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其實一直沒有擺脫體內的人猿
卻不停渴望成為天使
與吉朋、湯恩比、布勞岱爾並列的史學大師 費南德茲─阿梅斯托
中時開卷2006年翻譯好書《食物的歷史》作者再度掀翻歷史,挑戰你的人性極限
海豚會覺得自己和其他動物不同嗎?病毒會覺得自己是造物主,獅子會自認是萬獸之王嗎?為何只有人會那麼執著,非要區隔自己和其他生物?
我們「認為」自己是人,但我們是從何時開始如此認為的?
人和黑猩猩的基因組幾乎有百分之九十五重疊,如果火星有人類學家,可能認為這兩個物種是同類。隨著人工智慧不斷發展,人類也不再是唯一擁有理性、意識和想像力的生物。哲學和科學的新發現不斷動搖傳統,我們越固守過往的人性觀,人的定義就變得越模糊。然而,要是傳統定義錯了,人類價值、尊嚴和人權又該何去何從?
《我們人類》這本出色的小書,就是在處理「人」這個看似現實、實則飄渺不清的概念。作者費南德茲─阿梅斯托以其豐富專業的歷史素養,別開生面地探討人類定義的爭議。他出入古今搜資料,爬梳西方傳統思想,也述及東方漢學精華,創意獨具,文筆優雅,被譽為與吉朋、湯恩比、布勞岱爾並列的史學大師。
如果你也不了解「人是什麼?」和「誰是人?」,歡迎跟著費南德茲─阿梅斯托走一趟人性的簡明史,一起打開這個思想史上的黑盒子。
作者簡介:
菲立普.費南德茲─阿梅斯托(Felipe Fernández-Armesto)
知名歷史學者,著作豐富,已翻譯成二十二種語言,包括暢銷書Civilizations、Millennium、《食物的歷史》、《真實、真相、真理》、《改變世界的觀念》。他自一九八三年起在牛津大學現代史系擔任教職,目前也是倫敦大學瑪麗女王學院的歷史學和地理學教授。他以海洋與殖民史的著作贏得不少榮譽,包括一九九七年英國國家海洋博物館的凱氏獎章和一九九九年的約翰.卡特.布朗獎章。各書評媒體對他讚譽不斷,《文學評論》說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歷史學家之一,《紐約時報》也為文稱評論者將他比擬為吉朋、湯恩比、布勞岱爾等歷史學大師。
譯者簡介:
賴盈滿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科學哲學碩士,現旅居歐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各界對作者(費南德茲─阿梅斯托)讚譽:
世界上最好的歷史學家之一。 ——文學評論Literary Review
一流的說故事高手。 ——獨立報週日版Independent on Sunday
他讓歷史成了一門時髦的藝術。 ——泰晤士報The Times
當代最傑出的政治分析家之一。 ——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
各界對本書《我們人類》讚譽:
作者下筆氣勢驚人……條理鋪陳分明的出色力作。 ——人類化石專家 泰特薩(Ian Tattersall),泰晤士報文學增刊
創意獨具,讓人印象深刻。少有作者能夠(或敢嘗試)掌握這麼大的議題。 ——牛津大學動物學家 李德利(Mark Ridley)
好書!作者這部短篇力作從歷史角度出發,探討人性定義的爭議。作者開風氣之先,寫來引人入勝,清楚易懂。豐富的歷史學識和優雅文筆造就出一本精巧傑作,書中處處是有趣新奇的歷史事例。 ——英國政治哲學家 葛雷(John Gray),《稻草狗》作者
出色的小書,薄薄一本卻充滿趣味,是思想的大餐。 ——英國《觀察家》雜誌
名人推薦:各界對作者(費南德茲─阿梅斯托)讚譽:
世界上最好的歷史學家之一。 ——文學評論Literary Review
一流的說故事高手。 ——獨立報週日版Independent on Sunday
他讓歷史成了一門時髦的藝術。 ——泰晤士報The Times
當代最傑出的政治分析家之一。 ——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
各界對本書《我們人類》讚譽:
作者下筆氣勢驚人……條理鋪陳分明的出色力作。 ——人類化石專家 泰特薩(Ian Tattersall),泰晤士報文學增刊
創意獨具,讓人印象深刻。少有作者能夠(或敢嘗試)掌握這麼大的議題。 ——牛津大學動物學家 李德...
