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們活在兩個世界裡
人類實在是很複雜的動物。我們有很多生理上需要,很多情感上的需求,這些需要常會互相衝突。我們想要幫助窮人或支持醫學研究的感動,與想要用錢買一切我們想要的東西的欲望彼此衝突;想要做好事的決心促使我想向我得罪的人道歉,但想要保護自我形象和維持自己的正義感的欲望,卻告訴我真正的問題在於對方的過度敏感,而非我的問題。
許多人一樣,我活在兩個世界裡。大部份的時候,我活在一個勞力、買賣、吃飯、工作和付帳單的世界裡,是一個看重具吸引力和具生產力之人的世界。從它如何對待那些認真盡責,卻選舉失利的公僕;或是幾年前亞特蘭大奧運看板上所亮的「沒有人贏了銀牌,只有人輸了金牌」的口號,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世界。就如多數的比賽一樣,輸的人總是比贏的人多,所以活在那個世界中的多數人,大部份的時候都擔心自己技不如人。
證明自己的重要性
幸好還有第二個世界,在我進入這一行以前,我已經經歷過這個世界的生活。身為一位宗教人士,我活在信心的世界,一個精神的世界之中。這裡的英雄以憐憫取勝,而非以競爭取勝。在這個世界中,你是以犧牲和自我節制而得勝;以助人和與人分享,而非以找出他人弱點、擊敗對方來取勝。在精神世界裡,贏的人比輸的人要多。
我年輕時花費了大部份的時間、精力在獲取和消費上,我喜好爭競,喜歡接受挑戰,要不然我怎麼會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優秀?或是在輸贏的階梯上,自己是站在哪一個位置?我的生活證實了精神分析大師容格(C.G Jung)的見解:「年輕生命的第一幕,就是開始征服世界」。
當然,我並不是唯一具如此想法的人,大多數的人都和我的想法一樣。我鄰居的兒子是位全國知名的運動員,在運動界歷久不衰。戰到後來,他並不是為了金錢而冒著受重傷的危險繼續參賽,而是比賽的挑戰、競爭,和讓他可以再一次證明自己在這一行的確比人強的機會,驅使他繼續參加著每一場的比賽。
我年輕的時候,將第二個世界,信心的世界,看成像個度假小屋一樣,是個可以讓我重新得力,從充滿競爭的世界壓力中放鬆的地方,使我可以重新振作,重新投入競爭的休憩所。有時候,它好像是第一個世界的翻版一樣,在那裡,每一個人行事的遊戲規則都不一樣。老年人在這裡是因為他們的智慧和經驗受到尊敬,連那些舊有的理想和價值觀也受到了重視。「美麗」的人是因為他們流露著憐憫和慷慨而美麗,而不是因為他們的財富和名位。在那裡,「成功」的定義非常不同。
當我的人生漸漸邁入放下夢想,接受自己實在有限的階段(容格接著指出:「第二幕就是年輕人發現這個世界不會被與他同一族類的人所征服的故事」),我發現自己愈來愈常回到第二個世界。我常常想起我的老師賀謝爾(Abraham Joshua Heschel,編按:猶太著名神學家)所說的話:「我年輕的時候羨慕聰明人,年紀漸長後,卻喜歡仁慈的人。」
死前的遺憾
回顧我的一生,我發現自己往返於兩個世界間,為了要滿足兩項人類基本的需要:一是覺得自己是個成功、重要的人的需要,另一個是認為自己是個配得其他好人稱許之好人的需要。
我們渴望知道我們在世上是個有價值的人,是一個被這個世界所重視的人。
最近我讀了一本傳記,一位女士回憶起童年的某一天,她因病在家休養,沒去上學。聽到窗外各式各樣的聲音,她感到很難過,因為她發覺這個世界即使沒有她,還是照樣運行,沒有一個人在想念著她。她長大後非常熱心於宗教,成為教會的柱石,活躍於許多機構,救濟窮人。當我讀到她的故事時,我懷疑她後來之所以變成一位活躍份子,是為了克服兒時對於自己感到渺小的恐懼,想要再一次肯定自己,知道她對這個世界是有貢獻的。
身為「拉比」(編按:猶太人的精神領袖或宗教教師)四十年歲月中,我曾在許多人生命的最後時刻照顧他們,當中大多數的人並不畏懼死亡。有些人年紀大了,覺得自己很長壽,很滿意自己的一生;有些人病得非常痛苦,承認唯有死亡可以讓他們得到釋放。那些在去世前最難接受他們就要跟這個世界告別的,是那些覺得他們一生都沒有做過什麼有價值之事情的人,他們覺得,如果神願意再讓他們多活個兩、三年,或許他們就可以予以補救。令他們恐懼的並非死亡,而是一種渺小、微不足道的感覺,深恐自己過世後,在世上不會留下任何的痕跡。
為引注意不惜任何手段
