Law)石版準備頒佈。至於山腳下的事務則交代「亞倫」(Aaron)與「戶珥」(Hur)。摩西在西乃山上前後停留了四十晝夜。
(三)會幕與祭儀 二十五:1∼三十一:18
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和主立約之具體行動,就是創設「猶太教」(Judaism)。而一個宗教必有的條件就是“聖所”與“祭儀”,以及“祭司服裝”、信徒之“祭區”等等規定。其時以色列人在西乃曠野游牧流浪,所以只能建造可以隨建隨拆的「會幕」(Tabernacle)為“聖所”。因此上主也如同童子軍一樣,跟著流浪的以色列人住在帳篷裡。「會幕」內部最神聖的器物,即象徵上主臨在之「約櫃」(Ark)。其他尚有供桌、金燈台、祭壇,以及祭司聖袍之製作規定。亞倫之子孫被設立為祭司階級,他們於每天如何獻祭也有所指示。「會幕」及「祭壇」中間置有“銅盆”盛水供人洗滌手腳,祭儀也少不了用“香”。六日之中人人各司其職,第七日是“安息日”必須停工休息敬拜上主,違者將被處死!
(四)背叛與重新立約 三十二:1∼四十:38
以色列人眼見他們的領袖摩西久未下山,即吵著叫亞倫造了一頭埃及式的“金牛”加以膜拜。摩西下山目睹此一情景即時大怒,摔破那兩面「約版」。並且下令鎔化“金牛”,隨即向上主求赦。於是上主命令摩西再製作兩面「約版」,重新和以色列人民立約。之後,摩西重新修訂「安息日」規例、「會幕」之陳設、人民的奉獻,以及各種聖器製作之規定。當雲彩停在「會幕」之上時,上主的榮耀充滿「會幕」之內部。每逢雲彩從「會幕」升上去,以色列人就拔營上路。雲彩一停住,以色列人就安營不動。白天以色列人看見上主的雲彩在「會幕」之上,夜間則看見雲中有形狀如火柱一樣在燃燒著(比較:民數記九:15-23)。
三﹑《出埃及記》的教訓
學者均主張:《出埃及記》和《創世記》一樣,具有多種文獻合併於其中,即:“J典”(耶和華文獻)、“E典”(伊羅欣文獻)及“P典”(祭司文獻)。著作年代前後有二、三百年之差距,也即自公元前十世紀至公元前八世紀之間。由此可見,雖然《出埃及記》為「摩西五經」其中的一卷,卻並非完全是摩西之作品。此書的重要性,不但使後人知道希伯來人在埃及被奴役四、五百年之苦難以及「猶太教」之由來,同時也留給後人一些寶貴的教訓。這些教訓於宗教上言,就是「一神主義」(monotheism)神觀、「安息日」(sabbath)所凸顯之人道主義,以及「人權」(human rights)與「自由」(freedom)之重要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