章節試閱
第一章 動物邊緣 人類怎麼定義自己
我們喜歡聽的故事裡,有很多主角是動物。伊索寓言和法國的拉封登故事集之所以那麼有道德說服力,因為故事雖然是說給人聽的,裡面的角色卻是牛、老鼠和狐狸。希臘劇作家亞里斯多芬筆下的角色如果不是化身成為鳥和青蛙,對人的嘲諷絕對不會那麼入木三分。童話故事裡,人格特質出現在人身上一點也不好玩,很膚淺,但只要套在動物身上,立刻魅力無窮。美國《大青蛙布偶秀》裡的布偶如果是人,而不是小毛豬和可愛熊,有趣程度可能剩不到一半。化身成蛇的撒旦感覺很真實,魯益師(Lewis)則把耶穌比做一頭獅子。圖騰神話永遠能喚起我們的同感,讓我們的想像力模糊(甚至跨越)人和動物的界限。
然而,在「像人的動物」和「像動物的人」之間其實有一條模糊但不可跨越的界線。我們讓動物說人話,讓獸類擁有人的情感,這麼做有什麼問題?我們在故事裡加添人性(或是獸性)是為了表達和質疑人類自己?我們是不是藉此承認人和動物其實沒有兩樣,或只是藉由諷喻,點出我們和動物不同?雖然我們讓動物在人類神話裡擁有尊貴的地位,表現出難以置信的謙遜,卻沒有將牠們視為同類?人和非人的界線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凡與牲畜同寢的,那人必須處死。」
我們認為自己是人,但我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這麼認為的?人從什麼時候開始將其他種族看成自己的同類?又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人類和其他(通常是較「低等」的)生物之間劃下清楚的界線?關於「人是什麼」,爭論最久的就是人和動物的區別,而我們這一章要探討的就是這個主題,希望了解為什麼不可能劃出一條明確的界線,還有為什麼隨著我們理解增加,人和動物的界線非但沒辦法劃得更清楚,反而越來越模糊。
動物王國的一份子:自我放逐的不可能
我們攬鏡自照,鏡子裡的動物身影總是讓我們心有不安。區分人和其他生物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就是只有人會那麼執著,非要將自己和其他族類劃分開來。海豚會覺得自己和其他物種不同嗎?病毒會覺得自己是造物主,獅子會自認是「萬獸之王」嗎?這些問題,我們始終無法確定,雖然我們手邊有那麼多科學儀器,但當其他生物心懷恐懼從我們身邊飛走或搔首弄姿逗弄我們,我們卻經常感覺牠們對我們的認識似乎比我們對牠們的理解還多,而這一點讓我們倍感困惑。
基本來看,我們所劃下的界線對某些生物來說似乎並不明顯,這些生物很容易就將其他族群納為同類:大多數鳥類都會照顧侵入的杜鵑幼鳥,母狼也會餵養人類幼兒。的確,貓狗和猩猩之類的寵物再怎麼樣也不會忘記自己是誰:牠們會嗅聞同類,以便哺育後代或建立地盤。然而,這些動物看起來好像也覺得自己和飼主一樣,是尊貴的人類,而牠們表現出來的模樣也是如此。牠們吃人類的食物,參與人類的休閒活動和經濟事務,像照顧自己後代一樣保護人類嬰兒,會回應人類說話,有時甚至表現出相當程度的理解能力,並且在肢體條件許可下會模仿人類行為。實驗者讓人猿觀看大量相片,人猿通常會將自己的相片放在「人」那一類,卻把和牠相似的族群(如猴類)放到非人的那一類。
回顧歷史,人類曾經用來辨認同類、區分異己的特徵或標準不是有錯,就是有問題。過去有人用膚色、身材體型、顱骨形狀、體毛形態和體毛位置之類的特徵將某些人排除在人類之外,這些標準已經不再適用,我們暫且按下不談,留待稍後處理。我們在這一章只討論目前一般人仍然視為人類獨有的特質,這些不適用於非人生物的特質大多數和文化有關,通常基於一個分析綜合而得的論點:文化本身就是人類獨有的資產。在我們反駁這個論點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人類文化有哪些特徵是我們通常認為動物沒有的。
最常見的一個錯誤論點就是:人是唯一懂得製造和使用工具的動物,使用工具是區分人和非人的第一項判準。然而,居住在大洋洲幾內亞波蘇(Bossou)森林的野生人猿敲碎核果的技巧就和人類鄰居用的方法差不多:兩塊石頭,一塊是砧板,一塊當槌子。住在樹上的黑猩猩會用葉柄鑽進棕櫚樹髓裡挖纖維和樹汁來吃。非洲象牙海岸泰伊森林裡的黑猩猩也不遑多讓,牠們會用十公斤的大石塊敲碎熊貓果(panda nut)的硬殼,再用小樹枝把難掏的果仁挑出來。這些技巧顯然不是本能,年幼的黑猩猩需要三年才能學會這項細膩的基本技術,五年才能熟能生巧。