這種自我重要性的需要,使許多人非常重視頭銜、擁有主管辦公室、坐頭等艙出差等等象徵性的東西。當有達官貴人認得我們時,我們就感到格外的高興,但是當我們熟識的醫生或牧師在路上與我們擦身而過,卻連個招呼都沒有打時,或是鄰居把我們叫成姊姊或哥哥的名字時,立刻覺得備受傷害。
希望知道自己對世界有所貢獻的這個需要,激勵很多醫生和醫學研究員,耗費精力,期望在顯微鏡底下,可以找到治病的妙方;它促使發明家和企業家犧牲睡眠時間,設法找出滿足人們需要的更好方法;它促使藝術家、文學家及作曲家,努力挑選適當的顏色,正確的文字,美妙的音調,試圖為這個世界增添美麗;它也促使一般人一口氣買了六份報紙,只因為報紙上有他的名字或相片。
因為發現我們在很多地方都不被重視──當店員不記得我們,也不屑認識我們;擁擠的公車和飛機上,處處提醒著我們,如果到時候我們沒有出現,隨時都有人可以取代我們的位子時,我們的心受傷了。於是,有些人為了肯定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是個重要的人,便不惜使出極端的手段。
我相信那位擊斃甘迺迪總統的奧斯華,以及暗殺雷根總統的辛克萊即因此而產生的。為了證明他們擁有改變歷史的能力,並憤恨這個世界竟然可以不把他們看在眼裡,簡直是大錯特錯之下,行出此驚世駭人之舉。就次要的層次而言,他們其實是將醜聞與名聲,名聲與個人價值給搞混了。
有些人為了想盡辦法要在《金氏記錄》上留名,不惜上電視節目揭露一些連我們對牧師或密友都會不好意思坦白的隱私。別人可能會因此輕視他,觀眾可能會責備他,但只要有一個小時的時間,他的故事能吸引成千上萬的人的注意,對他而言,就表示他是個重要的人物,這就達到他的目的了。
值得被愛的人
同時,我們也很需要確定我們是個「好」人,是個值得被愛的人。
幾年前我寫了一本書,名為《我們需要好到什麼地步,暫譯》(How Good Do We Have to Be ?)。這本書主要是告訴我們,神並不要求我們十全十美,所以對自己對別人都不應該強求完美,因為神知道人生有多麼複雜,而且儘管我們天生軟弱,祂仍舊愛我們。
但是當我到各處為本書宣傳時,卻不斷遇見許多有趣的事情。雖然大部份的聽眾喜歡聽到這樣的說法:即不管他們是否錯誤和失敗,神仍舊愛他們,但還是有許多人對這樣的信息感到很不自在。他們根生蒂固的想法是:神或別人愛他們,是因為他們值得被愛,而不是因為神和這些人有恩慈,願意忍受他們。他們相信神關心他們每一天的選擇,就是在自私與慷慨、誠實與欺騙之間所做的選擇,並且這個世界因為他們作了正確的選擇,而變得更加美好。
他們就好像是一個大學生交了一篇報告給教授,希望教授仔細評論,因為為了寫一篇好報告,他下了很多的功夫。我也發現許多人覺得他們很努力的過一個道德的生活,是因為他們希望神會容忍人類的軟弱,但就像大學生的心態一樣,他們如果聽到教授的反應是「沒有關係,我對你的期待不高」之類的話,便會感到極端的失望。
當聽眾不同意我的說法時,我的答案仍舊是:我相信神用兩種不同的聲音對我們說話。
一個聲音是來自山頂的聲音,嚴肅的命令我們:「你不可!」呼召我們要有更高尚的道德,更遠大的目光,更多的自我要求,不容許我們以「我只是個人」作為藉口,因為身為一個人,是一件莊嚴的事情。
另一個聲音是憐憫、寬恕的聲音,是寬容、聖潔的聲音,祂向我們保證,只要我們志向高尚,即便會偶而犯錯,神仍舊愛我們。神知道我們祇是被環境所誘,暫時的後退,這不能下結論就說出我們的品格是真正如此。
父愛與母愛
幾年前,名作家弗洛姆(Erich Fromm)寫過一本名為《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ing)的小書。他在此書中分辨兩種不同的愛,分別稱之為「母愛」與「父愛」(強調每一個人不分性別,都有能力付出這兩種愛)。母愛說:「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無論如何,我會永遠愛你。你所作,或所沒作的任何事,都不能阻止我對你的愛。」父愛說:「如果你配得我的愛和尊敬,如果你的成績很好,如果你打進球隊,考進好大學,賺很多錢,我就會愛你。」
弗洛姆認為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經歷這兩種愛。乍看之下,母愛似乎是美好的、溫暖的、無條件付出的,而父愛是嚴厲的、有條件的(「如果……,我就會愛你」),但就如我的聽眾所表現出來的,或是經過我們沈思片刻後所學習到的,有時候我們希望聽到父親的聲音,就是因為我們認為之所以能得到愛是因為我們值得被愛,而不是因為對方的慷慨與寬容。
一般人需要聽到神的話,就和孩子需要聽到肉身的父母所說的話一樣。對一個作錯事被抓的孩子而言,知道自己被饒恕,知道父母的愛是一個禮物,永遠不會收回,將會是一個永難忘懷的安慰和必要的經歷。每個小孩在成長過程中都應該有這樣的體認。所以對每一個人的屬靈成長而言,知道神的愛不是暫時的,知道我們的失敗不能使我們與神隔絕,是很重要的一部份。這就是為什麼羅馬天主教會有認罪與贖罪的聖禮,為什麼長老會的禮儀強調教會是不完美之人的家,同時也是為什麼猶太人的贖罪日是猶太年曆中最聖潔之日子的原因。
當我們覺得被罪惡纏繞時,當我們知道自己作了錯事,並且因此懷恨自己時,我們需要聽見神母愛的聲音,向我們保證沒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但當我們努力作一個善良、誠實、慷慨的人時,「不管怎樣我都愛你,因為我就是慈愛與寬容」這樣的信息,就顯得不夠,缺少了神父愛的聲音:「你作得好,你贏得了我的愛。」
等不到一句:「你做得好,我愛你。」
我無法指出在我曾經協談過的男女中,有多少人在整個成人的歲月中,都覺得自己不完全,不確定自己的價值,只因為從未聽過父親對他們說:「你做得好,我愛你。」
有一次我一位會友的父親剛過世,我前往弔唁。整個喪禮和追思禮拜是在另一個城市舉行,就是他父母居住的地方,我不克參加。但他回來後的第一個晚上,我便前往探望關懷。花了幾分鐘時間詢問喪禮的過程,以及母親是否可以面對整件事情的問題之後,我發現自己竟脫口而出:「聽起來,令尊似乎是一個將情感隱藏起來的人。」
沒想到剛說完,我的會友便完全崩潰,哭泣了起來。「他從沒有對我說過好話。我一生中一直盼望聽見他說,他為我所做的事感到光榮,但從來沒有,我所感受到的,只是他不斷的容忍我,為著表示他愛我而容忍著我。」
他擦乾了眼淚,為自己的流淚致歉,接著又說:「在我的理性裡,我知道他不容易說出他自己的感覺,我知道他認為對我嚴苛要求,會激勵我更進步,但在我的心裡面,我卻有一種被騙的感覺。我向來學業成績優秀,從未惹過麻煩,考進好學校,工作盡責,生活舒適,擁有漂亮的房子,美好的家庭。已經做到這樣了,難道要他對我說一次他以我為榮,都會這麼困難嗎?現在他過世了,我永遠聽不到他說這樣的話了。」
我試著告訴他這是他父親個人的問題,不是他的問題,像他父親那一輩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感覺是什麼,更甭提用言語表達感情了。我也提醒他,他的父親生長在1930年代,正是經濟蕭條最嚴重的時候,可能是環境因素促使他必須在柔軟的內在之外,加上一層堅硬的外殼,因為那些年間,一個溫柔、有愛心的人通常是趕不上別人之腳步的。
我鼓勵他回想父親曾用哪些非言語的方式,表達了對他的愛和關心。但我不知道這樣對他是否真的有幫助。這位會友可能一輩子都會走在覺得自己不夠完全的人的行列中,就只因為他們從未聽過「父愛」的理論──因為你成功,所以我愛你──以致繼續不斷的努力、掙扎,直到聽到他們所在乎的那個人對他們說這樣的話,但往往失望了。
相信自己的道德價值
人們需要聽到別人說他們是好人,而那些不確定自己是否是好人的人,更需要得到這樣的肯定。這就是為何教會吸引了許多在身為丈夫、妻子、父母、年老父母的孩子等角色上有所缺失的人,因為他們渴望知道,神的家歡迎他們進入。這也就是為何一個富有的商人會那麼珍惜教會或社團頒發給他的那面價值美金廿五元的匾額,封他為年度風雲人物之原因了。
這或許也可以解釋我們為什麼願意作一些在金錢上對我們沒有幫助,但在心理上卻有幫助的事情:如慈惠捐款、志工服務啦等等。我們這樣做是為了保持我們是慷慨之善心人士的自我形象。我認識許多人加入當地的扶輪社或青年企業組織,以便建立有利於他的關係網絡,後來卻留下來積極參與活動,因為他們更喜歡那種對社區有所貢獻的感覺。
或許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我們會為我們所做的那些令人尷尬的事情找藉口之原因。我們大多數人會如何面對我們的錯誤?我們多半是責怪他人,責怪我們的出生,為我們所做的事找合理的理由,只為要再次保證我們的本質是個好人。我們合理化的理由都是為了說服自己,很少能真的說服他人。