靈長類動物學家珍古德(Goodall)的劃時代生態研究發現,黑猩猩有許多之前不為人知的行為,顯示部份野生黑猩猩就算無人豢養,還是有能力製造工具,例如用削尖的樹枝刺穿蟻窩或咀嚼樹葉製作泡綿。當然,人猿創造的工具就算再複雜,也比不上幾十萬年前人類遠祖原人的手藝。矮黑猩猩康吉(Kanzi)有世界上「最聰明的人猿」之稱,牠和幾位頂尖科學家住在美國亞特蘭大的大學校園裡。康吉學會擊打燧石產生火花,燒斷綁住糖果包的繩子,但卻始終無法像穴居人一樣熟練。然而,人猿確實會根據需要製作工具:「牠們」雖然遠遠不及「我們」,但只是程度的差異。
另外一個常見的論點比較有說服力,就是只有人類擁有語言。當然,這個主張馬上會面臨一個問題:語言是文化養成的,還是出於「本能」?如果出於本能,這樣的能力來自演化還是其他演化無法解釋的因素?這兩個問題到目前學界還是爭論不休,就我們現在對人類的理解,這場爭論會有什麼結果還很難說。哲學家從以前就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但根據目前的狀況,這個問題似乎超越了科學研究的極限,因為要做實驗,就必須將小孩和外界隔離,看他們自己會「說什麼語言」。儘管西方古代和中世紀都有類似實驗的文獻資料,但數量非常稀少,因為這麼做必須使用強迫手段,而且就算實驗證明語言能力是天生的,好比許多雙胞胎在和外人大量接觸之前會用「悄悄話」彼此交談,這樣的證明也不完整。例如史家記載,十三世紀西西里國王斐特烈二世就曾經做過類似的實驗,可惜失敗收場,因為「所有小孩都死了」。
不過,美國語言學家喬姆斯基(Chomsky)的研究讓「語言本能說」又出現新的曙光。喬姆斯基發現,小孩很快也很容易就學會說話,這一點讓他非常驚訝。他寫道:「小孩靠經驗加強(positive evidence)學習語言,就算沒人糾正也無所謂,而且……小孩對許多複雜情境雖然沒有經驗,還是能掌握事實。」小孩會自行組合字句,說出他們之前沒聽過的句子。當然,小孩這種能力或許被高估了,因為我們後面會提到,人猿和鸚鵡也有類似的能力。另外,喬姆斯基還發現,不同語言之間的差異雖然明顯,但比起語言的「深層結構」其實微不足道,這一點也讓他印象深刻。他後來將語言的深層結構稱為D結構,指的是語言的單位元素,以及我們所謂的文法和句構之間的關係。喬姆斯基指出,語言雖然不同,深層結構卻都一樣,表示語言結構和人腦有關:我們學習語言這麼快,因為語言結構本來就是思考的一部份。喬姆斯基一九五七年提出這個看法,造成極大震撼,因為當時的主流觀點(如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和皮亞杰的結構教育法)跟喬姆斯基的主張完全相反:我們是在成長過程中逐漸學會理解語言的。
要是喬姆斯基所言不虛,那麼還有一點會更讓人吃驚,就是經驗和遺傳都不足以決定人的全部:人有一部份天性是寫在大腦裡的。據喬姆斯基的說法,起碼他早期這麼認為,演化動不了「語言本能」或「語言能力」,因此這樣的能力並不是演化產生的。這項主張如果正確,那麼人確實擁有一項獨特的天賦,就是語言。喬姆斯基進一步主張,人類其他領域的知識在結構上可能都和語言類似:
※人在許多領域都能靠經驗誘發和型塑不斷調整,獲得豐富精細的知識,就跟學語言一樣。我們獲得科學知識的方式可能也像這樣……因為人的心智就是這樣結構的。&
乍看之下,喬姆斯基的主張似乎支持人確實擁有獨特的地位。我們目前還無法得知,其他動物是否也有相同的優勢,只曉得許多動物都沒有這樣的能力。然而,喬姆斯基本人很快就揚棄了人是萬物之靈,是最高受造物的結論,他反倒認為人的語言能力雖然讓我們自覺跟其他動物不同,其實只不過是一種特殊能力而已,就像其他生物也有自己的特異功能,例如蝙蝠的雷達系統或蜘蛛的織網能力。喬姆斯基說:
※動物本能既多樣又專精,因此動物有些地方表現驚人,有些地方卻毫無能力。有不少人說人類缺乏……動物的本能結構,所以才能自由思考、說話和發現新事物……但是根據問題本身的邏輯和我們現有的知識來看,這樣的說法並不能正確指出人在世界的地位。&