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柯根博士(Dr. Jerome Kagan),在其名著《三種誘惑人的思想》(Three Seductive Ideas)中曾言:「人們渴望相信自己在道德上可以站得住腳……這是一種普遍的現象。」他指出兩歲大的孩子也會以「對」和「錯」來評估他們的行為,希望自己是個別人眼中的乖寶寶。柯根相信,若非那種天生的道德感,孩子就無法被教化。
壞人也有他們的規範
我們通常會認為那些罪刑重大的人,如強暴犯、幫派份子、搶劫犯等,是沒有道德的人,是根本不理會社會規範、不管別人什麼想法的一群人。但我有一位心理學界的朋友,曾在管訓中心輔導過囚犯,卻對此點持有不同的看法。
他告訴我,剛開始的時候他以為會遇到一些冷酷無情,不顧道德責任,不論是非問題的人。但出乎意料之外的,他發現囚犯間有一套很嚴格的道德規範,雖然與我們的道德規範不同,可能不是我們喜歡或能夠接受的規範,但在監獄的情境中,有些行為會使你被接納(如:不可打擊同僚),有些行為卻會使你成為道德最卑劣的人(如:因侵犯婦女或小孩而坐牢者)。
同樣的,在我們看來似乎完全不顧道德規範和公眾看法的幫派份子,但在其組織中,他們卻願意冒著生命的危險,不顧艱難的遵守幫派的規矩。顯然,即使是社會邊緣人(或是連邊緣都沾不上邊的人),都無法忍受自己是個壞人的想法。他們會堅持自己的無辜,怪罪他們成長的環境,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辯護。普羅(Mario Puzo)的小說《教父》(The Godfather)中,科連恩(Michael Corleone)談到他父親維托(Don Vito)時說:「他認為他所遵守的道德規範比這個社會的法律規則更有道德。」
人類實在是很複雜的動物。我們有很多生理上需要,很多情感上的需求,這些需要常會互相衝突。我們想要幫助窮人或支持醫學研究的感動,與想要用錢買一切我們想要的東西的欲望彼此衝突;想要做好事的決心促使我想向我得罪的人道歉,但想要保護自我形象和維持自己的正義感的欲望,卻告訴我真正的問題在於對方的過度敏感,而非我的問題。
解決兩種需要的衝突
當我們自認是好人,與我們想要別人認為我們是重要人物的需求上有互相的衝突時,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有可能兩者兼具嗎?為了希望對世界發生影響力,有多少時候我們會背叛自己的價值觀,違背自己的良知?政治候選人為了政治獻金和選票,會捨棄他們的道德標準;營業員誇大他們貨品的功用;醫生、律師和商人為了追求事業成功和財富,會忽略他們的家庭。很多時候我們其實並不喜歡自己的所作所為(雖然做過幾次後,就發現很容易得心應手),但我們告訴自己我們別無選擇,這就是我們所生活的世界,為了在這個世界上佔有一席之地,我們必須付出代價。
這就是我們許多人所面臨的最大矛盾。我們想要──事實上是我們需要──認為自己是好人,雖然有時候我們的所作所為會使我們懷疑自己究竟是不是個好人。我們夢想因為我們曾經來過一遭,這個世界會因此變得更美好,儘管在我們追求個人重要性的同時,我們常會懷疑我們留給世界的是我們的錯誤,而非使世界因我們的成就而蒙福。
我們的靈魂好像一分為二,一部份想要為善,另一部份卻想要追逐名利,做出令人懷疑的事情。我們知道這可能是兩條嚴重分叉的道路。我們的自我形象就像焦點模糊的相片一樣,兩個模糊的影像重疊在一起,而不是一個清楚的影像。我們一生大部份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處理靈魂的渴慕與良知的責備之間的差異,以及確知我們是好人與成為重要人物的滿足,這兩種需要的矛盾衝突中。
我們發現自己最羨慕的人,就是那些令人驚訝,已經化解了這種差異,解決了這種衝突的人。許多我們讀過的傳記,特別是在下一章中我們要談到的那些生命故事,就是人們如何在作個好人和作個重要人物的兩種渴慕中取得了平衡的真實歷程。我們會檢驗他們的一生,不是為了找出一些資料,而是為要洞悉他們所採取的方法,希望我們也可以與他們同樣獲得靈魂所渴慕的這兩種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