除非說話是心靈獨有的能力,超越所有解釋,否則照理說不可能只有一種生物擁有這樣的能力。的確,我們刻意忽略非人動物有自己的表達和溝通方式,宣稱只有人有這種能力,這樣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而且,就算真的只有人會說話,人又是怎麼得到這項能力的?除了演化,不可能有其他答案,而如果要在演化裡找答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研究最像人的非人動物。靈長類動物學家提出一個很有創意的想法,說明我們的原人祖先當初如何從其他靈長類親族分立出來,並且學會語言,那就是用說話來取代理毛。隨著族群人數不斷增加,我們的祖先需要更有彈性、更包容也更省時的互動方式。只要觀察現代人猿互動,就能猜出過去發生了什麼。
相較於人類社會,人猿聚落其實很小。人猿習慣四散居住,不同的黑猩猩群很少在同一個地方落腳,而矮黑猩猩的流動率非常高,因為母猩猩可以自由跟其他聚落的公猩猩交配。無論覓食、狩獵或爭鬥,人猿幾乎都是小群活動,很少會是整個聚落共同參與。聚落越大或特定活動規模越大,成員互動和發展夥伴關係的時間就越長。這時如果還是跟以前一樣靠理毛培養感情,實在太浪費時間,沒辦法做其他的事。像人類這樣的物種(肢體比掠食動物軟弱,動作不靈活)必須靠數量取勝,以合作確保安全。靈長類專家鄧巴(Dunbar)推算,要是沒有新的社交方式,一百萬年前中等規模的原人聚落成員必須花四成二的時間理毛,是其他靈長類的兩倍以上。人會說話是因為需要,人猿沒有需要,所以不會說話。
的確,人猿似乎沒有(起碼就人類來看沒有)足以和人類語言匹敵的溝通方式,但牠們有自己的一套,符合牠們的需要,偶爾才會開口,用發聲結構允許的方式溝通。人類聲帶和喉嚨結構特殊,可以發出其他物種發不出的聲音。然而,人和人溝通其實通常不靠說話,因此並不需要仰賴專職器官。人會用表情和姿勢溝通,這些動作其他靈長類也都會。仔細研究過巨人猿的靈長類動物學家幾乎都會同意,巨人猿的非語言溝通能力遠遠勝過人類,光靠眼神就能看出端倪。或許有人會諷刺說,這不就是科普小說經常提到的「心靈溝通」嗎?這可是比人類有的粗淺語言能力更高的能力呢。
因此,人猿在野生環境沒有發展出類似人類語言的社交技能,其實不足為奇。然而,人猿和人接觸之後,不但能學會使用手語或敲打鍵盤拼寫符號,而且流利得令人訝異。就大腦結構來看,人猿要發展出人類語言似乎不成問題,人猿大腦也有類似布洛卡區和韋尼卡區的部位,也就是人腦處理和產生語言的區塊。的確,黑猩猩學人說話的能力還比研究人員學習黑猩猩溝通方式的能力強。這一點法國思想家蒙田(Montaigne)早就講過了,他說:「說不定在牠們眼中,我們才是野獸。」美國人類學家弗西(Fossey)研究盧安達山區的「迷霧大猩猩」如何用聲音溝通,結果有驚人的發現。佛西學會用打呼和鼻子吸氣吐氣,發出代表和平、友善、確定和安慰的聲音信號,雖然聽起來不像人類說話,但是大猩猩都聽得懂。只可惜弗西女士不幸於一九八五年遭到偷獵者殺害,學習大猩猩「語言」的經驗也因而中斷。
另外一個例子:美國心理治療師泰默林(Tamerlin)養了一頭黑猩猩叫露西,讓牠「像人類一樣長大」。露西會用美國手語和人交談,程度和兩歲小孩相當。牠還會翻閱雜誌,不時用手語表示「這狗」或「這藍」,而且都沒錯。家裡有訪客來,露西會牽他們的手在花園逛,像主人一樣驕傲指著鳥和植物給客人看,說它們的名字。泰默林家養的貓死了,露西難過了很久,後來在雜誌上看到牠和貓的合照,牠一直看著相片,還不停用手語說:露西的貓。世界上最傑出的黑猩猩「語言學家」華修(Washoe)在一九六○到七○年代從寵物搖身變成實驗樣本,牠看見不知道名字的東西,會從自己的辭彙庫裡拼出一個新詞,例如用「岩石—苺」來稱呼巴西果,甚至教新來實驗室的黑猩猩學牠用的辭彙。後來許多人猿學習人類語言,也會這樣口耳相傳。
讀到這裡,如果還有人懷疑黑猩猩「真的」能懂自己學會的手語,那麼華修在實驗室最後幾年的悲慘經歷肯定能夠說服各位。華修生的小猩猩生病死了,從那天起,只要主人靠近籠子旁邊,牠就會用手語說:寶寶帶來、寶寶帶來。至於大猩猩和紅毛猩猩,雖然有不少人對牠們的能力言之鑿鑿,但相關實驗並不如黑猩猩和矮黑猩猩嚴謹。不過,黑猩猩和矮黑猩猩的研究結果有太多相同之處,實在很難說只是巧合。人猿顯然有能力掌握人類語言,只要環境適當,牠們就能夠靠模仿學會說話,完全不需制約訓練,而且學會之後不但會繼續使用,還會用來和同類溝通。
黑猩猩的說話能力(或者說運用人類語言的能力)似乎只能發展到某一個程度。黑猩猩和矮黑猩猩一般能掌握一百五十到兩百個人類辭彙,就算不只也不會超出太多。然而,只要想到人猿早在幾百萬年前就已經和我們在演化路上分道揚鑣,這樣的表現還是令人讚嘆。人類輕輕鬆鬆就能學會的複雜句法結構,人猿卻怎麼也學不來。不過,美國心理學家品克(Pinker)曾經舉過一個例子,說明人類語言文法和句子結構的獨特之處。儘管如此,有些矮黑猩猩(和海豚)確實察覺得出字詞順序變動所產生的細微意義變化,不少受試人猿對複雜句子也能有所回應,而且還能自行造句。無論如何,以句法結構的嫻熟度來區分人和其他物種,這樣的主張值得商榷。前面提到的能力高低,也可能只是程度的差別。
要是「語言」這個概念真的不適用於人猿,那麼研究發聲構造和人類相同、可以發出人聲的動物,測試牠們理解人類語言的能力,或許比較有助於我們了解這個問題。鳥類的鳴聲到底像不像人類語言?科學界對於這一點始終沒有定論。有些人研究能夠模仿人類說話的鳥類,希望找出答案。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英國哲學家洛克在《人類理解論》裡提到的歷史軼事。十七世紀,荷蘭人莫里斯(Prince Maurice of Nassau)大力資助科學研究,出手之慷慨在當時無人能出其右。
他在巴西擔任總督期間,曾經和鸚鵡有一段讓人印象深刻的對話。鸚鵡面對總督,顯然是快問快答。牠告訴莫里斯,牠來自馬航浩,主人是葡萄牙人,家裡養雞。這段軼事是真是假還有待斟酌,因為莫里斯是靠翻譯和鸚鵡對話的。然而,有許多養鸚鵡的人都表示有類似的經驗。鳥類學家培伯貝格(Pepperberg)最近宣稱已經解開洛克的疑惑,也解決多年來鸚鵡到底「懂不懂」自己在說什麼的爭議:鳥類能夠正確回答簡單的問題,有時候(遇到不熟悉的事物)甚至會按照規則自創名詞。培伯貝格的實驗可信度真的高到能夠獲得專家認同嗎?雖然爭議並沒有因此結束,但大部分證據似乎都站在培伯貝格這一邊。
其他物種的溝通模式似乎都和人類相近,即使表面看來差距甚大:海豚的吹哨聲、蜜蜂的蜂舞和螞蟻的尖叫(根據一位研究者的說法)都是(在「蟻語」對話者之間)可以理解的溝通方式。受試動物辨別人類聲音的本事通常比西方人辨識中文音調高低的能力還要高。從這點看,好萊塢電影《怪醫杜立德》其實有一定的真確度,只不過杜立德應該不是人,而是其他動物。跟據目前所知,我們只能說許多動物都有自己的溝通方式,用語言(就算真的只有人類有語言)當成標準,將有語言的物種和沒語言的物種區分開來,這麼做其實不是很有道理。
當然,語言是一種符號系統,藉由字詞和手勢表達現實事物,因此主張「只有人有語言」其實預設了人可能是唯一能創造符碼的物種——會將生活儀式化,賦予行動和事物意義,讓行動和事物擁有超越現實的涵義。這麼說來,獼猴用水清洗食物,只是某些專家所謂的「前文化」行為,不像人類準備祭品那樣充滿文化意含?最能代表這類觀點的主張,就是只有人會創作藝術。不過,有一點要立刻說明:不是所有人都會創作藝術。一九○九年,人類學家懷特(White)在孟加拉灣研究毛肯(Mawken)部落。毛肯人過去遭受外族攻擊,被迫遷居海上,因此有「海人」之稱。關於毛肯人的生活,懷特有一點始終想不透,就是他們幾乎沒有藝術裝飾。
他們會編織席墊,卻完全沒有圖樣,顯然只在意好不好用、方不方便。
除此之外,他們什麼都沒有:工具上沒有花紋或圖案,沒有塗層(daubing),不用染料,就連音樂舞蹈也付之闕如。懷特問過毛肯人,他們的說法是之前那段「悲慘歲月」讓他們決定徹底拋棄藝術創作。當然,毛肯人不是沒有創作能力,只是選擇不再創造符號圖像和任何召喚非現實事物的東西。非人類物種沒有所謂的藝術,會不會也是這個原因?就算我們只看人類文化,只要種族部落不同,藝術觀和藝術創作也就天差地別。我們面對其他社會的藝術創作不是也經常感到困惑,心想「這是藝術嗎?」因此,我們觀察非人類物種的行為,在做判斷之前,沒有道理不這麼問。
藝術是想像的具象化,一張平凡無奇的相片或物品被藝術家「挪用」之後,就能徹底改頭換面,達達主義者杜象(Duchamp)的「發現物」就是一個例子。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許多非人類物種也有和人相似的想像能力:覓食、隱蔽、判讀天氣和預測天敵都不能沒有想像力。因此,我們起碼能說牠們都有藝術家的潛能。黑猩猩顯然有藝術概念:雖然牠們就算有人從旁指導,完成的作品以人的標準來看通常算不上藝術,但牠們偶爾確實會指著畫好的圖說「這蘋果」或「這鳥」等等。
我們不會要求藝術家按我們眼中的現實來創作,同樣的道理,既然其他物種看到的世界和我們不同,牠們創作出來的圖像和我們有差也就理所當然,我們也沒有理由不承認牠們的創作不是藝術。有些野生人猿的確擁有類似人類的符號想像力。有一個說法我們經常聽到,也很正確,就是野生人猿從來不會像人類一樣用珠寶裝飾自己。我們看到老鼠牙齒,可能會覺得適合當裝飾,能夠凸顯社會地位或具有魔力。我們可能會在老鼠牙齒上鑽洞,用線串起來掛在脖子上,但是在人猿眼中,牙齒就只是牙齒。儘管如此,亞特蘭大耶克靈長類動物研究中心(Yerkes Institute of Primatology)裡的母矮黑猩猩有時會把死老鼠或死蟑螂放在頭上一整天,顯然從中得到很大的滿足。看到牠們這麼做,實在很難不讓人連想到英國艾斯柯特(Ascot)賽馬會上的戴帽女士。將死掉的小動物轉變成高雅服飾,這麼做連人類都能理解,不然穿戴皮草的人要如何解釋自己的行為?看到死蟑螂就想到能用來裝飾頭部,絕對需要一定的想像和創造力。
懂得用火就像藝術創作,是人類獨有的成就。不過,某些物種似乎也有同樣的潛力。人猿有辦法學會用點煙或點火產生香氣,甚至讓火保持燃燒。不少人類的能力其實跟人猿相去不遠,例如澳洲就有原始部落不會生火,必須跟其他部落借。不過,他們不會生火是因為沒有技巧,還是基於宗教理由,目前還不清楚。靈長類動物學田野工作者拉松(Russon)提過一個例子:一隻紅毛猩猩野放之後,把乾木頭和帶著火光的餘燼擺在一起想要生火,而且還「用鍋蓋煽風,同時吹氣」,再拿煤油澆在火上。小說《叢林故事》描寫人猿想要盜取火的祕密,以便和人類競爭,這樣的情節現在看來是真有其事。許多動物都會被野火引來,尋覓烤熟可以食用的種子或昆蟲。野生黑猩猩也有類似的行為,或許這就是烹飪的起源:對有想像力和手腳靈活的動物來說,大火過後的林地有很多東西(例如成堆的灰燼和燒焦傾倒的樹木)就像天然的烤箱,溫度不會太高,許多硬殼種子和豆類、難咬的蔬菜和動物肉在火烤之後都變得可以下嚥。
然而,這些討論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火不只是控制環境(如烹飪)的技術,也是社會動力的來源。回顧人類歷史,火扮演了凝聚社會的角色,是界定儀式的焦點。英文「焦點 focus」的原始字義就是火爐。凝聚力最強的儀式通常都包括共同烹煮和分享食物。黑猩猩雖然沒有烹飪行為,卻發展出(或正在發展)類似的儀式。有些黑猩猩聚落會分享獵來的食物,雖然沒有先烹煮過,感覺卻很像儀式:無論乞求食物的方式或分享的順序都跟處理普通採集來的食物不同。
黑猩猩的做法「很像儀式」,但真的是儀式嗎?一位靈長類動物學家最近指出,過去認為「集體狩獵、親族分食、權謀手段、屠殺幼子和以建立關係而非繁衍後代為目的的交配」只有人才會做,現在發現黑猩猩也會這麼做。不過,最驚人的例子或許是耶克研究中心的黑猩猩和牠們跳的「雨舞」。每回大雨來臨之前,公黑猩猩就會聚在一起搖擺身體,整齊踏步,實驗人員都笑說他們不曉得是在求雨還是趕雨。感覺上,黑猩猩是刻意這麼做的,希望產生神奇效果。這點證明牠們也認識超越界和祈禱的力量,就像許多民間傳說形容的那樣。要認同這樣的說法很不容易,但目前實在很難找出更好的解釋。
就算我們真的找到特定的文化元素來定義人類,光憑這些元素也不足以將我們和其他物種區分開來,自成一族。絕大多數人類獨有的文化行為很可能都源自於演化。雖然我們學會用火,使用工具,懂得音樂藝術,但是這些學來輕鬆自然的行為很可能出自於遺傳或(像有些人喜歡說的)本能。其實對某些人來說,文化只是宗教的代替物,讓他們不用再訴諸靈魂或救恩,就能證明人類和其他物種不同。然而,這麼做並沒有成功,因為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非人類動物確實擁有文化。
當然,這得看「文化」的定義是什麼。不過,就算採納最多人接受的定義,認為文化就是透過學習(而非遺傳)獲得的普遍行為,結果還是一樣,因為非人類物種也有習得行為。說我們人類有的是文化,動物有的是「前文化」,只是逃避問題。要說明這一點,最好的例子就是日本動物學家一九五○年代在小島(Koshima)觀察到的獼猴行為。這群動物學家發現,有一隻天才獼猴(他們把這隻年輕母猴取名為依莫)發明了兩個新行為,其他獼猴紛紛仿效,最後整群獼猴都學會這麼做。最早是一九五三年,依莫發現當地農夫拿甜薯餵猴子之前會先在溪裡把泥巴洗掉,依莫立刻有樣學樣,而依莫母親和其他比較親近的獼猴見狀也群起效尤,顯示習得行為會在群體中傳播。
最後除了幾隻年長的公獼猴之外,其他獼猴都學會了,而且獼猴喜歡用海水洗甜薯,不是溪水。現在小島上的猴子就算拿到店裡買來的乾淨甜薯,還是會拿去洗。這項習慣似乎不只透過學習而散播開來,更因為實用而流傳至今,成為類似儀式的「純粹」文化行為(當然,獼猴這麼做也可能只是要讓甜薯有鹹味,沒有其他目的)。三年之後,依莫又有新的發明:這群獼猴之前會撿拾好心人撒在沙灘上的麥子,但是麥子常常跟沙混在一起。依莫把混了沙的麥子甩進水裡,利用沙沈得比較快的事實把麥子和沙區分開來。其他獼猴後來也學會同樣的動作。之後,許多靈長類動物學家在世界各地都發現了新的案例,而同樣(或起碼類似)的「文化」行為也出現在大象、老鼠、鯨魚和許多鳥類群體裡。
無論人類社群或非人類物種的聚落,只要有文化,文化就會發展演化。兩個聚落可能組成的物種相同,文化卻各有特色。長年鑽研人類歷史讓我發現一點:關於人類社會,有一個最大的未解謎團(因為根本沒人提到)就是「相較於其他群居物種,人類社會為什麼這麼多變?」或者換個方式問:「兩個人類社會之間的差異為什麼如此巨大?」不過,在提出這兩個問題的同時,有兩點必須注意。
首先,文化變遷和文化歧異只佔了人類發展很短暫的時間,大約始於上一個大冰河時期的後半。在此之前,絕大多數的人類社群生活方式都很相近,技術水準也差不多,許多文化活動(起碼就我們現在所知)如宗教和藝術,也都大同小異。我們現在仍然不清楚,原本穩定前進的人類生活為何突然中斷,被一連串快速變革所取代,而且成為常態:氣候不穩和環境多樣化可能是促成變動出現的原因。而且,改變就像胃口一樣「越養越大」:改變會引來更多改變。不過有一點要記得,自從人類出現到現在,快速變革並不是常態。雖然文化還在改變,但似乎已經不再「分家」了,因為全球化讓人的生活方式再度接近,趨向統一。
其次,有些人類社會就算身處變動時期,還是原地踏步,幾乎沒有改變:很多叢林和沙漠部落堅守傳統、抗拒改變的能力讓人印象深刻。要是問:「哪一個社會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社會?」我們西方人可能會大言不慚,自誇變化才是成功之道,強調創造驚人成就、持續擴張和改造環境的社會才是「偉大文明」,就算最後失去勁頭,甚至崩潰瓦解,還是值得模仿與效法。然而,要是以「存活」為標準,改變最少的社會——維持傳統和認同不變,理性節制不濫用自然資源——才是最成功的社會。維繫最久的社會(也就是最能抗拒改變所帶來的威脅的)是採集社會,南非孔桑人(Kung San)、澳洲原住民和某些行跡隱密的叢林部落都是。
這些部落就和大多數非人類物種的聚落一樣,都能「長命百歲」。就我們所知,原始社會的確會出現文化變動,但非人類物種也有變化的「記錄」。比方說,坦尚尼亞不同聚落的黑猩猩會發展出不同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不同的儀式」。居住地不同的紅毛猩猩也有聚落差異(參見五十六頁),聚集在衣索比亞高地的雄性矮黑猩猩會嚴格控制自己的雌性配偶,居住在大草原上的雄性矮黑猩猩做法就比較寬鬆,採取的是「接續一夫一妻制」。西非加彭羅培區的大猩猩吃堆蟻丘的白蟻,不吃編織蟻;附近貝林加區的大猩猩則是顛倒過來,只吃編織蟻,對白蟻敬而遠之。同種的靈長類動物面對不同環境,會發展出不同的因應之道,例如用樹葉當墊子鋪在溼土上,或用樹枝鋪成蓆子免得被刺扎到。相較於過去一萬年來某些人類社會不斷遭逢的「革命」變動,這些出於天擇的緩慢演化規模顯然小了許多,而大多數非人類物種聚落的特色就在於幾乎少有更動。儘管如此,就算以文化變遷的角度看,大多數人類社會在大多數時間裡的變化幅度還是超過非人類物種,而且這樣的衡量尺度其實不算太大。
如果我們認為靠文化來區分人和其他物種功效不彰,那麼是不是該「向靈魂裡求」,試著找出某些心靈特質或能力(無論源自演化或造物主的賦予)是其他物種所沒有的?這樣的想法其實歷史悠久,而且通常最後得到的答案都是理性。「人是理性動物」的說法可以在最古老的哲學文獻裡找到,亞里斯多德更是用理性靈魂來定義人類:其他物種也有靈魂,可以行動和感覺,但卻沒有辦法理性思考。當然,這樣的說法能不能成立要看「理性」的定義而定:起碼來說,理性指的是超越本能、具有目的的思考,但不必然嚴格遵照邏輯或採取最有效的解決方式,否則大多數人都不能算擁有理性。目的是理性的必要條件,不是因為目的有什麼特別,而是能夠理解自己行事動機的生物特別與眾不同:他們是自由的,至少看起來自由或有希望是自由的。全憑本能行事的物種沒有自由意志,理性生物才有,起碼自己覺得有。這就是西方世界在定義人的時候,理性佔有如此優先地位的原因。自由有其神學的一面,不少學者便從自由引伸出另一個更吸引人(而且有一定真實性,雖然到目前仍無法證明或否證)的主張:只有人能做道德抉擇。
不過,本能是什麼很難定義,光憑本能也很難解釋所有的動物行為。此外,一般認為本能一定是功能取向,目前也沒有客觀方法能夠區分什麼是目的行為,什麼是本能行為。目的行為有個前提,就是自我意識,因此也有不少人認為自我意識是專屬於人類的特質。根據現有的觀察實驗,黑猩猩、矮黑猩猩、紅毛猩猩和某些大猩猩都有自我意識:牠們能辨認鏡子裡自己的影像。假如有人趁牠們睡著在牠們身上自己看不到的地方畫記號,牠們醒來之後就會跑到鏡子前面檢查。因此,我們以為只有人類才演化出自我意識的超能力,其實似乎並非如此。我們對海豚和鯨魚的心智幾乎毫無所知,但相關實驗顯示牠們的認知能力起碼跟人猿相當,讓我們印象深刻。
當然,我們可以重新定義自我意識和其他認知能力,讓自我意識變成人類專有的特質,也的確有不少人煞費苦心這麼做。社會人類學家湯瑪斯洛(Tomasello)就曾經提出強有力的論點:
※人類之外的靈長類動物有許多認知能力,可以辨別物體和事件,包括理解不同領域的關連和基本的事件先後序列。然而,牠們沒有辦法掌握或認知到潛藏在物體和事件之間的動力因果關連。&
問題是,因果關係和「基本事件先後序列」的差異並不清楚,而且我們要怎麼做才能確定受試者知道兩者的區別?光是人類就很難測了,更何況人猿?所有宣稱人類認知能力與眾不同的說法都成不了氣候,因為我們大可以說其他動物也一樣,所有物種都有自己獨特的認知形態,結果就是人類失去唯我獨尊的地位。總而言之,人類擁有獨特認知能力的說法沒辦法確實證明,因為甲物種的認知能力無法直接「翻譯成」乙物種的溝通方式。
不過,我們到目前為止所提的證據和論點仍然無法排除一點,就是人的特別之處可能在於人的宗教性:人是神的選民,神賦予人不朽的靈魂和神聖的權力,給人特別的眷顧,或是如基督徒所認為的,人因為神道成肉身而受到感召。抱持這類觀點的人面對人類同胞通常都能彼此敬愛,面對動物卻往往覺得人和動物大不相同。這樣的想法實在不應該。我個人認為,這種「物種傲慢」是不會得神喜悅的,因為神希望人謙遜,就算神特別鐘愛人類,祂的偏愛也和我們所想的不同,就像祂喜悅槽廄更勝臥床,喜悅漁夫更勝帝王,喜悅處女更勝淫婦,喜悅十字更勝皇冠。就算我們出於信仰敬愛同胞,這份敬愛也不該讓我們因此少愛其他動物。恰好相反,這份敬愛推到極致應該會啟迪我們,告訴我們如何對待動物,讓我們更加負責,摒棄任何殘酷的行為。宗教和科學雖然屬於不同的經驗思想範疇,但卻相輔相成,而非彼此排斥。不過,不是所有人都有信仰,因此要找出「人」的普遍定義,最好還是透過科學,而非宗教。
在我們這個時代,要用科學觀點來探討道德並不容易,因為嚴格說來,科學和道德是彼此不容的兩個概念。演化優勢和能夠計算的好處都不是真正的善,因為優勢和好處說到底都只是一種自私。不然,憐憫就只是出於恐懼,慷慨只是為了得到回報,同情變成一種合作策略,愛則變成法國哲學家狄德羅(Diderot)說的「兩副心腸的愉悅跳動」。真正利他、真正無私和自我犧牲的道德行為應該是無法解釋的,因此我們必須將討論限制在最基本的科學方法上,也就是拋開解釋,只靠觀察。我們能做的就是仔細檢視非人類物種的行為,看其中有沒有我們所認為的道德行為。
如果從這個角度看黑猩猩,我們就會發現牠們也有同情和同理心,有友誼和無私的順從,有互惠和義務的觀念,有和解和安慰的表現,甚至經常做出自我犧牲的行為。針對靈長類動物所做的田野觀察就常提到,兩隻黑猩猩打完架之後,其他黑猩猩會湊到落敗者身邊伸手摟住牠,顯然想要安慰牠。俄國靈長類動物學家寇提(Coates)發現,自己再怎麼威脅利誘都沒辦法讓她養的黑猩猩聽話,但她只要假裝哪裡痛,黑猩猩就會過來安慰她,臉上表情(在寇提看來)充滿同情。前面提過的黑猩猩華修在實驗室做過一件非常轟動的大事,牠救起一隻差點溺水的黑猩猩同伴之後,竟然用責備的眼光瞪了沒有出手幫忙的實驗人員。
無論「動物」道德其實充滿人性或人的道德其實源自獸性,怎麼區分人和動物的道德都是確實存在的問題。起碼就目前的科學發現來說,比較持平的說法應該是:我們和其他物種之間的差別其實不比其他物種之間的差別還大。人類確實很特別,但我們的特別(和其他物種比起來)並沒有特別特別。
第一章 動物邊緣 人類怎麼定義自己我們喜歡聽的故事裡,有很多主角是動物。伊索寓言和法國的拉封登故事集之所以那麼有道德說服力,因為故事雖然是說給人聽的,裡面的角色卻是牛、老鼠和狐狸。希臘劇作家亞里斯多芬筆下的角色如果不是化身成為鳥和青蛙,對人的嘲諷絕對不會那麼入木三分。童話故事裡,人格特質出現在人身上一點也不好玩,很膚淺,但只要套在動物身上,立刻魅力無窮。美國《大青蛙布偶秀》裡的布偶如果是人,而不是小毛豬和可愛熊,有趣程度可能剩不到一半。化身成蛇的撒旦感覺很真實,魯益師(Lewis)則把耶穌比做一頭獅子。...